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1-3節: 基甸(又名耶路巴力,參6:32)死後,他的兒子亞比米勒想取代他的位置。為實行他的計劃,他到母親家鄉示劍,爭取人民支持。他與這裡的居民有親戚關係,他們是迦南人,當然喜歡聯合起來對付以色列人。示劍是重要城市,是貿易要道,是迦南地海岸平原與約旦河谷的自然連繫之處。凡是能控制示劍的人,也就能控制它的周圍地區。
2-5節: 以色列人的君王應當是耶和華而非任何人,但亞比米勒想謀篡神所當有的地位。他出於自私,弒殺同父異母的弟兄70人,只有一人逃脫。有私慾之人,常常以殘忍的手法來實行他們的計劃。所以要檢討你的抱負,看是出於以自己為中心,還是以神為中心。必須以神所悅納的方式,來成全你的願望。
4節: 在異教中,政治佔有重要的地位,例如示劍人敬拜巴力比利土一事;政府也常常雇用廟妓來增加收入。在許多情形之下,政府設立並支持某種宗教,以便用宗教的獻金作社會活動的經費,使宗教變成牟利的行業;神嚴禁以色列人行這事。神的宗教制度是要人出於內心的真誠,而不是精打細算求取商業上的機會。宗教是用來服事百姓、幫助窮人,而不是欺壓窮人。
6節: 亞比米勒在示劍被立為以色列的王,示劍也是聖經中許多重要事件發生之處。亞伯拉罕剛來到迦南的時候,曾住過示劍(參創12:6-7);雅各住在那裡的時候,因那地之主的兒子姦污了他的女兒,他的兩個兒子殺了全城的男子(參創34);約瑟的骸骨葬在那裡(參書24:32);以色列人在那裡與神重新立約(參書24);北國以色列在該城跟猶大分裂(參王上12)。
7-15節: 約坦的比喻之中,幾種好樹代表基甸的七十個兒子,荊棘則代表亞比米勒。約坦認為對民族有益的人會忙於做有益的事,無暇計較政治與權力。毫無用處之人則完全相反,喜歡這種尊榮,但是會毀滅他所統治的百姓。亞比米勒就好像荊棘,不能給以色列人真正的保護或安全。在他毀滅示劍城(9:45),又燒毀"示劍樓"(巴力米羅城,9:46-49)的時候,約坦的比喻遂告應驗,亞比米勒最後在提備斯被殺(9:53-54)。
16節: 約坦講出結佳果之樹的比喻,為要使百姓可以作出正確的抉擇,不願意他們選立人格卑劣的首領。我們若作領袖,要常檢討自己的動機,是否只希望得人稱讚,有聲望又有權力?約坦的比喻中,好樹寧願選擇多結果子而有益於人。你要想作領袖,就該依此原則而行。
22-24節: 亞比米勒與神心目中的士師相反,不過在三年以後,神才攻擊他,應驗了約坦所比喻的。這三年時間對約坦來說,似乎是漫漫長夜,不見黎明。亞比米勒為甚麼不因他的惡行早點受罰呢?
在我們覺得罪惡似乎得勝的時候,我們不明白原因(參伯10:3;21:1-18;耶 12:1;哈1:2-4, 12-17)。神應許要審判罪,不過那是按祂的時間,不是按我們的時間。實際上,神沒有立刻處罰我們,對我們是好事。因為我們都犯了罪,應當受祂的刑罰,但神因祂的憐憫,常免除我們立刻受罰,給我們時間悔改,離棄罪並歸向祂。信靠神的公平,我們必須先認罪悔改,並等候惡人受罰,這也許要一段時間,但是當神的時間一到,所有的邪惡都要被除滅。
23節: 這種惡魔(或作邪靈)並不僅僅是一種爭競的態度,乃是污鬼;牠不是撒但本身,乃是受撒但所影響的犯罪天使。神使用這個惡魔,降在亞比米勒與示劍人中間,刑罰他們。撒母耳記上16章14節記載,神以同樣方式處罰掃羅。
45節: 將攻取的城拆毀、撒上鹽,是一種儀式,象徵該城永遠荒涼。示劍城有一百五十年之久沒有重建。
53節: 古代戰爭中有時請婦女和男子一同站在城牆上,將檑木石頭等重物向下面的兵士拋擲。磨石是理想的重物,它是一塊圓盤形的石頭,直徑大約有46公分,中間有個洞,人將穀物放在兩塊磨石之間,上磨石轉動,將穀粒磨成麵粉。
亞比米勒死得特別羞辱,他是被婦人砸死,而不是在爭戰中被兵士所殺;是被農具打死,而不是死於兵器之下。他被磨石擊中受了重傷以後,請求拿兵器的人在他嚥氣前用刀把他殺死。
56-57節: 亞比米勒的父親基甸,在戰場上雖然得勝,在個人的生活上卻失敗。聖經沒有譴責他娶妾侍(8:31),但清楚說明家庭問題因此而產生。
亞比米勒殺死他父親六十九個兒子,使民族分裂,自己也被殺。我們從基甸一生看見前車之鑒,不管我們為神的國度做了多少大事,罪總會產生巨大的惡果。
56-57節: 約坦對亞比米勒的咒詛見 9章16至20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