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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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2-3節:因為亞瑪力人是游擊部隊、恐怖分子,靠攻擊、擄掠人口與財物為生。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他們首先攻擊以色列人,以後凡有機會,都劫掠以色列人的營地。神知道只要亞瑪力人存在,以色列人就不能在應許之地安居;祂也知道他們敗壞的、拜偶像的習俗,會危害以色列人與祂的關係。保護以色列人身體與靈魂的惟一方法,就是將這個好戰的民族,連同他們的一切財物,包括偶像在內,都徹底毀滅。 
 掃羅和他的軍隊並沒有按照神的吩咐,將所有的戰利品毀滅(15:3)。以色列人清楚知道,神吩咐將戰爭中奪取的財物分別出來歸於祂,並且完全毀滅。凡是神禁止存留的,都要完全毀滅,這是一條律法(參申20:16-18)。神定出這律法,為要防止人捨不得毀滅偶像,因為有許多貴重財物皆是金銀做的偶像。違背這條律法的,可能處以死刑(第7章)。這裡顯出掃羅對神的不敬不理,因為保留戰利品直接違背祂的命令。  
我們掩飾自己的罪行,想保護自己所有的,或想在物質上獲益,就違背了神的律法。因為有限度地順服神,其實是另一種形式的不順服。
11節:神說這話是內心憂愁的意思,並不是承認錯誤(參創6:5-7)。全知的神不可能有錯,可見神並沒有改變祂的心意,只不過掃羅既然變壞了,祂就改變對掃羅的態度。掃羅的心已不再屬於神,只想到一己的私利。
12節: 掃羅為自己立了紀念碑。他與摩西及約書亞有何等大的差別!他們將一切的榮耀歸與神。
13-14節: 掃羅以為大勝亞瑪力人,但是神看他是大大的失敗,因為他沒有聽從神的命令,又向撒母耳謊報戰果。他可能以為自己的謊言不會被人揭穿,或者以為所作所為不算是錯,其實乃是自欺。人心術不正,慢慢就會相信自己編造的謊言,難以看出真話與謊言的分別。相信自己的謊言就是自欺,使你自己與神疏遠,也使你在別人面對失去信用,誠實才是得勝之鑰。
22-23節: 聖經多次提到"聽命勝於獻祭"這個主題(參詩40:6-8;51:16-17;箴21:3;賽1:11-17;耶7:21-23;何6:6;彌6:6-8;太17;可133;來10:8-9),這裡是頭一次。撒母耳是否說獻祭的事不重要呢?不是,他乃是勸掃羅檢討自己獻祭的原因,勝過獻祭本身。獻祭是人與神之間的禮儀,以物質的行動,表明雙方的關係。但是如果人的內心沒有真正的悔改,沒有真心愛神,獻祭就是虛儀。除非人能表現出愛神及順服祂的態度,否則的話,宗教禮儀或儀式就一點用也沒有。如果我們行事不是出於對神的專一與順服,單單外表"虔敬"(去教會做禮拜,擔任教會職務,奉獻錢財等)是不夠的。
23節: 悖逆與頑梗都是重罪,這些罪絕非忽略神、任意而行、個性倔強那樣簡單。聖經將這兩項看作與行邪術(占卜)和拜偶像的罪相等,都是死罪。(參出218;利20:6;申13:12-15;18:10;彌5:10-14)。 
 掃羅既悖逆又頑梗,難怪神終於棄絕他,將他的王位取去。悖逆神可能是眾罪之中最嚴重的,因為只要人繼續悖逆神,就封了蒙赦免、與祂和好之門。
26節: 掃羅的推諉,已到了無辭可辯的地步,輪到神向他追究的時刻了。神並沒有棄絕他,他仍可以求祂赦免,與祂恢復關係,不過他要想得回國度,則為時太晚了。假使你沒有把神交託你的任務盡心盡力地做好,到末後必然設法推諉。將來有一天,我們眾人都要將自己所做的,向神陳明(參羅14:12;啟212)。
30節: 掃羅關心別人對他的看法過於他與神的關係(15:24)。他請求撒母耳與他一同去敬拜神,以公開表示撒母耳仍然支持他。假使撒母耳不從,百姓就會對掃羅失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