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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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1-2節: 耶弗他是基列的一個妾侍所生的,被同父異母的兄弟趕出家門。這並不是由於他本身做錯了事,而是別人欺負他。儘管他們棄絕他,神卻使用他。假使別人不公平的棄絕你,不要怨恨沮喪。要記住,耶弗他雖然陷於不公平的境地,仍然蒙神使用。你要知道,即使你真的被人棄絕,神也能使用你。
3節: 人不能控制的環境逼得耶弗他飄流在外,成為亡命之徒。現今,人也常常會把不合乎社會、群體標準的人逐出群體之外;基督徒也會同樣對待教會的人。有許多時候,他們正如耶弗他的兄弟一樣,只因為成見,不肯排除先入為主的錯誤想法,因此失去了可用之材。你要留意,看在你周圍的人中,有沒有可能成為耶弗他之人,因無法控制的因素而被冷落。基督徒應當知道,每一個人在神家中都各有其分。你能否盡力協助,使他們得蒙接納,表現特色且發揮才能呢?
11節: 古時人常在神廟裡立約,好得到神祇為證,書面的立約也常常存放在神廟裡。耶弗他這樣行很像是登基為王的儀式。
14-26節: 耶弗他打發人去見亞捫人的王,問他為甚麼要攻擊基列地的以色列人(11:12)。亞捫王回答說,以色列人侵佔這地,所以他要收回。
  耶弗他打發另一個使者去見亞捫王(11:14-27),提出三點來反駁他的要求:(1)因為以色列人是從亞摩利人手中奪到基列地,而不是從亞捫人手中奪得的,所以它從起初就不屬於亞捫(11:16-22)。(2)以色列人應當擁有他們的神所賜之土地,亞捫人也當擁有自己的神所賜的領土。(3)自從以色列人在三百年以前攻佔那地以來,沒有人和他們爭過這地的主權(11:25-26)。
  耶弗他想以不流血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這是他的好作風,但是亞捫王不理他的解釋,準備動武。
27節: 以色列人在過去這些年中,經歷了許多士師的領導,惟有耶弗他承認耶和華是眾人的真正審判者(士師),是能真正的率領他們、幫助他們打敗侵略者的獨一真神。
30-31節: 按照神的律法來說,向祂許願是向祂作出承諾,人不可以違背(參民30:1-2;申23:21-23)。在聖經時代有很多人許過願,有些人也像耶弗他一樣,做得非常愚蠢。
30-31節: 在耶弗他許願的時候,他有否慎重地想過,在他回家的時候,是他家裡的人,而不是山羊B綿羊會首先來迎接他呢?學者對這個問題意見不一。有些人認為耶弗他考慮到殺人獻祭的可能,理由如下:(1)他來自異教地區,那裡殺人獻祭是平常的事,在他眼中似乎並不是罪。(2)可能出於沒有宗教律法的背景,也許不知道神吩咐不准殺人獻祭。 
 認為他不會想到殺人獻祭的人,提出以下的憑證:(1)他既是以色列人的領袖,就必然清楚神的律法,殺人獻祭是神明令禁止的(參利18:21;20:1-5)。(2)如果他把人當作祭物獻上的話,沒有合法的祭司能幫他還所許的願。  
他究竟將女兒獻上為燔祭沒有呢?有些人認為獻上了,因為他許的願是把她獻作燔祭。有些人認為沒有,理由如下:(1)如果女孩子要死的話,她不會上山去度過最後的兩個月。(2)神不會接受人依據惡俗所許的願。(3)39節說她從來沒有結婚(終身沒有親近男子),並不是說她死了,這句話含有她被分別出來事奉神之意,並沒有被殺的意思。
從耶弗他許願一事上,我得到教訓了嗎?
34-35節: 耶弗他冒失的許願,使他有難以形容的哀傷。人在情緒激動,或是個人心境難平的時候,很容易向神作出愚昧的承諾。我們作出承諾,聽起來可能非常屬靈,但是我們勉強履行這些承諾,只會產生罪咎與挫折感。作屬靈的"討價還價"只令人失望。神不要人對未來作出承諾,只要人現在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