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1 “利未”。參看創世記四十九章5至7節的腳註。以斯拉來自利未支派(拉七1~5)。第3至15節以及第49至53節列出大祭司的家系,但並不完整;第16至30節列出利未的三大家族;第31至48節列出利未人中的歌者;第54至81節列出分配給利未人的土地。第二十三至二十六章還有其它有關利未人的資料。
六8 “撒督”。在大衛和所羅門治下的大祭司,當大衛另一名祭司亞比亞他支持亞多尼雅的叛變時,他卻支持所羅門。參看撒母耳記下八章17節和列王紀上二章26、27節的腳註。
六10 參看歷代志下二十六章17節及其後經文的記載。
六13 “希勒家”。發現律法書的大祭司,他的發現導致約西亞進行改革。參看列王紀下二十二章8節的腳註。
六15 “約薩答”即約薩達,約撒達(拉三2;尼一二26)。與所羅巴伯一起從被擄之地返回的大祭司約書亞是他的兒子。
六33 “哥轄的子孫”。有些負責搬運會幕的器皿(民四1~20),有些受大衛指派把約櫃領回耶路撒冷(一五4,5)又有些如本節所述負責讚美謳歌的事奉。
六54 “營寨”。更可作:“帳幕”。
六55,56 關於把“希伯崙”分配給“迦勒”的事件,參看約書亞記十四章6至15節的註。
六57 “逃城”。參看民數記三十五章11、12節和約書亞記二十章1至9節的腳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