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段 后记:内部的恶兆 17章至21章

第四段 后记:内部的恶兆 17章至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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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章至二十一章所記的兩個插曲:米迦和但支派的遷移(十七,十八章),以及內戰(十九至二十一章)。很難確定發生在士師時代中的那個時期(很可能在早期),只可算作《士師記》的附錄。讀這幾章可以略窺以色列民在此時期宗教、道德生活的敗壞墮落。結尾數章,均是以「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這兩句話連繫起來(十七6,十八1,十九1,二十一25)。這組勻稱的重複(在每次敘述中出現兩次),是要強調其無政府狀態之混亂,以及支派之間沒有能力團結起來,一同以立約子民的身分去事奉神。

 

一.  米迦和但族(十七,十八章)

米迦是以法蓮人,他違反了神的律例,在家設立一個敬拜偶像的神堂,又分派一個來自伯利恆的利未人,以及他的兒子擔任祭司(第十七章)。但支派由於面對的迦南人強大,無法在所分得的地上立足,只得北遷覓地定居,到黑門山下建立自己的產業。他們從米迦的神堂取去偶像,帶走那利未人,然後把荒廢的拉億城,改建為但城,在其中設立敬拜地方(第十八章)。由此,他們便設立了一個敬拜中心,與在示羅的會幕對立(十八31)。

 

二.  內戰(十九至二十一章)

這第二個附錄,把以色列人信仰腐敗已極的情況描寫得淋漓盡致。住在基比亞的便雅憫人,強姦了一名利未人的妾,以致她死掉。於是,那利未人戲劇性地將她的屍體分成12塊,分給各支派,導致群起攻伐便雅憫人,因為他們保護那在基比亞的罪犯(十九29至二十19)。在隨後的戰爭中(二十20-48),便雅憫支派險遭滅族,幸好有六百人逃脫(廿47)。由於十一個支派害怕便雅憫支派會滅絕,各支派又曾起誓不讓自己的女兒嫁給便雅憫人,所以便將在與基列雅比的內戰中所獲得的四百名處女,交給便雅憫人為妻(二十一6-15),也提議便雅憫人可以搶走在示羅為慶祝節期而跳舞的處女(16-22節)。便雅憫支派因此得以重建他們的城鎮和產業(第23節)。

 

應用

 

1.   士師記清楚指出「順服神必蒙福」。談談是什麼原因信徒常常不肯聽從神的話?不順服神會有甚麼結果?

2.   以色列人怎樣悖逆神呢?信徒會犯這些罪嗎?

3.   神的百姓經常失去應有的福分。信徒會失去甚麼福分呢?

4.   為甚麼神用軟弱的器皿成就祂的聖工(林前一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