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比贊、以倫、押頓
十二章八到十節“耶弗他以後,有伯利恒人以比贊作以色列計程車師”。以比贊是士師記中第九個士師,他名字的意思是“迅速”,是伯利恒人,一般相信那是猶大凡伯利恒,亦即是耶穌出生的小城,不過也有解經家認為猶大支派在士師時代很少跟別的支派聯繫,也少參加予支派與支派間的事,同時當說到猶大那個伯利恒小城時,通常會說成“猶大伯利恒”或是“伯利恒以法他”這可以參考士師記十七章七節九節和彌迦書五章一節,所以這裏的伯利恒應該是在西布倫境內,因為在約書亞記十九章十五節說到好些屬於西布倫地業的城市,其中也有伯利恒,如果這個說法正確,以比贊應該是西布倫支派的人。他有三十個兒子,三十個女兒,古時子女是父親的財產,他有眾多兒女,顯示他有大財富,他為眾子娶外鄉女子為妻,可能是為政治的緣故,要對外建立關係,鞏固自己的政治地位。
十二章十一、十二節記載“以比贊之後,有西布倫人以倫作以色列人計程車師十年”以倫是士師記中十個士師,“以倫“意思是“橡樹” ,由於橡樹是古時的聖樹,從六章十一節、九章六節、創世記十二章六節、三十五節等經文,都看到神給人曉諭的地方往往都有橡樹,所以有解經家估計以倫可能是個管理聖所的人,而在創世記四十六章十四節、民數記廿六章廿六節,都記載西布倫其中一個兒子呌以倫。
十二章十三到十五節“以倫之後,有比拉頓人希列的兒子押頓,作以色列計程車師八年”,押頓是士師記第十一個士師,比拉頓人,比拉頓可能是在示劍西南面約十公里的地方,在瑪拿西的邊界上,屬以法蓮的地方,”押頓”意思是“服事” ,他有四十個兒子三十個孫子,騎著七十匹驢駒,並以此聞名,這是像征他的地位祟高,死後葬在比拉頓, ,聖經特別指出這是亞瑪力人的山地,可能是表示以法蓮山地某個山頭曾有亞瑪力人居住,後來被以色列人趕走了,但那地方仍然沿用亞瑪力這名稱。十三章一節經文說“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十章七節已提到非利士人曾經威脅以色列人,仁但當時袛是聯合其他民族來騷擾,後來勢力日漸強大,建立了五城區,包括迦薩、亞實基倫、亞實突、伊磯倫、迦特。這些非利士人有嚴謹的軍事紀律,也控制了鐵器生產,軍事技術比以色列優良得多,他們透過通婚。貿易等途徑控制了以色列人,當時猶大支派似乎也接納了非利士人的 “轄制”,”轄制”有管理的意思,換言之是受非利士人管制。
十三章第二、三節提到一個瑣拉人, “瑣拉”是猶大山地北部的一個重要城鎮,位於耶路撒冷西面約廿二公里,距離非利士的邊界大約三公里,本屬但支派的城市,後來歸入了猶大支派(約書亞記十五章33 節),(約書亞記十九章四十到四十八節記載了但支派分得的地域乃是東面跟便雅憫支派接壤,北面跟以法蓮接壤,南面是猶大,西面是地中海。雖然在約書亞記時代 “但” 支派已劃分了地,可是他們從從未擁有所分得的土地,在十三章記載的那段時期, “但”支派的人可能已遷徙去北方,袛剩下一些家族仍留在原來的地方,所以第二節經文稱他們為但族,不稱支派。一個但族的人叫”瑪挪亞”,他的妻子不生育,古時侯婦人不生育通常被看為一種羞辱,第四到第七節經文說,耶和華的使者告欣瑪挪亞的妻,她會生一個兒子,這個兒子要歸神作拿細耳人,在民數記六章二到九節記載作 “拿細耳人”通常是自願的,他們向神許願要將自己分別出來,清酒濃酒都不喝,不剃頭發,在離願時才把頭髪剃下燒掉,所以頭髮就是歸神為聖的外在記號。經文記載這個將要出生的孩子,在母腹中被揀選作為拿細耳人,也就是母親懷孕時也要遵行拿細耳人戒律,所以這例子非常特別。第五節把拿細耳人跟拯救以色列人的事聯繫起來,這也是特別的例子,以前未曾發生,從此可知神定意要拯救以色列人,所以衪行一件特別、從未有的事,可見神慈愛的心何等長闊高深,遠非人所能想像和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