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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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约之逻辑(廿八114

你这一章很长,讨论的是圣约的完成和结果。倘若一位国王破坏他和另一国王研定条约中的条款,他可能要等着付出代价作为赔偿──神明之惩罚及对方国王的敌对行为。反过来,倘若他遵守了条约,则他理当可期待条约另一方给予的恩惠、友谊及忠诚。以色列人在与 神(“万王之王”)所立严肃的圣约中的情形也类似。在圣约的仪式里,以色列国民为自己祈求祝福和咒诅,如我们在十七章里所见那样。因此,问题在于信守圣约将带来怎样的祝福,及违背圣约又将引致怎样的咒诅。十八章详细说明这些结果。一至十四节说明祝福,十五至六十八节则极为详细指出咒诅。

当然,政治上的条约对信守条约只能作有限的承诺;一国可以提供另一国军事的援助、贸易的优惠及经济的支持,但很难比这些再多一点,相对的,圣约能够而且确实提供的,却是很广泛的利益。三至六节涵盖的范围很广:城市和乡下(田间)都包括在内(3节);丰饶将遍及各地(45节);或战争或和平,人一切的活动皆欣欣向荣(6节)。 神要祂子民享有这些东西──丰饶与繁荣──祂极愿赐给他们这一切。这是圣约之逻辑;倘若 神真的拣选了以色列人且和他们立约,那么祂就负起对他们的责任。只要他们对祂忠诚且在自己这一边守协约, 神必然会实在祝福他们(714节更精确表达祝福的实质)。

事实上,不用说,以色列人的经验与这里所描述的理想可能极不相同。应当为首的国民(13节)却常成为尾巴;成了一个衰弱且贫穷的古代少数民族。难道我们可说一至十四节那幅希望的美景永远不可能实现吗?难道它只是南柯一梦,完全不切实际的一厢情愿吗?绝对不是,如果我们对申命记还有一丝信任的话;而且在我们认为申命记的逻辑为原始和为站不住脚的想象而加以摒弃前,让我们注意这个事实:不论如何,以色列人历尽许多世纪的沧桑后仍然生存下来,它今天也比古代任何时期更加为人所熟知;然而像亚述和巴比伦等强国却早在许多世纪前就已经从地图中消失了。我们必须承认,以色列人本身是 神的计划及其难以理解的作为的一个证据;但是,倘若我们想到圣约中的另一方面──以色列人的 神──我们不得不承认,如果祂真的无所不能,且是独一的 神,又倘若他真的和人类立了约,那么很难否认祂在掌握他们的历史。我们固然意识到塑造我们世界及历史背后许多复杂的因素;但是,我们不可忘记 神是超越这一切的。

违背律法之惩罚(廿八1568

(一)

倘若一至十四节是一幅希望的美景,本章其余各节则是大体上代表实际发生在以色列人身上的情况,虽然它以这个条件式表达:‘你(作为一个国家)若不听从……这以下的咒诅就必……临到你身上。’(15节)申命记随后四卷书──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和列王记上下──的确讲述一个政治兴衰的故事,包括许多以色列人不愉快的经验,结果以完全惨败收场,这里描述的无疑是全然写实的一幅画。所列的咒诅包括三类违命带来的惩罚。第一类是十六至十九节的那张完全属于一般性质的表,它明显与二至六节的祝福正好相反。第二类包含许多典型的政治上的咒诅,这类咒诅可在古代近东的条约文献中找到例子。第三类咒诅是我们所目睹士师时代及君主政权时代临到以色列人的。)实际经验。(后两类实际上是重迭的。)

我们也可从它们的内容划分这些咒诅。首先是一般性的咒诅(1619节)。二十至廿四节接着论及当地发生的干旱、瘟疫、各样灾难及该地食物的供给。廿五节提及打败仗,但往后其他各节讲的是个人的灾祸,如疾病、疯狂、家中及田间之损失(和约伯遭受的灾祸很相似,参伯一13至二8)。卅四至四十六节清楚说明被掳的恐怖。四十七至五十七节详细述说一次更可怕的围攻。最后,五十八至六十八节描述流离失所人民的痛苦和绝望,他们惶惶不安,备受欺压。这里特别提到挨及(68节)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因为埃及始终是巴勒斯坦人一个天然的避难所,当从北方来的侵略者攻击以色列时,情形尤其如此;第二是为了一个重要象征的理由── 神在以色列人历史的开头已经赐福叫以色列人,将他们从在埃及为奴的地位中拯救出来,因此, 神咒诅的结果有一效果,就是使他们回到埃及作奴隶。

大多数学者认为这一章的咒诅是依历史的观点渐次扩充的:五十八节显然是指申命记这本书,而不像是任何先前公开对国民的演讲。无论如何,我们可以看见,这章对那些有过这里列举的一些灾祸经验的时代,将能产生最有力的共鸣;犹太人的君主政治濒临死亡之际,或从被掳巴比伦早期回来有思想的人民,正预备好倾听本段发出的挑战。的确,申命记真正的威力可能从一个事实看出,这事实是:被掳后,犹太人民渐渐变得越来越专心遵守珍藏在申命记中的律法。一般而言,以色列是一个聪明的民族,她的国民也是有智慧的,他们随时都能从他们以往的历史中吸取教训。

(三)

首先和最重要的,是我们应将申命记廿八章看为向以色列人提出的一项由衷恳求,要求他们信守他们和 神的圣约。六十三节描述 神为惩罚他们违背祂的命令感到痛快,但这种陈述用意是为了冲击读者,而非字句表面的意思。同时,本章的确表明一个清楚的历史哲理;这个历史哲理为旧约主要历史书(约书亚记至列王纪)提供了架构。一如往常,圣经在这里以黑白分明的字眼加以讲述,提供明确的细节。我们会认为历史中有许多难以断然分为是或非的事实存在,我们所作所为背后的动机也很复杂。申命记未必反对这种观点,它关心的是向读者表明最好和最坏的可能,且要求读者应作一种自觉的选择。倘若一个人不自觉选择 神为人生所定的计划,他很容易不知不觉中落到澈底违命的地步。黑白分明的这幅画迫使我们注意它。

另一方面,申命记不是 神与人之间圣约之主题的最高权威。就个人心言,约伯记提供了平衡的观点。约伯记让我们看见,一个对 神忠贞的人,仍然会遭受丧子、破产和疾病等痛苦。然而,就它本身来看,申命记能导致对 神及对人两个错误的观念。第一,许多人认为,如果任何人飞黄腾达,他必定是个好人;反之,任何人(像约伯)发生个人的悲剧,他自然是个作恶多端的人。这种机械式之论断不仅可能错误,更严重的是,它对被认为作恶的人也极不公平。第二,这种观念发展之结果,有人会想收买 神的恩典,这样使许多人为了图获某些东西才遵守旧约的律法,而不是因为律法乃是 神对人生行为的美好设计而遵守它。

较有洞察力的人能看见,倘若以色列人历史显明了甚么,那它无非是:一个国家,它无法遵守 神的圣约。这正是申命记廿八章指出的事实,也是像先知耶利米清楚说明的事实。古老的西乃圣约在某种意义上,失败在树立了值得赞扬的标准,但却令以色列人无法达到那种标准。如耶利米书卅一章卅三和卅四节所说,以色列人需要一个不同的圣约,一个能够影响且能改变人心思和意念的圣约,给他们能力和愿意顺服 神。申命记廿八章指向耶利米书卅一章,而耶利米书卅一章则指向新约。希伯来书八章六至十三节大量引用耶利米书中的话,并强调藉基督完成的工作使情况大大改变了。──《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