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产业的律法(廿七1-11)
(一)
这几节包括了在第廿六章卅三节提及的那位妇人的经文是十分突出的。随着上一章定居的计划,他们现在研究那些所有准备定居的人之中,最缺少势力的一个案例:那些一点无权继承土地的。当一位族长的父亲死了没有留下男子继承时该怎么办?他的女儿可否得到土地呢?这是某一位西罗非哈的女儿们面对的情形,这位族长的父亲是玛拿西支派的。他有五个没有兄弟的女儿,她们的名字是玛拉、挪阿、曷拉、密迦和得撒。她们必定是强壮的女性和有荣誉的以色列人所以她们能够以这样勇敢的方式到领袖和会众办公聚集的场所大声讲话(2节)。但是她们的父亲信任她们,正如他恰当地给她们所起的名字,因此她们的投诉获胜。她的名字各自的意思是:‘温顺,谄媚,饶舌,顾问,欢乐。’
她们的个案是她们的父亲自然地死于旷野。他不是那些被耶和华判罪的人之一,而只是民营中的一个成员死于旅途之中;他虽也是一个罪人,但没有变节或者反叛。他的女儿们因此提出她们明显而合理的要求,此乃为了这个家庭而不是个人的得失。但是在古代东方的文化背景中,在那里,社会的压力是反对妇女继承产业的,她们的要求当然是不合理的。这个案例是如此之特殊,正像在对待那些不能参加庆祝逾越节和一个人故意地违反安息日的规定之案件(九8,十五34),摩西必须寻求耶和华的旨意。
耶和华决定恩待这些女儿,使案例具公正性,就指示摩西去草拟一系列优先权,为了进一步确保家庭的财产和土地保留在该家庭之内。
(二)
明白 神统治下土地和人民的关系,对于了解旧约和犹太民族是具有基本的重要性。支持这决定的理由,是包含在利未记廿五章廿三节中,在那里主耶和华说:‘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换句话说,应许之地是从 神而来的恩赐,而不是任何人固有的权利,可以根据他们的意愿出卖或者合并。家庭得到他们拥有的土地只给予他们本身。在实际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以色列的信心是与一个家庭的每一成员有关,而不是与一家之主有关。
这段经文值得我们概览 神的启示临到祂百姓的方法,以及明白分布在整卷旧约圣经中的律法和条例是如何草拟出来的。我们面对着圣经启示给我们的这位 神,祂乃是坚立于此时此地的 神。祂从永恒里拣选了我们,但是我们的经历是我们属地生活根深蒂固之一部分。所以我们在这里看见历史上以色列信心的成长过程是,当她看见一种需要,把它带到耶和华面前,接受祂的经训(编者按原英译文乃指摩西五经)或者‘指示’,信心就更加增长一点,并且继续成长。
当我们认识到我们的需要,而把它们带到主的面前,接受祂的指示,并且欢然继续向前时,我们的信心也要成长,我们属灵的生命将更成熟。正如我们的诗歌所唱的:‘何等恩友慈仁救主……来到耶稣座前求!’(恩友歌,普颂六一八首)
摩西按立约书亚(廿七12-23)
(一)
这一段经文包含第一次坚定地暗示摩西与在世上同行的以色列人分离的时刻已经临近了。在二十章十至十二节中很清楚地表明,既不是他,也不是亚伦,将成为领导百姓进入应许之地的首领;而在二十章廿二至廿九节中记载他的兄弟亚伦之死。耶和华提醒摩西二件事。第十二至十三节几乎是等同于申命记卅二章四十八至五十节,除了在那里特别提及了尼波山峰,而这里没有外。摩西只能够从他死的这个山峰上看见展现在他面前的所有应许之地,但是不能进去。当现今的作家站在现代约但传统上所指的尼巴山(Jebel-en-Neba或译作耶比因尼巴,译者注)之一边的山顶上时,在白天他能够看见太阳光反映在加利利海上,晚上则能看见耶路撒冷的灯光──所有的这一切都可用肉眼看见。其视野是眺望无阻和令人兴奋的。而这里是摩西死的地方。
摩西表现出既无痛苦也无失望,他只寻求耶和华,谁将为耶和华所拣选,来领以色列民的人。再一次(比较十六22)他向这位作为所有生命之主和决定生命安全以及祂的百姓的命运的耶和华恳求,他的继承者必须是一位能够‘在他们面前出入,……引导,……牧养’。这是一句在每日的工作中要完全占有的成语。在现在的上下文中,它的意思是某一位能够负责以色列民全营的迁徙、定居、战斗等等责任的人选。对此在列王纪上廿二章十三至十七节米该雅的异象,在那里他也看见以色列人‘散在山上,如同没有牧人的羊群一般。’。
(二)
被选出来的人是约书亚(或者何西阿,简称之),嫩的儿子。在圣经中当然也有一卷书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但是 神的话,那句最能鉴定他的身量的话在这里可找到,它说:‘约书亚是心中有圣灵’的人。这里的意思是 神已经拣选了他,并赐给他恩赐,所以他能够成就 神对他的计划;并且已经给他使命去运用这些恩赐和在恩赐上更长进,更老练。这事实已经在民数记前面几章谈到关于侦察迦南地时,很清楚地提过,当时只有他和迦勒真正能够以耶和华的远见提出报告(十三8,16;十四6,30,38;廿六55)。深入地去窥察 神的灵怎样真正地参与其事是一件有趣的事。
根据申命记卅四章九节,摩西去‘按手在他头上’,这使他‘被智慧的灵充满’。在这里的上下文中不是显著地讲到一种任命圣职的行动,例如长老按手那样。摩西好像是执行一种公开的行动,承认 神藉着约书亚已经作的,和正要藉着他去作的,这是一种认可和肯定的行动。这种象征性的行动是非常普遍,并可在旧约的几段不同的经文中找到:给以法莲和玛拿西祝福(创四十八14);咒诅亵渎耶和华名的人(利廿四14);使祭物成圣(代下廿九23);在圣所中拣选利未人去服事耶和华(民八10)。然而,本章的话,根据米示拏记载,是被用在拉比的‘任命’之中。这种意念在会堂中被继续传递和发展下去,并且从此被使徒所采用。我们在使徒行传六章六节确立七个执事为会众服务中遇到此情形,并且在提摩太前书四章十四节提及指派提摩太从事他的别具特色的事工中见到。广而言之,它标帜着约书亚为一位属于 神的特殊人物,为了事奉,他被分别出来。
摩西去‘委派’他,即是‘使他负起责任’并且‘授与’他‘某些’他自己的‘权柄’。在摩西五经中这是唯一的地方存在‘权柄’这个名称(译者注,英文标准修订本直译20节为:‘你要授与他某些你的权柄,使所有的以色列会众可以遵行。’中文和合本把‘权柄’译作‘尊荣’)。关于‘权柄’,它有甚么特别呢?它被用于君王的主权和尊严方面(例如耶廿二18,诗四十五3),但特别用于 神这位万王之王(例如诗一○四1)。因此在这里领会到摩西所持有的尊荣──他具有君王的权柄。再不会有人兴起如他(申卅四9-12),所以约书亚只能接受这种伟大权柄的一部分。故此,约书亚不可以直接去见耶和华,而要请教大祭司并藉着祭司的组织去求见耶和华。
可幸我们不必去依赖这样的途径,因为有耶稣基督代我们祈求和作我们的中保。祂是一位比摩西或约书亚更伟大(他的伟大实在无法测度),祂保证我们永远不会没有牧者。──《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