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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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论

  申命记乃最属灵、第一章最有效感之书,名曰申命记,系以书中所载,有关于摩西对会众重申法律之事。故有人以本书与前四本多有重复;其实并无重复之处,神的作为皆不重复,如天壤间,从未见有二人之面适同者。详阅圣经全书,自始至终,所有记载,莫不有其特殊的意义与关系,一经研究,便知每卷、每章、每页、每段的价值。

一、著者   

  本书ll节言:“是摩西在约旦河东……向以色列众人所讲的话。”又第3节言:“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摩西照耶和华藉着他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话都晓谕他们。”以后每章每段,皆有摩西的口气,可知本书除了末章论及摩西逝世之事,为后人附录外,其余皆出于摩西的手笔。

    教中新神学家,或言以本书文法与耶利米书相似,即以本书为耶利米所写。于主后1805年有文士论及申命记文法意义与他卷迥异;且著作之时,必不能在约西亚王之前,想必教中有人,于约西亚王时,或约西亚王之后,冒摩西名而著此书。果如此说,此书何以于当时生发莫大效力,不论关于事神礼节,及民间风俗等,能令全国君民,皆敬遵无违呢?而且书中所载,何以适合于摩西时代之风化人情,而于分国以后之事,概未论及呢?

二、原因 

  著作本书之原因,约言之有四:

    ()为摩西临别赠言      西对于以色列会众,相处已久,不但感情深密,且是关系重大。虽然四十年间率领他们,至终尚未达到目的,一旦要与会众离别,自不能不从他那满腔热爱里,流露出他那挂念会众的心来。

    ()为会众皆旷野后生    当时那些出埃及,在旷野亲闻神传律法的前辈,皆已尸横于野;所留存的,不过是生在旷野的后辈,这些后辈,当然需要再对他们重申法律,使他们知所遵循。

    ()为会众要承受新地    此时会众飘流旷野的期限已满,不久就要进到南福地,在旷野与南的环境与生活等既不同。他们当守的规律,其中未免有差别之点,所以不能不再对他们重申法律。

    ()为人易于怠忽神律    享利先生有话说:“神说一次,我们宜闻两次,宜闻多次。”如四福音所记述耶稣的事迹,每有似乎雷同,却是别有意义者。保罗曾对立比的信徒说:我再将此言写给你们,其如此以相同之言,不惮烦而重申的缘故,不是以会众易于怠忽神的话吗?此亦摩西于临终之时,特别招集会众,重申圣律的原因。

三、要旨  

  本书要旨是遵命与希望。此乃摩西五经之第五卷,在第一卷创世记,看见人的败坏;即需要出埃及记的地步得蒙救赎,既蒙救赎,方能实验利未记的要旨,与神有交通;必须有神交的人,方能经过民数记所论的灵程;果能奔走灵程,这才可以有南美地的希望。

四、地位 

  本书是在民数记之后,表明奔走灵程的人,所有的希望。人必须奔走灵程,方能有南地的希望。本书亦在约书亚记之前,是表明奔走灵程的人,虽有南的希望,但是若渡过约旦河,亦决不能达到南美地。此时对于南的希望,虽是确的,眼睛已经清楚地望见南美地,亦不过仅有一河之隔,但是仍然站在约旦河边,在约旦河东边,看是看见了,却未进去;希望是确了,却尚未达到。今日会中亦不乏约旦河边的基督徒,不应当留意听摩西的劝告,奋勇勉力地起来,凭着信心,跟着主的脚步,一直渡过约旦,去承受应许美地吗?或以创世记——信徒的地位——被拣选,出埃及记——救赎,利未记——在幕中事神,民数记——在旷野飘流,申命记——在约但河边预备渡河。

  此书极大的价值,即劝信徒进取南,而于人得进一步的恩赐极有关系,故历来教中人士多注重此书:

    ()为王者宜手执一卷,终身诵读不已。(17:17-19)

    ()宜大书特书于志石,明白晓示于会众。(27:2-3)

    ()每七年帐幕节,必重申于会众之前。(31:9-13)

    ()或言凡传道士,应每年至少读过本书一遍,以感发其热烈进取之心。看耶稣与门徒如何征引申命记之言,可知主与门徒如何熟悉神的律法,岂但是一而再的重申呢!如耶稣在旷野一连三次战胜撒但试诱,莫非引用申命记之言(6:13168:310:20较太4:4710)。此外主与门徒引用本书之言尚有三十五次之多,亦可见本书之价值。

五、分段

   ()第一种分法

   1.回忆以往神的爱。(1-4)

   2.申说现在神的爱。(5-28)

  3.预言将来神的爱。(29-34)

  ()第二种分法

  1.追溯往事。(1-4:43)

  2.重申律。(4:44-28:68)

  3.预言后事。(29-31:13)

  4.临别赠言。(31:14-34)

  ()第三种分法

  1.第一讲论(1-4)   论以往之经过;

   (1)引言。(1-5)

   (2)申说。(1:6-4:40)

  2.第二讲论(5-11论西乃法律:

   (1)引言。(5:l-6)

   (2)重申十(5:7-6)

   (3)交与会众。(7-11)

  3.第三讲论(12-26普通法律:

   (1)关系信仰者。(12-l6:17)

   (2)关于政治者。(16:18-20:20)

   (3)关于社会者。(21:1-26:19)

  4.第四讲论(27-28陈明祸福:

   (1)引言。(27:l-26)

   (2)申论。(29)

  5.第五讲论(29-31:13)  与众立约;

   (1)引言。(29:l-2)

   (2)申说。(29:3-31:13)

  6.凯旋赋诗(31:14-32:49)

(1)引言。(31:14-30)

(2)诗歌。(32:1-47)

  7.祝福诀别(32:48-34章)

   (1)祝福。(32:48-33)

   (2)诀别。(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