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拿 细 耳 人:“ 拿 细 耳 人 ” 一 词 (希 伯 来 文 nazir, 从 意 为 “ 分 别 ” 的 动 词 nazar 而 来) 指 任 何 分 别 为 圣, 完 全 奉 献 给 神 的 人。 这 样 的 人 既 可 以 在 一 段 特 定 的 时 间 里 将 自 己 奉 献 给 神, 也 可 以 终 生 奉 献 (士 13:5;撒 上 1:11)。
1. 拿 细 耳 人 是 由 神 亲 自 兴 起 的, 他 们 可 以 通 过 自 己 特 别 的 生 活 方 式 在 民 众 面 前 表 明 神 的 圣 洁, 洁 净 和 委 身 的 极 高 标 准 (比 较 摩 2:11~12)。
2. 拿 细 耳 人 的 许 愿 完 全 是 自 愿 的, 神 要 借 此 教 导 以 色 列 人, 完 全 的 委 身 首 先 是 从 内 心 发 出, 其 次 才 是 舍 己 (3~4 节)、 可 见 的 行 为 (5 节) 和 个 人 洁 净 (6~8 节) 等 外 在 表 现。 拿 细 耳 人 完 全 委 身 神 的 生 活 是 每 一 个 基 督 徒 效 法 的 榜 样。
6:3
清 酒、浓 酒:有 关 拿 细 耳 人 与 清 酒 和 浓 酒 之 间 的 关 系, 可 参 “ 旧 约 中 的 酒 ” 一 文。
6:3 葡 萄 汁: 这 里 的 “ 汁 ” (希 伯 来 文 mishrah) 指 通 过 浸 泡 葡 萄 或 榨 汁 后 剩 的 葡 萄 渣 而 制 成 的 一 种 饮 料。
专题论文8:旧约中的酒
民 6:3 “他 就 要 远 离 清 酒 浓 酒, 也 不 可 喝 什 么 清 酒 浓 酒 作 的 醋, 不 可 喝 什 么 葡 萄 汁, 也 不 可 吃 鲜 葡 萄 和 干 葡 萄。”
希 伯 来 文 中 有 关 酒 的 不 同 用 语
一 般 而 言, 在 圣 经 中 被 译 为 “ 酒 ” 的 希 伯 来 词 语 有 以 下 两 个:
1. 第 1 个, 也 是 最 常 用 的 一 个 词 语 yayin, 是 旧 约 中 各 种 发 酵 或 未 经 发 酵 之 酒 的 总 称,在 旧 约 中 一 共 出 现 过 141 次 (参 尼 5:18, 提 到 “ 各 样 的 酒 (yayin) ”)。
(1) 一 方 面, yayin 可 指 一 切 经 过 发 酵 的 葡 萄 汁 (参 创 9:20~21;19:32~33;撒 上 25:36~37;箴 23:30~31)。 旧 约 圣 经 多 处 提 到 这 种 发 酵 的 酒 可 能 产 生 的 悲 剧 性 后 果, 其 中 尤 以 箴 言 23:29~35 的 描 述 最 为 发 人 深 省 (参 下 一 部 分)。
(2) 另 一 方 面, yayin 既 可 指 未 经 发 酵 的 甜 葡 萄 汁, 也 就 是 直 接 从 葡 萄 中 压 榨 而 得 的 新 鲜 汁 液。 先 知 以 赛 亚 说 “ 踹 酒 的 在 酒 榨 中 不 得 踹 出 酒 (yayin) 来 ” (赛 16:10); 先 知 耶 利 米 同 样 讲 到 “ 我 使 酒 榨 的 酒 (yayin) 绝 流, 无 人 踹 酒 欢 呼 ” (耶 48:33), 他 们 所 说 的 酒 都 是 未 经 发 酵 的 葡 萄 汁。 先 知 耶 利 米 甚 至 还 把 尚 未 榨 出 的 葡 萄 汁 称 为 yayin (参 耶 40:10, 12)。 耶 利 米 哀 歌 也 为 yayin 的 这 种 用 法 提 供 了 佐 证, 作 者 把 吃 奶 的 婴 孩 向 母 亲 求 要 的 食 物 称 为“ 谷、 酒 ” (耶 哀 2:12)。 诸 多 学 者 的 学 术 研 究 都 证 实 未 经 发 酵 的 葡 萄 汁 可 以 被 称 为 “ 酒 ”。 《 犹 太 百 科 全 书》 (Jewish Encyclopedia, 1901) 指 出: 发 酵 前 的 新 酒 称 为 yayin-migat (装 在 大 缸 里 的 酒) ” (Sanh, 70a)。 而 《犹 太 教 百 科 全 书 》 (Encyclopaedia Judaica, 1971) 也 证 实 yayin 可 指 酿 造 过 程 中 不 同 阶 段 的 葡 萄 汁, 包 括 “ 发 酵 以 前 的 新 榨 出 的 酒 ” 在 内。 根 据 《巴 比 伦 法 典 》 (Babylonian Talmud) 经 书 的 记 载,希 亚 拉 比 (Rabbi Hiyya) 曾 经 提 到 “ 酒 榨 中 出 来 的 酒 (yayin) ” (Baba Bathra, 97a)。《 哈 拉 科 特· 吉 达 洛 特》 (Halakot Gedalot) 中 说 到: “ 照 拿 细 耳 人 的 律 例, 葡 萄 汁 也 算 作 酒, 因 此 人 压 榨 葡 萄 所 得 的 汁 也 可 称 为 酒”(Louis Ginzberg 在 《 美 国 犹 太人 年 鉴 》 (American Jewish Year Book, 1923, 页 408~ 409 ) 曾 引 用 此 语)。 希 伯 来 词 语 yayin 在 希 腊 文 的 新 约 圣 经 中 译 为 oinos (关 于 后 者 的 详 细 论 述 可 参 “ 新 约 时 代 的 酒 ” 一 文)。
2. 另 外 一 个 译 为 “ 酒 ” 的 希 伯 来 词 语 是 tirosh, 意 为 “ 新 酒 ” 或 “ 丰 收 时 的 酒”。 tirosh 在 旧 约 中 共 出 现 了 38 次, 从 未 用 于 指 发 酵 的 饮 料, 而 是 专 指 未 经 发 酵 的 葡 萄 汁, 如 一 串 串 葡 萄 中 的 液 汁 (赛 65:8) 或 新 近 收 获 的 葡 萄 甜 汁 (申 11:14; 箴 3:10; 珥 2:24)。 布 朗, 戴 弗 和 布 里 格 斯 (Brown, Driver 和 Briggs)合 编 的 《希 英 旧 约 词 典 》中 把 tirosh 解 释 为 “葡 萄 汁 以 及 新 葡 萄 酒 ”; 而 《 犹 太 百 科 全 书 》 (1901) 指 出 “ tirosh 包 括 所 有 甘 甜 的 果 汁 或 葡 萄 汁, 不 包 含 发 酵 的 酒 在 内。 ” 先 知 以 赛 亚 讲 到 tirosh 时 说 “福 在 其 中 ” (赛 65:8); 而 发 酵 的 酒 “ 能 使 人 亵 慢 ” (参 箴 20:1), 使 人 沉 醉 (参 箴 23:31 注)。
3. 除 此 以 外, 旧 约 圣 经 中 还 用 到 另 外 一 个 希 伯 来 词 语 shekar, 一 共 出 现 了 23 次, 通 常 译 为 “ 浓 酒 ” (如 撒 上 1:15) 或 “ 发 酵 的 饮 料 ” (如 民 6:3;按:中 文 和 合 本 圣 经 同 译 为 “ 浓 酒 ”)。 有 些 学 者 认 为 shekar常 常 指 发 酵 的 饮 料, 可 以 由 棕 榈 汁、 石 榴、 苹 果 或 枣 子 等 酿 造 而 成。 《 犹 太 百 科 全 书 》 (1901) 指 出, 若 yayin 与 shekar有 所 不 同, 则 前 者 是 指 用 水 稀 释 了 的 发 酵 饮 料, 而 后 者 未 经 稀 释。 然 而 有 时 shekar 也 用 来 指 那 种 使 人 心 旷 神 怡 的 甘 甜 果 汁 (详 见 Robert P. Teachout 的 神 学 博 士 论 文 《 旧 约 中 “ 酒 ” 的 用 法 》 (The Use of Wine in the Old Testament, 达 拉 斯 神 学 院, 1979)。 Shekar 与 希 伯 来 文 动 词 shakar 有 关, shakar 除 了 有 “ 使 醉 酒 ” 的 意 思 外, 还 有 “ 随 意 饮 用” 的 意 思。 所 以, 在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当 yayin 与 shekar 连 用 时, 我 们 最 好 把 它 们 理 解 成 致 醉 饮 料 的 形 象 化 说 法。
旧 约 圣 经 对 于 发 酵 酒 的 看 法
旧 约 圣 经 多 次 讲 到 饮 用 发 酵 饮 料 yayin 和 shekar 会 招 致 咒 诅 的 情 形:
1. 圣 经 在 挪 亚 的 故 事 中 第 1 次 提 到 致 醉 酒 的 邪 恶 影 响 力 (创 9:20~ 27)。 挪 亚 栽 种 了 一 个 葡 萄 园, 用 收 获 的 葡 萄 酿 制 了 致 醉 的 酒, 喝 了 以 后 竟 烂 醉 如 泥, 举 止 鲁 莽 轻 率, 有 失 检 点, 并 且 酿 成 迦 南 受 咒 诅 的 家 庭 悲 剧。 在 亚 伯 拉 罕 的 时 代, 醉 酒 也 是 罗 得 的 女 儿 乱 伦 从 其 父 怀 孕 的 诱 因 之 一 (创 19:31~38)。
2. 由 于 酒 精 饮 品 可 能 败 坏 人 的 德 行, 所 以 神 命 令 所 有 祭 司 在 事 奉 神 的 期 间 都 要 禁 戒 酒 和 其 它 发 酵 饮 料, 冒 犯 此 例 的 祭 司 甚 至 可 能 遭 到 死 亡 的 刑 罚 (利 10:9~11)。
3. 神 吩 咐 所 有 许 愿 作 拿 细 耳 人 的 以 色 列 人 都 要 远 离 清 酒、 浓 酒 的 律 例, 也 显 明 了 他 在 这 方 面 的 旨 意 (参 下 一 部 分)。
4. 具 有 属 天 智 慧 的 所 罗 门 写 出 这 样 一 段 劝 世 良 言: “ 酒 能 使 人 亵 慢, 浓 酒 使 人 喧 嚷, 凡 因 酒 错 误 的, 就 无 智 慧 ” (参 箴 20:1 注)。 酒 精 饮 料 能 使 人 藐 视 神 公 义 的 法 则, 并 且 身 不 由 己 地 陷 入 各 种 罪 恶 败 坏 之 中。
5. 最 后, 圣 经 明 确 指 出, 义 人 甚 至 不 可 观 看 或 想 望 那 致 醉 和 使 人 成 瘾 的 酒 (参 箴 23:29~35 注), 如 此 才 能 真 正 地 遵 行 神 的 旨 意, 免 受 一 切 咒 诅 和 痛 苦。
拿 细 耳 人 与 酒
拿 细 耳 人 当 使 所 有 以 色 列 人 明 白, 他 们 也 应 当 像 拿 细 耳 人 一 样 按 照 与 世 俗 分 别 和 忠 心 委 身 于 神 的 高 标 准 生 活 (参 民 6:2 注)。 神 在 饮 酒 的 问 题 上 有 着 清 楚 的 指 示:
1. 拿 细 耳 人 应 当 “ 远 离 清 酒、 浓 酒 ” (民 6:3;参 申 14:26 注); 事 实 上, 神 禁 止 他 们 吃 喝 任 何 液 体 或 固 体 形 状 的 葡 萄 制 品。 神 如 此 严 格 规 定 的 目 的 很 可 能 是 要 防 止 他 们 受 到 饮 用 致 醉 性 饮 品 的 试 探, 并 且 排 除 任 何 误 饮 酒 精 饮 品 的 可 能 性 (民 6:3~4)。 神 不 希 望一 个 完 全 归 属 他 的 人 沾 染 任 何 可 能 致 醉 或 成 瘾 的 东 西 (比 较 利 10:8~11; 箴 31:4~5)。 所 以, 神 在 这 个 问 题 上 为 他 的 子 民 所 立 定 的 最 高 标 准 就 是 完 全 脱 离 酒 精 饮 料 (民 6:3~4)。
2. 饮 酒 常 常 使 人 陷 入 其 它 各 种 罪 恶 当 中 (如 淫 乱 或 其 它 犯 罪 活 动)。 神 禁 止 拿 细 耳 人 吃 喝 任 何 葡 萄 制 品 的 目 的 是 要 教 导 他 们 远 离 罪 恶 和 一 切 可 能 诱 使 他 们 沾 染 罪 或 犯 罪 的 东 西。
3. 在 先 知 阿 摩 司 时 代, 许 多 以 色 列 人 公 然 藐 视 神 命 令 拿 细 耳 人 完 全 脱 离 清 酒、 浓 酒 的 定 例, 所 以 先 知 曾 如 此 揭 露 他 们 的 不 虔 不 义: “ 你 们 却 给 拿 细 耳 人 酒 喝 ” (参 摩 2:12 注)。 先 知 以 赛 亚 也 宣 称: “ 祭 司 和 先 知 因 浓 酒 摇 摇 晃 晃, 被 酒 所 困, 因 浓 酒 东 倒 西 歪。 他 们 错 解 默 示, 谬 行 审 判。 因 为 各 席 上 满 了 呕 吐 的 污 秽, 无 一 处 干 净 ” (赛 28:7~8)。 这 些 民 众 的 领 袖 因 为 拒 绝 遵 守 神 为 他 们 立 定 的 完 全 禁 戒 酒 类 的 高 标 准, 而 陷 入 如 此 堕 落 败 坏 的 境 地 (参 箴 31:4~ 5 注)。
4. 拿 细 耳 人 之 例 的 精 髓 就 是 要 完 全 彻 底 地 委 身 于 神 以 及 他 所 定 的 最 高 标 准, 这 也 是 赐 给 在 基 督 里 因 信 称 义 的 所 有 信 徒 的 一 条 命 令 (比 较 罗 12:1; 林 后 6:17; 7:1)。 如 同 旧 约 时 代 的 拿 细 耳 人 一 样, 今 天 的 信 徒 也 必 须 禁 戒 一 切 可 能 引 人 犯 罪、 使 人 产 生 不 良 欲 望、 诱 人 沉 迷 于 毒 品 或 酒 以 及 其 它 可 能 使 弟 兄 姊 妹 跌 倒 的 东 西 (参 帖 前 5:6 注;多 2:2 注;参 “ 新 约 时 代 的 酒 ” 一 文)。
6:5
要 由 发 绺 长 长 了: 拿 细 耳 人 要 任 凭 头 发 长 长, 以 此 作 为 离 俗 归 神 的 一 个 可 见 标 记。 根 据 使 徒 保 罗 的 教 导, 长 发 通 常 是 男 人 的 羞 耻 (林 前 11:14); 对 于 拿 细 耳 人 而 言, 长 发 可 能 表 明 他 们 甘 愿 为 神 受 指 责 和 讥 讽。 拿 细 耳 人 不 可 挨 近 死 尸 的 命 令 (6 节) 突 出 表 明 死 不 是 神 造 人 的 旨 意。 死 亡 与 生 命 相 对, 是 罪 的 结 果, 所 以 死 尸 就 是 不 洁 的 (参 利 12:2 注;13:3 注)。
6:14
供 物 奉 给:拿 细 耳 人 许 愿 离 俗 的 日 子 满 了 以 后, 就 要 奉 上 大 祭 司 承 接 圣 职 时 所 献 的 祭 (比 较 利 8~9 章)。 从 中 我 们 可 以 看 出, 任 何 完 全 归 属 神 的 以 色 列 男 女 (2 节) 在 神 眼 中 都 如 同 会 众 中 的 大 祭 司 一 般 重 要。 在 神 国 中 为 大 的 依 据 不 是 地 位 和 权 力, 而 是 奉 献 和 委 身 (参 路 22:24~30 注)。
6:20
拿 细 耳 人 可 以 喝 酒:拿 细 耳 人 许 愿 离 俗 的 日 子 满 了 以 后, 就 可 以 喝 酒 (希 伯 来 文 yayin; 参 “ 旧 约 中 的 酒 ” 一 文)。 神 此 时 尚 未 特 别 禁 止 人 饮 用 发 酵 的 酒, 只 是 在 人 完 全 归 属 神 的 情 况 下 才 禁 止 人 饮 酒 (1~4 节;利 10:9~11)。 随 着 渐 进 式 启 示 的 不 断 推 进, 神 后 来 清 楚 指 出 所 有 属 神 的 子 民 都 应 当 禁 戒 任 何 经 过 发 酵 而 可 能 致 醉 的 酒 (参 箴 23:29~35;参 23:31 注)。
6:23
为 以 色 列 人 祝 福:如 果 神 子 民 能 够 保 守 自 己 的 洁 净, 像 拿 细 耳 人 那 样 全 心 归 向 神, 神 就 要 以 22~27 节 中 丰 富 的 恩 典 祝 福 他 们 (参 2 节 注)。 “祝 福 ” 一 词 (希 伯 来 文 barak) 意 味 着 神 的 同 在、 作 为 和 慈 爱 要 临 到 人 的 生 活 和 周 围 环 境 中。
1. 神 按 照 自 己 所 设 立 的 条 件 赐 福 给 他 的 忠 心 仆 人 (申 11:27)。
2. 祭 司 的 这 段 祝 福 由 以 下 3 部 分 组 成: (1) 神 的 赐 福 和 保 护, 使 人 远 避 一 切 邪 恶 的 势 力 和 生 活 中 的 不 利 因 素 (24 节; 比 较 诗 71:1~6); (2) 神 脸 的 光 照,即 神 对 他 子 民 的 恩 惠、 美 善 和 恩 典 (25 节), 这 正 是 他 烈 怒 的 反 面 (比 较 诗 27:1;31:16;箴 15:30;16:14;赛 57:17)。 神 的 恩 典 指 神 的 怜 悯、 慈 爱 和 拯 救 之 能 (参 “ 信 心 与 恩 典 ” 一 文); (3) 神 仰 脸 的 眷 顾 (26 节), 即 神 殷 切 的 关 注 和 丰 盛 的 慈 爱 (比 较 诗 4:7~8;33:18;34:17)。 神 所 赐 的 乃 是 “ 平 安 ” (26 节), “ 平 安 ” 一 词 (希 伯 来 文 shalom) 的 意 思 是 完 满, 一 无 所 缺, 得 到 生 命 所 必 需 的 一 切 (比 较 玛 2:5), 也 包 括 对 未 来 充 满 盼 望 (耶 29:11)。 “ 平 安 ” 的 反 面 不 单 单 是 不 和 谐, 更 是 各 样 的 罪 恶 (比 较 罗 1:7;林 前 1:3;帖 前 5:23;参 “ 神 的 平 安 ” 一 文)。
3. 当 神 赐 福 给 他 的 子 民 时, 救 恩 就 要 如 同 点 燃 的 火 炬 一 般 传 遍 万 国 万 民 (诗 67 篇;133:3;结 34:26;参 太 28:19 注;路 24:50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