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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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在第十二章我们读到约束以色列的(经文)法律,使其能真正成为天主的子民。

    第一项法律能指导民众毁灭外邦人的朝圣地。这些圣地大多建在森林深处的山巅上,神柱立在竖起的石头中间。

    第二项规定则是说除了耶路撒冷圣殿外,不得有其它的圣殿。以色列的司祭们为了抵制和控制朝拜场所的胡乱猛增,在耶路撒冷圣殿里把宗教仪式及内容统一起来。这次崇拜的统一是约史雅王伟大计划的一部分,目的就是把古老的北部王国和犹大王国统一起来(列上23:8-9)。

    为什么天主只要一座圣殿:这与承诺了皇室家族中的一家,也就是达味家族有异曲同工之妙。道理很显然,以色列和后来的教会都要成为世上团结的象征。人们能随时随地按心灵的指引和天主沟通,但我们也应尊重天主的选择,他让一个特殊的民族来侍奉自己,并把每个人聚集在他内。

    12.13-19节分辨了杀祭献动物,和杀食用动物的区别。前者只能在耶路撒冷圣殿中,后者则不限地点。

    12:29-13:19提出了对偶像崇拜的新警告。‘你们必须将你们中间邪恶腐败的人驱逐出去’(13:6)。保禄在格前5:13中曾告诫初期教会把那些腐败的人赶出教会,对那些拒不改变,也不肯更新的人也一样。正如若苏厄第六章指出的要除去那些崇拜假神像的人,这断然的诫命是为了确保以色列的信德,那是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雅威的选民绝不能用人为的错误或特定的环境使他们的信德受污染。他们必须保持信德的忠诚纯洁无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