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25-54 -- 分享
        以色列人將擄來的東西,一一加以潔淨以後,就要分給 
各人,將戰利品與眾人共享。 
一. 戰士一半 (v.27-41) 
        「一半歸與出去打仗的精兵。」粗略的計算,他們每人 
可得羊28 隻,牛2 隻,驢2 隻,女奴一人。相當可觀的收獲! 
勇士們得一半是應該的,因為付出了代價。當別人在享受家 
庭的快樂時,他們卻要離別溫暖的家。當別人在享受人生時, 
他們更冒生命危險出去為眾人打仗,因此他們得的比別人多, 
那是合理的。 
        這些為百姓,為神爭戰的人,該得賞賜,亦該得我們加 
倍的尊重。 
二. 百姓一半 (v.42-47) 
        「以色列人所得的那一半、就是摩西從打仗的人取來分 
給他們的。」(v.42)這成為以色列世代的定規。 
        為什麼要分給百姓?他們沒有出去打仗,沒有付出什麼, 
為什麼仍有戰利品分?雖然得的很有限,仍是不勞而獲。原 
來這是勝利的歡愉。勝利,成功要和大家分享,能讓別人分 
享自己的成功,會使自己更快樂。別人和自己一同快樂,那 
快樂會更大。同時,分享自己得來的好處的,是同胞,是自 
己人。和自己人一同享受得勝,分享勝利,又何必計較? 
        神要我們有「一」的觀念,要學習「一」的生活。爭戰 
是大家的,勝利也要歸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