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章   悖逆的收場 
    北國的歷史到這裡劃下句點,這是北國的亡國恨,然而 
卻是與人無尤,全是咎由自取,怨不得誰。 
一.亡國之君      (v.1-6) 
    何細亞篡位得國,但沒有把握良機,去移風易俗,為神 
做大事,為民謀幸福。反仍然行惡,招來滅亡。雖然他比以 
前的君王好一點,沒有像他們那樣敗壞 (v.2),但是他還是行 
惡,仍是一個壞王。人常以為自己不是大奸大惡,沒有別人 
那麼壞,就沾沾自喜,自以為義。誰知在神眼中,壞就是壞, 
惡就是惡。惡終必自吃惡果。 
    何細亞被亞述征服,雖試圖藉埃及來反抗 (v.3),終究積 
弱太久,失去神的同在,被亞述擄去,從此分散列國,幾乎 
消失。本為全能神的選民,竟到此下場,能不令人嘆息﹗ 
    離棄神,不要神總沒有好結果。 
二.咎由自取         (v.7-41) 
    神的民被擄,是神無能為力麼﹖不是。是神的錯麼﹖更 
不是。 
    北國如此下場全是咎由自取﹗ 
 1.前人悖逆神         (v.7-23) 
    這是前人悖逆神的遺害,留下壞榜樣﹕他們敬拜別神(v.7), 
隨從外邦風俗(v.8),暗中行不正的事(v.9),硬著頸項不信服 
神(v.14),厭棄神的律例(v.15)。他們行各種各樣的惡,招惹 
神的怒氣(v.16-18)。 
    耶羅波安從猶大人手中得國,因為猶大也行神看為惡的 
事,自招其辱。可是耶羅波安卻背神道而行,帶以色列人敬 
拜偶像,惹神發怒。 
 2.後人悖逆神          (v.24-41) 
    亞述王將以色列人擄去,不等於神沒有能力,保護不了 
以色列人。神仍大有能力使亞述人知道祂仍是神,是可畏的 
神。祂使亞述人不敢輕視神,不敢不照神所定下的規矩(v.27), 
於是派一祭司回來教導他們,敬畏耶和華神(v.28)。 
    可是,以色列並不因為前人的錯誤而知改變,他們仍照 
樣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不離開拜偶像的事,照外邦所拜的 
去拜(v.30-33)。他們亡國了仍不知悔改,他們這樣滅亡,豈 
不是自取的麼﹖豈不是罪有應得麼﹗ 
    人不要神,人必自取滅亡,咎由自取,怪不得誰。神的 
子民也要留意,因為他們若是這樣,也不會例外。小心,小 
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