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1~29 他瑪被強姦和暗嫩被殺的悲劇,顯然是應驗神對大衛與拔示巴所犯之罪的審判(一二11)。暗嫩和他瑪是大衛分別從亞希暖(三2)和瑪迦(三3)所生的兒女。
一三2 與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姐妹結婚是摩西律法所禁止的(利一八11)。
一三4 “瘦弱”。更可作:沮喪。
一三15 暗嫩的“愛”只是一種情慾,這情慾得到滿足後,隨即就變成憎恨。
一三16 “這罪……更重”因為既然暗嫩冒犯了他瑪,就必須迎娶她(申二二29)。
一三18 “彩衣”。參看創世記三十七章3節的腳註。
一三19 他瑪的行為是寡婦哀悼丈夫的做法。
一三20 押沙龍把事件平息了,決意在暗嫩
最沒有防範的時候再採取報復的行動(22節)。
一三21 大衛十分忿怒,卻沒有按正常做法把暗嫩處死(利二○17)。這也許由於暗嫩是大衛的長子(代上三1),大衛寄望他繼承王位。
一三30~33 大衛所聽到的風聲是誇大的;約拿達看出真相,叫王安心。
一三39 大衛漸漸接受暗嫩死去的事實,開始渴望再見押沙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