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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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1 约沙法受到耶户的责备。他出巡他的国家。5 他对审判官的指示。8 对祭司和利未人的指示。

 

1 犹大王约沙法平平安安的回耶路撒冷,到宫里去了。

 

  犹大王约沙法。第十九章的资料在《列王记》里是没有的。其中包括约沙法从基列的拉末回来以后,受到先知的责备(第1-3节);国王进行宗教改革的个人努力(第4节)和司法制度的改革(第5-11节)。

 

  回。亚哈和约沙法未能攻下基列的拉末。部队回家了。这项计划看来也放弃了(见王上22:36)。文中暗示亚兰人击退了进攻,但并不想扩大他们的战果。约沙法倒是平平安安地回到了耶路撒冷。他有些悲伤,但变聪明了一些。

 

2 先见哈拿尼的儿子耶户出来迎接约沙法王,对他说:“你岂当帮助恶人,爱那恨恶耶和华的人呢?因此耶和华的忿怒临到你。

 

  哈拿尼的儿子耶户。哈拿尼是指责亚撒依靠亚兰王而不依靠耶和华,因此被关进监狱的先知(代下16:6-10)。耶户则是大胆谴责以色列王巴沙罪孽的先知(王上16:1-7)。耶户也是约沙法王朝的史官(代下20:34)。

 

  出来迎接。约沙法在最倒霉的时候受到了责备。他心灰气馁地回到首都。这时先知的信息能在他的心中起到非常有效的作用。

 

  帮助恶人。在人看来,约沙法和亚哈联合进攻亚兰是聪明之举。亚兰正日益强盛,对犹大和以色列都构成威胁。希伯来人有权收回约旦河对岸被亚兰人所夺走的城市。约沙法可能仔细估计了形势,认为进攻亚兰是有把握的。但是这次出征没有得到上帝的批准,并且与上帝所不能赐福的人合作。亚哈是拜偶像的人。约沙法则一直在努力清除偶像崇拜。二者之间毫无共同之处。约沙法无权与如此卑劣的人联合。如果他单独进攻亚兰,可能会更加有利,更有胜利的把握。在上帝的帮助和祝福下,他可能会取得成功,即使没有亚哈军队的援助。人的帮助如果没有属天的祝福,那就会是诅咒而不是福气。

 

  忿怒临到你。上帝不喜悦约沙法的行径,通过公开的责备表明祂的不悦。下一章记录摩押人,亚扪人和西珥山人攻击犹大,以及约沙法船队的毁灭。

 

3 然而你还有善行,因你从国中除掉木偶,立定心意寻求上帝。”

 

4 约沙法住在耶路撒冷,以后又出巡民间,从别是巴直到以法莲山地,引导民归向耶和华他们列祖的上帝;

 

  即犹大全地,从南端的贝尔谢巴到北方的以法莲山地和以色列边界。参“从但到贝尔谢巴”,指整个犹大和以色列(撒上3:20;撒下3:1017:1124:2,15;王上4:25;代上21:2;代下30:5)。

 

5 又在犹大国中遍地的坚固城里设立审判官,

 

  设立审判官。约沙法改革了司法制度,建立和维持有效的法院系统,在耶路撒冷设一个上诉法庭(见《先知与君王》第197页)。

 

  坚固城。在较小的村庄里可能设有地方法官,裁决小型案件。在乡村则由地方长老担任法官。在较为重要的城市中,约沙法任命了在较大法庭的法官。

 

6 对他们说:“你们办事应当谨慎;因为你们判断不是为人,乃是为耶和华。判断的时候,他必与你们同在。

 

  应当审慎。约沙法劝新法官思考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他们应当对贫富贵贱所有阶层的人公正执法。

 

  为耶和华。法官本是上帝的仆人,在作出裁决时应当无畏而公正(见申1:17;诗82:1-4;传5:8)。

 

  与你们同在。上帝关心的是公正,并临格法庭之中。祂记录每一次不公的裁决和违背正义的行为。

 

7 现在你们应当敬畏耶和华,谨慎办事;因为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没有不义,不偏待人,也不受贿赂。

 

  应当敬畏耶和华。执法人员经常面临作出决定的任务。他在工作时要意识到上帝的圣目在观望着他。他必须不断解决争端。在解决的时候必须记住,他所做出的每一项决定都登记在天上的册子中。

 

  没有不义。令人安慰的是,这位世界的大法官是一位公正的法官。祂的每一项决定都是公正的(见申32:4;诗9:867:496:13;启19:11)。

 

  不偏待人。一个公正的法官裁决案件应当根据事实,而不是所涉及的对象。在作出裁决时,偏待人的现象实在是太普遍了。徇私情,偏袒有可能有回报的人,这样的审判既不公正,也不能带来上天的福气。天上的主宰是不偏待人的(申10:17;行10:34;罗2:11;加2:6;弗6:9;彼前1:17)。跟随祂的人也应当像祂。奉承和偏待有钱有势的人,藐视和欺骗贫穷卑微的人,是先知书后来经常斥责以色列领导人的严重罪行之一。

 

  也不受贿赂。天国的公正不是用来交易的,但是人间的司法往往并非如此。裁决经常受礼物的影响。送礼常常出于不正当的动机,希望得到回报。贿赂不一定都是银子金子。许多负有重任的人因接受一些表面上无碍的礼品而被拖下了水。每个人负有裁决职责的人都必须保持警惕,不要让任何形式的礼物,影响他所作的决定。

 

8 约沙法从利未人和祭司,并以色列族长中派定人,在耶路撒冷为耶和华判断,听民间的   争讼,就回耶路撒冷去了。

 

  在耶路撒冷。在首都设立了高等法院或上诉法庭(见第5节注释)。

 

  从利未人。大卫曾任命六千名利未人担任官长和士师(代上23:4)。摩西也曾下令让祭司和利未人担任法官(申17:8,9)。

 

  族长。是家族的首领(见申1:15-17)。他们的年龄和经验有助于作出公正智慧的决定。

 

  回耶路撒冷去了。改变一个元音,这句就成了“他们住在耶路撒冷”。七十士译本的变动更大,译为“审判耶路撒冷的居民”。这里的法庭是设在国家首都的高级法院,负责审判宗教和民事案件(见《先知与君王》第197页)。

 

9 约沙法嘱咐他们说:“你们当敬畏耶和华,忠心诚实办事。

 

  嘱咐他们说。约沙法非常关心执法的公正。他尽可能让新法官了解他们所担负的严肃职责,鼓励他们在履行崇高的使命要绝对公正,无可指责。

 

  敬畏耶和华。参第7节和撒下23:3

 

10 住在各城里你们的弟兄,若有争讼的事来到你们这里,或为流血,或犯律法、诫命、律例、典章,你们要警戒他们,免得他们得罪耶和华,以致他的忿怒临到你们和你们的弟兄;这样行,你们就没有罪了。

 

  若有争讼的事。即从国内其他城市上呈到耶路撒冷中央法院的案件。由此可见,这个首都的法庭是最高上诉法庭(见第8节注释)。

 

  为流血。即杀人案件(见申17:819:4-13;出21:12-1522:2;民35:11-33)。

 

  犯律法、诫命。即有关希伯来法典各种律法和规章在解释和运用方面的疑问。

 

  警戒他们。约沙法告诫法官们要敬畏上帝,全心全意地忠诚服务(第6,7,9节)。他告诫他们;他们也必须告诫到他们面前来的百姓不要犯罪,以致给民族带来惩罚。

 

11 凡属耶和华的事,有大祭司亚玛利雅管理你们;凡属王的事,有犹大支派的族长以实玛利的儿子西巴第雅管理你们;在你们面前有利未人作官长。你们应当壮胆办事,愿耶和华与善人同在。”

 

  亚玛利雅。据代上6:8-11,亚玛利雅是大卫时代的大祭司撒督以后的第五任(撒下17:15)。约沙法是大卫以后的第五位国王,所以这两处指的是同一个亚玛利雅。

 

  凡属耶和华的事。大祭司自然是高等法院中处理宗教案件的最高首长。

 

  凡属王的事。西巴第雅是高等法院中处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首长。

 

  与善人同在。约沙法表示相信,上帝会与那些忠于祂并公正服务的人同在。最后一句乃是祝福或祈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