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立 约: 神 与 以 色 列 人 立 约, 接 纳 他 们 作 他 的 儿 女, 以 便 眷 顾 和 赐 福 他 们, 使 他 们 在 神 所 赐 的 地 上 得 以 长 久 (4:40); 以 色 列 人 正 是 因 着 神 的 圣 约 而 得 着 救 赎 的 恩 惠。 以 色 列 人 应 当 怀 着 感 恩 的 心 接 受 神 做 他 们 的 主, 以 活 泼 的 信 心 敬 拜、 爱 戴、 尊 崇 和 顺 服 神。 有 关 神 与 以 色 列 人 立 约 的 讨 论, 可 参 “ 神 与 列 祖 之 约 ” 一 文 及 “ 神 与 以 色 列 人 之 约 ” 一 文;有 关 信 基 督 的 人 委 身 的 圣 约 的 讨 论, 可 参 路 22:20 注; 参 “ 旧 约 与 新 约 ” 一 文。
5:7
7~ 21 十 诫:这 部 分 经 文 复 述 了 出 埃 及 记 20 章 中 所 记 录 的 十 诫 (参 此 章 的 注 释; 参 “ 旧 约 律 法” 一 文)。
5:29
惟 愿 他 们 存 这 样 的 心 敬 畏 我:圣 经 的 整 个 救 赎 历 史, 就 是 神 不 厌 其 烦 地 帮 助 人 脱 离 他 们 的 罪 以 及 罪 的 毁 灭 性 后 果 而 归 向 他 的 漫 长 经 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