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至懂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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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司职任之再论

一、守全帐幕的责任(民18:1-7)

1.看守会幕是利未人之责(民18:2-4)

2.看守圣所和坛是祭司之责(民18:5)

·解决问题——免得死亡(民17:12,13)

·一同担当——是联合服事的工作

·亦是各有所司的工作,但不能逾越权限

·照所吩咐的作服事工作

·是学习亦为教导的工作

二、祭司的职任是赏赐(民18:7-32)

1.是永得的份,是永远的盟约(民18:7-20)

①男丁——同享归给神至圣的供物(不经火的)

②家中洁净的人——同享以色列所献的举祭、初熟之物、永献的

·神的分即是祭司的产业(民18:20)

2.领受至好的、至圣的(民18:20-32)

①不可有产业,但所得的却是神的分——是要求,却更是祝福

②不可亵渎——当感恩、尊重

·当重视属天的产业(西3:1-4)

3.为会众调作除污秽的水(民19:1-22)

①是除罪用的(民19:1-10)

·纯红的母牛全然烧掉——指示除罪与服事的观念

·解决问题的神(民17:12,13,来4:16)

②是洁净用的(民19:11-20)
·第三天要洁净自己——当儆醒(约一1:8-10)

③凡摸除污秽水的必洁净到晚上(民19:7,8,10,21)

·重担互相当担(加6:1,2)

·以基督受苦的心志服事人(罗15:1-5)

·成为圣洁,合乎主用(提后2:21)

三、心得探讨:

1.为何对祭司及利未之职任如此详尽的叙述?

2.神所赐的产业为何?当如何重视之?

3.试分享你所知奉献蒙福之见证。

4.试思想灵修与事奉工和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