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29章是跟著28章繼續講「奉獻、獻祭」。以色列人的獻祭基本上有兩個時間,一個大節期,照他們曆法的一月,包括逾越節,以及之後五十天的七七節,這時大概就是收割大麥、小麥的時候,當我們有了收成時(甚至撒種時)就要奉獻。
之所以說收成時要奉獻,是特別提醒人:你現在得到這麼多,也應該獻給主,因為這是從主來的。事實上在撒種的時候就應該奉獻,因為在還沒有收成的時候,我們就知道神為我們預備了美好的事。
我們的奉獻也就是一種信心的表現。而在收成的時候更是,就好像假如你今年賺了一百萬,你很樂意奉獻十一或更高,但你在還沒有賺的時候就先奉獻,就不大容易。但當然都是感謝主。
對以色列人,就是在他們的一、二月,逾越節、七七節的時候就要有奉獻,要獻上所收的莊稼,主要就是大麥、小麥。
民29:1,「七月初一日,你們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是你們當守為吹角的日子。」
在這裡的「七月初一」(吹角節),是另外一種收成,大概就是無花果、葡萄、橄欖等等。第7節「七月初十」(贖罪日),第12節「七月十五」(住棚節),就是一直連續都有這種收成的快樂、忙碌,也宣告(吹角就是宣告)耶和華這一年怎麼祝福我們,我們得到了,就奉獻。
這裡說「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當然還是有很多工要做,包括吹角、聚集、奉獻、收成、整理也都是工,這裡說「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就是要有一種「感謝主為我成全一切」的態度,這時候你要專心獻給主。
再次說,就我們人的軟弱、肉體的有限,有些時候我們是專心做這件、那件事,但就神對我們的要求是任何時候都應該專心,在趕車、忙得不得了的時候,也是在專心敬拜、事奉神的。當然我們肉身比較希望是心無旁騖的在做一件事情,所以「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不是說一定都沒有做工,猶太人就把安息日講得太死板,重要的是那心,對神的倚靠。
民29:2,「你們要將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七隻,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
這裡講到「作為馨香的燔祭」,燔祭通常是感恩的,不是沒有認罪的成分,但燔祭、素祭都不是個可以選擇要不要做的。當然其實這我們也沒有什麼選擇,就應該感恩,不過就規定來講,贖罪祭、贖愆祭就不是你可以選擇的,就是犯了罪就非做不可。燔祭是感恩,你不大感恩就不一定要做,學者喜歡說那是比較自動的。贖罪祭就是律法規定非做不可的,也沒有錯,不過我們心裡要有個想法,希望我們認罪也好,感恩也好,既是非做不可,因為這是神的律法,也是我們自動做的,因為神感動我們,讓我們看到神的恩典多豐富,以及自己有多少罪惡,就獻燔祭。
民29:3-6,「3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4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5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6這些是在月朔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常獻的燔祭與同獻的素祭,以及照例同獻的奠祭以外,都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第3節講到用細麵,第5節講到用公山羊作贖罪祭。我們的感恩裡,也一定有罪惡要贖罪;我們贖罪時也一定有感恩,因為祂赦免我們。我們基督徒認罪悔改和感謝讚美總是一起進行的。
這是七月初一,再次提醒,獻祭都跟收成有關係,這裡經文沒有直接明確的指出來,但我們看了就知道因為神給了我們一切美好,收納我們一切的過犯,我們就感恩、獻祭。
民29:7-11,「7七月初十日,你們當有聖會;要刻苦己心,什麼工都不可做。8只要將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都要沒有殘疾的,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9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10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11又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贖罪祭和常獻的燔祭,與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
第7節講,到了七月初十也是,贖罪日的獻祭,「要刻苦己心,什麼工都不可做」。這「刻苦己心」也不要把它想成太字面,就是在那裡很痛苦。就像傳道書講的,「生有時、死有時、各種時候都有時」有時在解經時有點死板,就會覺得有些困惑。也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不是說要「凡事謝恩、不住禱告、常常喜樂」?當我們碰到很悲哀的事時,難道也要笑?我們在喪禮裡面也可以哈哈大笑?不是要常常喜樂?我想這些都是太死板的解釋聖經,常常、不住,那都是我們對神有個基本的信靠,不是說我們的情緒一定沒有這樣、那樣的情形。
「要刻苦己心」,是,我們真是承認有罪惡,就在這「認罪」的事上,我們甚至都有更多的罪要認,因為我常常覺得天天都要認罪,每天、時時刻刻都有得罪神的地方,但你說我認罪都在刻苦己心?倒也沒有。晚上睡覺前說:「主啊,求你赦免我今天所犯的罪」。如果是聖靈光照的話,我應該大哭,哭到睡不著覺,但我們一般比較不會這樣。就好像等一下我們謝飯時感謝主,若真的被聖靈感動感謝,也可以感謝一兩個鐘頭,甚至更久,因為主的恩典太豐富,但通常我們謝飯,最多一、兩分鐘就完了。不必太為你的長或短難過或覺得遺憾,我們都不夠完全。你跪在那裡感謝,謝飯到一天不吃飯,還是不夠的。但我們真的有很多事要做,除非神特別有指示,我們就特別有個比較限制的時間。我在說的是,看聖經時盼望我們都能抓住那精義。
民29:12-34,「12七月十五日,你們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向耶和華守節七日。13又要將公牛犢十三隻,公綿羊兩隻,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燔祭。14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為那十三隻公牛,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那兩隻公羊,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二;15為那十四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16並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17第二日要獻公牛犢十二隻,公綿羊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18並為公牛、公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19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20第三日要獻公牛十一隻,公羊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21並為公牛、公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22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23第四日要獻公牛十隻,公羊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 24並為公牛、公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25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26第五日要獻公牛九隻,公羊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27並為公牛、公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28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29第六日要獻公牛八隻,公羊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30並為公牛、公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31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32第七日要獻公牛七隻,公羊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33並為公牛、公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34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
第12節講到「七月十五日」(住棚節)要獻的。這裡講得非常詳細,從七月十五開始獻祭,「守節七日」,然後要獻什麼、什麼。到17節,第二天又要獻,20節,第三天又要獻。每天獻的就是逐漸減少,一開始是「公牛犢十三隻」,然後十二隻、十一隻,一直到第35節,第八日,連續獻了這麼長一段時間。
這也是我們人在這世界就這樣做,你要說日日都一樣,每天都獻十三隻,不可以嗎?你真的什麼都不獻,也可以,寡婦的兩個小錢比財主獻的還多。神是看內心沒有錯,但我們的肉身也需要一些規定,在某些節期、日子、時候我們有些特別的舉動,也不一定是壞事。就像老一輩的說我們靈修一定要在清早的時間,有他的道理,因為那時候是比較清醒、比較心無旁騖。但今天也可能我們在清早時是最疲倦的,跟老一輩的不一樣,我們常常是兩、三點鐘才睡覺,可能我們到晚上的時候比較清醒。這我們不要太死板,但要理解為什麼有的時候有這樣的規定。
民29:35-39,「35第八日你們當有嚴肅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36只要將公牛一隻,公羊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七隻作火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燔祭;37並為公牛、公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38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39這些祭要在你們的節期獻給耶和華,都在所許的願並甘心所獻的以外,作為你們的燔祭、素祭、奠祭,和平安祭。」
有「嚴肅會」也是讓我們專心倚靠上帝。這是說你在上帝面前要很嚴肅嗎?還是在神面前要唱歌、跳舞?這我也覺得不要太死板。有時(譬如佈道會)我們呼召時,很多人在那裡認罪悔改,那就有點嚴肅會的情形。譬如我們為了颱風到底來不來,或風災後的滿目蒼痍在那裡禱告,這也是嚴肅會,我們認罪,求神赦免拯救,與哀哭的人同哭。如果你說我們要喜樂,在颱風過後(或追思禮拜)讓我們來玩聖經遊戲,可能就不大妥當。也就是我們需要知道這些肉身的一些反應不一定是罪惡,當然也要知道屬靈的原則,讓我們在神面前總有個完全信靠祂的態度。這其實也都是在跟隨主,不是很死板的一定怎麼樣,但我們能有些規範是很好的。
在29章就講到繼續的獻祭。住棚節也提醒以色列人他們曾經在曠野住了40年。要紀念這日子作什麼?好比你當年住違章建築,或像我小時候住的那宿舍,大概十家八家住在一起,共用一個廚房、廁所,那種日子我從來沒有紀念過,希望趕快忘記,不會去紀念,為什麼要紀念這?這同樣也是因為我們人的軟弱,我們不一定是紀念那痛苦,是紀念神在這裡面對我們有多少的供應和信實。
當然,要再分析下去,每一個都可以分析得非常多,包括吹角、贖罪、住棚等等很多。吹角包括不僅是宣告一個新的日子,禧年的來到,也讓我們想到聖經上說耶和華聚集軍隊也是吹角,主耶穌再來會是吹角,審判刑罰也有吹角,如同新郎新娘進場會有吹角。喜悅時會吹角宣告,可怕的事也會吹角宣告,聖經都有講這些。但總的來講,我們總是感恩,總是迎見我們的主,主總是恩待我們的。
連贖罪祭也是一樣,悲哀、難過,因為我們真是得罪神,尤其新約時就更悲哀難過,不是因為死了一隻羊、牛而悲哀難過,我們犯罪害它替我們死,我們是主耶穌替我們死,那是很悲哀,但這更大的悲哀難過,豈不有更大的喜悅、感恩?因為牛羊的血不能除罪,那只有預表的作用。耶穌真是除了我們的罪,那我們就很歡喜了。
的確也有教會在聖餐時是唱非常快樂的歌的,一般教會都是唱比較悲哀的,我主為我流血等,很難過。但如果你真是懂這道理,覺得實在是太喜樂,也是可以。但如果有些人習慣悲哀,他就不太會笑,如果你笑,他會覺得這場合怎麼可以選這種詩歌。讓我們都彼此的包容。這都是在跟隨主,一起在過群體生活時需要學習的。這也是教會生活,我們需要一起包容、欣賞。
贖罪日是很悲哀,但實際上也是很喜樂,就是神赦免了。而且,這是個收成的日子,我們沒有收到罪惡的惡果,反倒收到赦免的美好果子,太感謝主了。
住棚節,也不能只是想到當年40年在曠野紀念的都是悲哀的日子,一天到晚得罪神、死亡,住棚節也讓我們想到很多,包括「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就有這意思。耶穌也是住在帳棚、自己的肉身當中,為要拯救我們。更想到希伯來書11章,現在我們即使是住在鋼筋水泥的房子裡,也是在住棚,因為這世界上沒有我們長存的家,我們不斷的在流浪,只是以前是帶著帳棚流浪,現在是到五星級的旅館流浪,這不必要是什麼高級主管也都有這樣的經驗。甚至我們出去玩也是個流浪,也有住帳棚、不同地方的。這世界不是我們的家,神為我們預備美好的將來。
所以我還是說,在最悲哀的時候,或現實提醒我們是短暫過客時,我們還是喜樂的,因為這住棚表示我們要進到一個流奶與蜜之地,而這流奶與蜜之地斷不是迦南地,只是個象徵性、預表性,那真正的流奶與蜜之地、長存的家是在天上的,希伯來書、聖經裡都講,神為我們預備一個更美的家、更堅固的城、國度。住棚節讓我們在世寄居,想到將來;讓我們在世寄居時,並不是敷衍了事、得過且過的過,我們每天這些日子是在永恆的主裡面過的,我們享受主給我們這麼多的豐富。但如果你把這些豐富當作永恆,那就完了,因為這些東西都會消失,都會被搶走,就算存得最好也會爛掉,耶穌不是講:「不要積財寶在地上」?那都不是說我們不要存錢,也不是說我們不要買冰箱、有倉庫,這些都請各位靈活的運用。其實這些我們都懂,只是有時候在一些根深蒂固的觀念裡,常常就不能轉變。
我看這些「贖罪日」、「住棚節」、「吹角日」、「逾越節」都可以有喜怒哀樂各種情緒的反應,而總的來講我們是感謝的。在我們寄居、客旅的日子裡,神給我們這麼豐富,所以祂就因著人肉體的軟弱給我們一個七天要獻祭的日子,但當人信仰錯誤時,會覺得這非常不好。
我看到台灣這種現象也都難過、落淚,怎麼都在燒香拜拜,天天都在燒,今天也不知道是什麼,進到巷子裡見到的是都在燒香。這好像越來越頻繁,記得以前好像難得幾天,初一、十五看到人家這樣,後來好像敬虔人越來越多,甚至在家裡都有這種燒香拜拜。
我們很難過,但也就被提醒:我們基督徒豈不應該天天把自己獻上當作活祭?我們應該天天禱告像馨香的祭獻給主。只是再次說,我們人肉體有它的限制,我們可能需要做這、做那,不能天天跪在那裡禱告或讀經、傳福音、在教會事奉等等,但聖經裡這些很仔細的規定都表示對人有一種約束、提醒:「神給你的是多麼豐富,你就都獻上去給主。」我們看這些經文都想到羅馬書講到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而且想到這是一個馨香的祭、感恩的祭。主耶穌獻的也是這樣,就是我們是全然感謝、讚美的,雖然我們當然很多時候不管什麼樣的奉獻、獻祭,都有認罪、悔改或錯誤,都有難過的;包括你把一切擺上到遠方宣教,當然是感恩,但一定也有一些人的難過和痛苦。就像保羅跟以弗所長老分開時,他們的痛哭流涕,那並不是說他們不屬靈,甚至應該說他們非常屬靈。
民29:40,「於是,摩西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一切話告訴以色列人。」
在跟隨主的路上,摩西在這裡特別有些吩咐。解經家也說,在出埃及,曠野的這段路,為什麼要講這麼多將來的獻祭的事?其實也是給約書亞很大的安慰,因為在民數記前面一點約書亞被立為一個接班人,他如果是很悲觀(或比較現實一點)的話,會覺得這棒子怎麼接?沒有辦法接,摩西都辦不到的事,我怎麼能帶他們進到迦南地?但摩西(或神藉著摩西)就在講你們將來進去的事情。這是給約書亞和眾百姓很大的盼望,雖然眼前的困難還沒有解決,我們根本還沒有攻下一個城,巨大的難題根本還沒有解決,神就說那些都會解決,你們會在這個地方獻祭。
下面第30章講到生活中的「許願」。
民30:1-2,「摩西曉諭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2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這裡不只是許願而已,是「願」和「誓」。其實這是差不多的,只是通常「誓」可以有非常反面,也可以有正面的。通常正面的「誓」就好像變成「願」,意思是:比方我發誓,如果我到美國拿到博士學位,我回來要好好的謝我的小學老師,給他買一部車之類的,因為他那時候怎麼樣的鼓勵我,這算是一種許願,也有一點像發誓。但同樣,若說我如果念到了博士學位,我發誓回來時要在我小學老師面前羞辱他,因為從小他就罵我是沒出息的人,根本不能讀書、考不上學校。那也是發誓,是一種毒誓,我們就比較不會說是許願。
其實許願和發誓都可以有正面和負面的,就是如果怎麼樣,我就要怎麼樣。可以說如果一件好事發生,我就做什麼好事,也可以說一件好事發生,我就做什麼報復的事;可以說一件壞事發生,我就做什麼壞事,也可以說一件壞事發生,我就做什麼好事。你說:「這情形有嗎?」有的,好比你這次在洪水中救了我,下一次我一定救你。洪水不是什麼好事,而這是個好的反應。許願或起誓都有這樣的情形,就是把自己的話說得比較嚴肅一點,我一定要做到,而且都是指將來要發生的事情。
我們當然也知道耶穌說不要發誓,聖經的話不會矛盾,耶穌說這話重點在於我們說話要算話,不必有個起誓的形式。因為如果要有個形式才能約束的話,這形式就跟法利賽人一樣,還可以找到很多理由來反駁:「這誓不是大誓;這誓不是按著金子起的,可以廢掉。」人總是這樣,有一個套,就有個解套的辦法,有一個鎖,就有個鑰匙。耶穌說不要有這些拘束,「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太5:37)。
但耶穌其實也不是說就一定不可以起誓、許願,保羅也許過願剪頭髮,這些,我們都不要太死板。譬如有時候會問:「那麼童子軍可不可以舉手?」或許有些弟兄姊妹比較嚴肅的說不可以,但我們不要那麼死板,當然你要這樣,我也尊重。
耶穌禁止許願、起誓,正面的意思就是你說話就要算話,當然負面也是很正面,也是在提醒一件事,就是:你怎麼知道你會做得到這誓?將來的事,你怎麼可以現在許?當然也許你會說:「我就是知道我做不到,所以許願,求上帝幫助。」而耶穌的意思還包括:你連這願許得對不對,這誓發得對不對,你都不曉得。
有名的例子當然就是耶弗他,那件事耶和華沒有直接責備他,但耶和華也沒有一句話表示意見。我想聖經這樣寫,就是讓我們思想這件事到底是正面還是負面,就是很難說一定通通是對或錯。
總之我們可以看到在這裡作許願的規定時,就有一些很好的提醒。我們也不是很死板,如果看得對的話就能懂:你若許願或起誓,要約束,不可以食言,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再一次用耶穌的話來講,不管有沒有起誓、許願的形式,你都應該這樣的。
那也就應該知道人真的甚麼話都說不出來,比方我們說「早安」,祝你早上平安,而我們真能這樣說,他早上真的會平安嗎?最多只能說我希望如此。你真的能把「早安」帶給他?好像不能這樣說,都在主的手裡。但我們也應該常說,因為這是個客氣的話,也是個祝福的話,只是我們總記得這都在神的手裡,神成全就成全。在現實社會裡,我們也是會寄掛號信、存證信函,也有些契約是特別嚴肅,要公證的。你說:「我是基督徒,我說話算話,咱們口頭講就夠了。」這原則上也是對,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但我們基督徒跟別人、自己打交道,我們也都是罪人,所以再次說有些特別的約束、形式、律法是好的。
民30:3-5,「3女子年幼、還在父家的時候,若向耶和華許願,要約束自己,4他父親也聽見他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卻向他默默不言,他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5但他父親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他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耶和華也必赦免他,因為他父親不應承。」
民30:6-16,「6他若出了嫁,有願在身,或是口中出了約束自己的冒失話,7他丈夫聽見的日子,卻向他默默不言,他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8但他丈夫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就算廢了他所許的願和他出口約束自己的冒失話;耶和華也必赦免他。9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所許的願,就是他約束自己的話,都要為定。 10他若在丈夫家裡許了願或起了誓,約束自己,11丈夫聽見,卻向他默默不言,也沒有不應承,他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12丈夫聽見的日子,若把這兩樣全廢了,婦人口中所許的願或是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因他丈夫已經把這兩樣廢了;耶和華也必赦免他。13凡他所許的願和刻苦約束自己所起的誓,他丈夫可以堅定,也可以廢去。14倘若他丈夫天天向他默默不言,就算是堅定他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因丈夫聽見的日子向他默默不言,就使這兩樣堅定。 15但他丈夫聽見以後,若使這兩樣全廢了,就要擔當婦人的罪孽。16這是丈夫待妻子,父親待女兒,女兒年幼、還在父家,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律例。」
在這裡,神已經知道人會許錯願的,祂就加上一些保護和限制,是特別對女人的。
第3到5節是說女人小的時候在家裡,下面第6節以後也是類似,就是女人結了婚以後。(第6節這裡特別說是「冒失話」,前面沒有這樣說)。簡單說就是這兩個意思。
女孩小時候在家裡,若向神許了個願,說我終身不嫁,專心服事你。這是敬虔的話,但敬虔的支票你能開嗎?開了你能兌現?我們真的不知道。就算是他父親,能知道嗎?這都是在罪惡有限的世界裡,神給我們的一道關卡幫助我們,沒有保險的,父親還不是可能做錯?
大概意思是這女孩許願終身不嫁,後來又結婚了,那怎麼辦?他就說,如果父親聽見了,他沒有講話,就默許,那就表示父親也覺得是。就好像我有兩個女兒,老大說,「我終身不嫁,要到非洲去做宣教士。」我聽了不講話,就默許。老二說:「我跟姊姊一樣,終身不嫁,要到非洲宣教。」我就說不行。你也知道為什麼,就算撇開其他所有可能的偏心和錯誤,父親會覺得老大可以、適合做這事,但老二不適合。當然我再次說,父親的判斷也可能錯誤,但神是把這權柄給了父親。你們年輕時會錯誤判斷,神給你一個幫助,免得你許了願,後來又想結婚,或不想去非洲,但又許了願,就很難過,不曉得怎麼辦。父親說:「沒關係,當年你許願的時候我不知道」。我們不知道「默默不言」,和「不應承」的實質表現是什麼,但就是父親有一點表態的意思。不過這些也不要太死板,免得又被約束住。
結婚之前,你被你的父親有這個約束,結婚之後,就被老公約束。譬如你們一起開個餐館,老婆說:「神如果讓我們今年沒有赤字,不管我們賺多少,我都要奉獻100萬」老公說:「不可以,這太大膽了」那麼你的許願就沒有用,到時候沒有奉獻100萬,神也說沒關係,因為你是一個糊塗的女子,神設立了一個制度,讓你老公保護你。
各位請不要生氣,我已經說了不要那麼死板,你老公的保證又何嘗可能對?更何況老公作的決定是錯,比老婆作的決定是錯的,不知道有多少。你如果要在這些事上講究,我們真是有吵不完的架,我還是說靈活一點,很多時候姊妹作的決定是更正確。不過神就是給了一些規定,這些規定在罪惡的世界裡有很多漏洞。不是神有漏洞,而是人有罪惡。
譬如講很簡單一件事:長子繼承。這不只是聖經裡,在世俗也是一樣,一定是長子繼位,看中國歷史也是這樣。這制度合理不合理、公平不公平?你當然可以說不合理、不公平,很多時候第二、三、四子適合的太多了,但如果沒有這個制度,即使有無上權利的父王也不能夠,像劉邦,要改一個太子是多麼困難。在中國歷史上都很困難,因為這算是個家法,皇帝再有權也不能動。為什麼不能動?不是說這制度完美不能動,而是說一旦動了,以後大家都要改,那就更亂,我們不是說制度有什麼不能動。
這裡也只是在說,在比較以前的時代,父親和丈夫有比較多的權利來約束兒女、妻子。若回到我們中國班昭的「女誡」,那就更麻煩了,女人永遠不能獨立,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還要從子;老爸、丈夫死了還要聽兒子的。這是班昭的女誡,(聖經這裡都還沒有說老媽要聽兒子的),真是大男人主義,要撕掉、燒掉。
但各位,不要這樣來理解,我說了,所有的制度(包括神設立的制度)在罪惡的世界都會有它的流弊,不是神的制度不好,罪人就是這樣,律法不能叫人稱義,但我們不能廢掉,只有用神的恩典來成全,而且在遵行的時候我們也知道流弊一定會有的,我們就求主讓我們一方面是因信稱義,一方面能行得越來越合宜。
我不是故意的亂解,有一個非常明確的事就是,這樣的規定對姊妹是個保護;當然,一定也是有很多傷害,但確實是個保護。你做了錯事、說錯了話,有一個挽回的機會。相對的,(當然我相信男孩子可能也有,但聖經上沒有多講),若我們單就字面來講,一個男孩子他許錯了願就沒有藥救。沒有藥救不是小事,許了願他沒有做,就是得罪耶和華,理論上他是應該死的。理論上一個丈夫如果作了錯誤的決定是沒有藥救的,他就該死了,所以這是給姊妹的一個保護。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耶弗他,他不是許錯願了,但那有什麼辦法?如果是他女兒許錯願,耶弗他還可以說,「女兒,你不要許這個願」,也就是有個保護。我們當然會說這些保護不一定成立,更知道這些保護常常有時候是傷害,我們都懂,但這不過是在跟隨上帝的日常生活裡的一個例子,我們人的言詞是多麼不可靠,神也給我們一些方式來幫助我們。流弊一定會有,這我們都知道。
這些許願的規定,尤其講到丈夫的時候,常常講的好像更重一點,每個都有它細節上的不一樣。在第12節,「丈夫聽見的日子」,這有點講究,也不能給丈夫太大的權利:她許了這願的那一天,丈夫可以廢,過了幾天就不能再廢。我覺得這都是非常合理的規定,不管是許的願,或約束自己的話(那可能是指起誓),不管是什麼樣的形式,那一天若把它廢了,就不得為定。
第13節,「凡他所許的願和刻苦約束自己所起的誓」既是「約束」大概都有一點「刻苦」,在天主教或其他宗教裡都有這些,就是:我要守齋多久、做多少功德,都是比較辛苦一點的,但常常也就辦不到,所以就有這種誓或願。不管怎麼樣,我們還是倚靠上帝。
第14節讓我們又知道12節的「丈夫聽見的日子」也有彈性,因為14節講,「倘若他丈夫天天向他默默不言」,這天天是多久?是我說了這句話後的一個禮拜,丈夫沒講話就表示確定了?這天天是多久,也是有彈性的。所以我們不太敢說是那一天,或天天是多久。這些彈性希望不要叫各位覺得困惑,因為確定就會被綁死。
第15節也再次看到,有權柄的人(包括丈夫和父親)其實有更重的責任,也是很痛苦的,「但他丈夫聽見以後,若使這兩樣全廢了,就要擔當婦人的罪孽。」。就是說婦人本來要做這件事,可能是件美事,但丈夫覺得不應該做。
譬如我說,「要奉獻多少錢」,丈夫說,「這能力我們沒有,不要奉獻」。或我說,「我要去非洲宣教多久」,丈夫說:「我們不要」。(這裡沒有講父親,可能比較更強調的是夫妻的生活。)但實際上她應該作這奉獻、應該去非洲宣教,許了這願結果去沒有去做,固然是丈夫擔當的,但丈夫就要擔當婦人的罪孽,婦人沒有罪。
這一點在聚會所以前就很強調,現在可能也是,就是你要順服權柄,權柄錯了你也要跟著順服,神追究責任是在那權柄身上。但我想這樣的解釋可能太嚴格了一點,但在這裡的確好像給丈夫一些權力去做這事,但自己要負這責任。我還是說,這裡的原則就是你不要羨慕有權力,那擔子是很重的,當然如果神給我們,我們就非做這不可。
第31章又在講生活裡的事,我們不大知道為什麼突然跑出這一段話來。
民31:1-2,「1耶和華吩咐摩西說:2你要在米甸人身上報以色列人的仇,後來要歸到你列祖(原文作本民)那裡。」
這點像神要摩西在死前要做這件事,報仇。
民31:3-7,「3摩西吩咐百姓說:要從你們中間叫人帶兵器出去攻擊米甸,好在米甸人身上為耶和華報仇。4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每支派要打發一千人去打仗。5於是從以色列千萬人中,每支派交出一千人,共一萬二千人,帶著兵器預備打仗。6摩西就打發每支派的一千人去打仗,並打發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同去;非尼哈手裡拿著聖所的器皿和吹大聲的號筒。7他們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與米甸人打仗,殺了所有的男丁。」
然後摩西就吩咐百姓去,而且這是個非常嚴肅的戰爭。當然對摩西來講也是很遺憾,第一個,這是以色列人曾經犯的罪惡,第二個,他這次在挑選軍隊出去的時候,完全不是在迦南地去攻城陷陣,如果在迦南地多好,那表示神的應許實現了,現在這還是在曠野的一場爭戰。
這報什麼仇?看民數記25章就知道是以色列人跟米甸女子行淫亂、拜偶像、惹耶和華忿怒而被殺掉的那件事情。這我們也覺得很有意思,這要報什麼仇?報殺人之仇。在那次事件裡,25:9,「那時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所以就是報二萬四千人被殺之仇。但話又說回來,這報什麼仇?是誰殺了以色列人?耶和華,如果要報仇,難道要殺耶和華不成?
這並不是個笑話,當我們想到神的全能時,會產生很多問題。神造成了這個、那個,神預定計畫了這個、那個,然後又要說我錯,怎麼可以這樣?但我們不去討論這問題,每個問題到最後都會碰到這樣。我相信神絕對有權威,也絕對良善,祂沒有錯。在這件事上的確是神發怒,但從人這邊來看,也是以色列人犯罪。
你也可以說這件事如果報仇,不敢去追究耶和華,要報仇也應該報以色列人的仇,當年那些叫以色列人犯罪的人,以及以色列那些拜偶像、行淫亂的人他們該死,他們死了那就算了,因為他們已經死了,還報什麼仇?如果當年行淫亂、拜偶像的人還沒有死,你說報仇:「都是你害的,我把你殺掉」,這可以,但那些人也都死了,那他們報什麼仇?
他們報的是米甸人的仇,原來這件事情是米甸人做的,是米甸人叫他們拜偶像、行淫亂,所以他們死亡了,是米甸人的錯。這你要去消滅米甸人,當然我們看都覺得很理所當然,不過再想想,我們追蹤一件罪惡,那罪魁禍首到底是誰,恐怕不像你想得那麼簡單。
舉個難聽,但你們可以懂的例子:一個男人暴力強姦了一個女人,我們說這男人有罪。但你知不知道完全可以說那女人有罪?那女人穿得那麼暴露在誘惑他,這也是可能的,對不對?就好像財不露白,扒手、小偷扒你的東西,當然是扒手、小偷有錯,但你今天開著運鈔車,把新台幣兩千萬就這樣一箱箱扛到你房間裡去,豈不是也有點像跟小偷打招呼說我這裡有錢?就是有的時候被害的人也的確有錯,真的,在世上沒有罪的人一個都沒有,都有自己的過犯。
現在要追究米甸人,要報仇,我們都很習慣當然要殺米甸人,但再想想,到底是誰的錯?你要說這都在神的計畫中,神是主動執行的,神如果不喜歡,那時不要殺以色列人,叫他們披麻蒙灰悔改30天就好了。但我們說神都沒有錯,我們不能怪罪祂,我們會說是以色列人犯錯,那些米甸人也有錯,所以這是一個報仇,他們害得以色列人這麼悲慘。
於是他們就去了,殺了很多人,得到一場很大的勝利。而最稀奇的是在第8節,「又用刀殺了比珥的兒子巴蘭」。
民31:8-13,「8在所殺的人中,殺了米甸的五王,就是以未、利金、蘇珥、戶珥、利巴,又用刀殺了比珥的兒子巴蘭。9以色列人擄了米甸人的婦女孩子,並將他們的牲畜、羊群,和所有的財物都奪了來,當作擄物,10又用火焚燒他們所住的城邑和所有的營寨,11把一切所奪的、所擄的,連人帶牲畜都帶了去,12將所擄的人,所奪的牲畜、財物,都帶到摩押平原,在約但河邊與耶利哥相對的營盤,交給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以色列的會眾。13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一切的首領,都出到營外迎接他們。」
我們也不懂為什麼一直到第16節講這是「巴蘭的計謀」,其實報仇,最重要要殺的是巴蘭。巴蘭在咒詛不成後已經回到本地,顯然又回來跟米甸人出了這個主意,這主意也差一點奏效。可能是神提醒摩西,或他們漏了口風,就是這件事情叫以色列人受這麼大的咒詛和神的震怒,是巴蘭出的主意,所以以色列人後來就一定要殺掉巴蘭。
我們也為巴蘭這樣的死很遺憾,他實在是被神一再保守,到最後還是從已經回去的地方回來,然後又出了這主意,被救了又一落千丈,很可惜。而我們也常常是這樣。
這報仇很強烈,我們今天恐怕也是不大容易看得下去,第9節講到,「以色列人擄了米甸人的婦女孩子,並將他們的牲畜、羊群,和所有的財物都奪了來,當作擄物」,第10節講,「又用火焚燒他們所住的城邑和所有的營寨」,第11節又再次講擄了多少東西。
民31:14-16,「14摩西向打仗回來的軍長,就是千夫長、百夫長,發怒,15對他們說:你們要存留這一切婦女的活命嗎﹖16這些婦女因巴蘭的計謀,叫以色列人在毘珥的事上得罪耶和華,以致耶和華的會眾遭遇瘟疫。」
然後第14節摩西就發怒,說你們擄了這些東西回來不當,特別是擄了這些婦女,是很不當的。
下面的處置就很痛苦,我們幾乎難以接受,17節:
民31:17-18,「17所以,你們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殺了。18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他的活命。」
這我們今天是不能夠接受的,但我再次說,神不會犯錯,我們的不能接受,其實都有個基本的理由,就是我們把今生、肉身所遭遇的當作一切,其實聖經從來沒有講我們今生、肉身所遭遇的一切就是個終極的報應,不是的,不管是禍或福。
所以小孩子的死亡,對他來講未必是最壞的事,他若繼續成長,可能變成一個更邪惡的人,就有更強的,以後在地獄裡的刑罰,那他早一點死掉,不能說一定是不對。其他的也是一樣,不要覺得這些人死了就非常可憐、倒楣。我們承認我們今天不這樣做,但在那時候(甚至任何時候),神用我們比較難以習慣的方式時,我們不要馬上就亂判斷。
這裡的重點當然還是給以色列人一個教訓:你要小心,不要被污染、玷污了。不信主的人看了當然也都會嗤笑我們,就是第19節說,殺了人的要潔淨自己:
民31:19-20,「19你們要在營外駐紮七日;凡殺了人的,和一切摸了被殺的,並你們所擄來的人口,第三日,第七日,都要潔淨自己,20也要因一切的衣服、皮物、山羊毛織的物,和各樣的木器,潔淨自己。」
他們會嗤笑我們,像主耶穌說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太23:24),你剛才下了一個命令叫這些男人把這些俘虜、小孩都殺掉,然後又要潔淨一下自己,這不是虛偽?但我們不要這樣論斷我們的上帝。我們當然承認我們也常常是藉著一些儀式,好像來挽回我們做的錯誤;我們常犯很多這樣的錯誤,但我們會說遵行神的話是對的,不管是殺戮那些人,或是該做的潔淨的工作。
下面也是一樣會被這世界上的人笑的,但我們不笑,我們去理解。21節:
民31:21-24,「21祭司以利亞撒對打仗回來的兵丁說:耶和華所吩咐摩西律法中的條例乃是這樣:22金、銀、銅、鐵、錫、鉛,23凡能見火的,你們要叫他經火就為潔淨,然而還要用除污穢的水潔淨他;凡不能見火的,你們要叫他過水。24第七日,你們要洗衣服,就為潔淨,然後可以進營。」
這裡說所有擄回來的東西要讓它潔淨 ,包括「金、銀、銅、鐵、錫、鉛」。在以前的戰爭,擄回來的這些都是很大的財富,要經過潔淨才能屬你。世界上的人笑的就是:這是下流,你去搶人家的東西就是下流、錯誤的,搶完了之後經過一番祝禱,這些就是我的了。這是不對的。
我們承認我們不應該有任何擄掠、搶奪財物的心,更不要為了財物去發動戰爭,但我們也承認在這世界上,又有什麼不是污穢的,需要有個潔淨?就算最好的,是你賺來的錢,也知道那是在不義的社會裡的錢財,我們求神赦免,求神恩待。我希望我們能看到的是對神有更多的信靠和順服,而不是論斷神。
同樣,25節以後也是會叫人很覺得嗤笑:你們神聖的法律裡,現在在告訴你們分贓的辦法;侵略一個國家,然後分贓。我這樣說你們會很不高興,但舉個例子來看:如果日本人在侵略中國的時候殺了那麼多人(南京大屠殺),然後在剩下的活人、財產中,他們誰要得到哪間房子,誰要得到哪個女人,他們會非常規規矩矩的來分,長官怎麼吩咐就怎麼做。這我們會覺得下流,你根本一開始就不應該聽長官的命令這樣屠殺。屠殺是上面的命令,屠殺之後的分,也是照上面的命令,然後快快樂樂的享受,我們會覺得很下流,很不應該。
我們承認那是下流、不應該的,但我們看這些經文,求主給我們一顆敬畏順服的心,不知道我的解釋能不能服你的氣。也許你會說:「牧師你根本不應該提,我以前沒有想過,現在一聽就覺得很火大」,但你遲早會碰到的,耶和華的吩咐是這樣。我還是說,不要把世間的報應當作一切,神希望我們心中是敬畏祂的,在罪惡的世界裡,我們做的一切都不夠潔淨,但希望盡量順從神的話做規矩的事。
民31:25-28,「25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6你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的各族長,要計算所擄來的人口和牲畜的總數。27把所擄來的分作兩半:一半歸與出去打仗的精兵,一半歸與全會眾。28又要從出去打仗所得的人口、牛、驢、羊群中,每五百取一,作為貢物奉給耶和華。」
這裡分擄物有兩種辦法,27節,「一半歸與出去打仗的精兵,一半歸與全會眾。」這後來大衛也有類似的作法,在前方爭戰的得多少,在後方看守兵器的也得多少,「上陣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應當大家平分。」(撒上30:24),前面的戰士跟後面的人是一體的。這我們感謝主。
然後再繼續分,第29節:
民31:29-41,「29從他們一半之中,要取出來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作為耶和華的舉祭。30從以色列人的一半之中,就是從人口、牛、驢、羊群、各樣牲畜中,每五十取一,交給看守耶和華帳幕的利未人。31於是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32除了兵丁所奪的財物以外,所擄來的:羊六十七萬五千隻;33牛七萬二千隻;34驢六萬一千匹;35女人共三萬二千口,都是沒有出嫁的。36出去打仗之人的分,就是他們所得的那一半,共計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37從其中歸耶和華為貢物的,有六百七十五隻;38牛三萬六千隻,從其中歸耶和華為貢物的,有七十二隻;39驢三萬零五百匹,從其中歸耶和華為貢物的,有六十一匹;40人一萬六千口,從其中歸耶和華的,有三十二口。41摩西把貢物,就是歸與耶和華的舉祭,交給祭司以利亞撒,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從一半之中,再分給祭司(29節)和利未人(30節)。28節出去打仗所得的這些,有些要給耶和華。當然我們若想成耶和華也要這些贓物就太可笑了,萬物都是屬神的。這也是提醒以色列人:你們能得勝,都是出於神,神並不需要這些。
五分之一給了耶和華,這些給耶和華的,其實就是給了祭司,41節,這些就「交給祭司以利亞撒」。
民31:42-46,「42以色列人所得的那一半,就是摩西從打仗的人取來分給他們的。43(會眾的那一半有: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44牛三萬六千隻;45驢三萬零五百匹;46人一萬六千口。)」
給以色列人的那一半,就把數目都講出來。
民31:47-54,「47無論是人口是牲畜,摩西每五十取一,交給看守耶和華帳幕的利未人,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48帶領千軍的各軍長,就是千夫長、百夫長,都近前來見摩西,49對他說:僕人權下的兵已經計算總數,並不短少一人。50如今我們將各人所得的金器,就是腳鍊子、鐲子、打印的戒指、耳環、手釧,都送來為耶和華的供物,好在耶和華面前為我們的生命贖罪。51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就收了他們的金子,都是打成的器皿。52千夫長、百夫長所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金子共有一萬六千七百五十舍客勒。 53各兵丁都為自己奪了財物。 54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收了千夫長、百夫長的金子,就帶進會幕,在耶和華面前作為以色列人的記念。」
這些給以色列人的裡面就再「每五十取一,交給看守耶和華帳幕的利未人」。這些我們看了都不大舒服,好像比較多、比較好的給耶和華,也就是給高等的祭司,比較少的就分給那些利未人,就是教會同工。不過我們不要這樣去想,神有祂自己的規定。
然後在這件事上以色列人一個都沒有短缺,49節,「並不短少一人」。他們把這些金銀都獻給耶和華做紀念。
這些是他們在路上的這一段,下面32章戰爭以後有兩個支派,當然我們知道不只兩個支派,一開始是流便、迦得兩支派,後來還有瑪拿西的半支派,他們來見摩西,他們說:我們現在還沒有過約但河,在約但河東的這片地我們看非常好。
民32:1-4,「1流便子孫和迦得子孫的牲畜極其眾多;他們看見雅謝地和基列地是可牧放牲畜之地,2就來見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的首領,說:3亞大錄、底本、雅謝、寧拉、希實本、以利亞利、示班、尼波、比穩, 4就是耶和華在以色列會眾前面所攻取之地,是可牧放牲畜之地,你僕人也有牲畜;」
這些都是很古老的歷史,但在今天這也是流了多少血的事情,今天在約但河東那塊地方是不是屬以色列的?那裡的難民營和衝突也是沒有停止過。不過這不多說,就說神給的,就某個意義來講,是在約但河西,要過了約但河的,河東這塊不是給他們的。但這裡有一片地非常好,於是這兩個支派就想來要,摩西就很嚴厲的責備了。
我們在聖經裡看到,摩西有時候聽到一些話就很生氣,然後神會說他們說得有道理;有的時候是摩西沒有想到,別人提出來(像西羅非哈女兒的事),摩西不知道怎麼辦,就問耶和華。我們可以看到摩西這麼偉大的人,他也不敢擅自決定。當然他的屬靈心態讓他多數的決定可能是相當好的,但還是需要問神。
民32:5-13,「5又說:我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把這地給我們為業,不要領我們過約但河。6摩西對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說:難道你們的弟兄去打仗,你們竟坐在這裡嗎﹖7你們為何使以色列人灰心喪膽、不過去進入耶和華所賜給他們的那地呢﹖8我先前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你們先祖去窺探那地,他們也是這樣行。9他們上以實各谷,去窺探那地回來的時候,使以色列人灰心喪膽,不進入耶和華所賜給他們的地。10當日,耶和華的怒氣發作,就起誓說:11凡從埃及上來、二十歲以外的人斷不得看見我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之地,因為他們沒有專心跟從我。12惟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可以看見,因為他們專心跟從我。13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使他們在曠野飄流四十年,等到在耶和華眼前行惡的那一代人都消滅了。」
這一次摩西發脾氣,到底是對還是不對,我想都有。這兩個支派來要這地,第5節:「求你把這地給我們為業,不要領我們過約但河。」摩西就很生氣:「你們怎麼可以這樣?你們的同胞要去打仗,你們現在看這塊地很好,不需要打。其實就是說大家剛剛把米甸人打敗,有了一塊地,你們就要佔這塊地。」這是什麼意思?摩西所責備的,重要的不是你們貪圖這塊地,先下手為強,而是你們不肯盡心的去攻打迦南地。
摩西就回想第9節的事情:你們那時候都不想進去,耶和華的怒氣發作。現在我在責備你們的不是貪心,而是懦弱不想去打仗。那時只有迦勒和約書亞兩人是最被神喜悅的,結果就多走了38(或40)年。
民32:14-15,「14誰知,你們起來接續先祖,增添罪人的數目,使耶和華向以色列大發烈怒。15你們若退後不跟從他,他還要把以色列人撇在曠野,便是你們使這眾民滅亡。」
誰知你們還是這樣?你們也「接續先祖,增添罪人的數目」,要讓耶和華發怒嗎?你們如果再退後怎麼辦?那時候是十個人害了全會眾多走了38年,你們現在這麼多人,要害我們通通死亡嗎?
民32:16-19,「16兩支派的人挨近摩西,說:我們要在這裡為牲畜壘圈,為婦人孩子造城。17我們自己要帶兵器行在以色列人的前頭,好把他們領到他們的地方;但我們的婦人孩子,因這地居民的緣故,要住在堅固的城內。18我們不回家,直等到以色列人各承受自己的產業。19我們不和他們在約但河那邊一帶之地同受產業,因為我們的產業是坐落在約但河東邊這裡。」
他們就有個解釋,說,我們不是這意思,只是希望婦人和孩子在這裡,我們帶著兵器前去。我們要讓婦人孩子住在堅固城裡,我們一定會等到大家都得到產業以後才回家。只是我們就不分那地方的地,就拿這塊地。
這裡他們還是可能有很多自私自利的地方:「你們的婦人孩子不要冒生命危險,那我們的為什麼就要?為什麼不全以色列的婦人孩子都等在這地方,男人去打仗?而且,你們覺得這塊地很好你們就要了,為什麼我們不能要?」這些,我想都有很多的衝突和爭執,不是那麼好決定。
這也有一點賭博性質,這兩支派說,我們就拿這塊地,迦南的地我們就不拿了。所謂賭博就是說,你怎麼知道這塊地不如迦南地?就像聽到的故事、笑話,到瓜田裡撿西瓜,只能檢一個,不能回頭。或另舉個例子,股票要漲到什麼時候賣最好?通常都是很慘的套牢,到大跌的時候才賣,人說還會再漲,但你總是被耍了。這兩個支派說我們現在放棄在迦南地的地給你們分,這很好聽,你們以後每個人都多了十二分之二。但也可能這地方的地比迦南地好,也可能差得太遠,所以這可以是個賭博。後面有些什麼因素,為什麼他們敢這麼大膽的提出來,摩西為什麼又同意?聖經都沒有去多解釋。這些如果要爭執的話,可以爭執得非常多。
民32:20-27,「20摩西對他們說:你們若這樣行,在耶和華面前帶著兵器出去打仗,21所有帶兵器的人都要在耶和華面前過約但河,等他趕出他的仇敵,22那地被耶和華制伏了,然後你們可以回來,向耶和華和以色列才為無罪,這地也必在耶和華面前歸你們為業。23倘若你們不這樣行,就得罪耶和華,要知道你們的罪必追上你們。24如今你們口中所出的,只管去行,為你們的婦人孩子造城,為你們的羊群壘圈。25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對摩西說:僕人要照我主所吩咐的去行。26我們的妻子、孩子、羊群,和所有的牲畜都要留在基列的各城。27但你的僕人,凡帶兵器的,都要照我主所說的話,在耶和華面前過去打仗。」
摩西就對他們說:如果你們願意這樣,因為摩西就是要大家同仇敵慨的去作戰,分地、地得多少是小事,我們一起作戰,這是好的,否則你們的罪就會追上你們。他們也都同意這樣。然後28節:
民32:28-32,「28於是,摩西為他們囑咐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眾支派的族長,說:29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凡帶兵器在耶和華面前去打仗的,若與你們一同過約但河,那地被你們制伏了,你們就要把基列地給他們為業。30倘若他們不帶兵器和你們一同過去,就要在迦南地你們中間得產業。 31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回答說:耶和華怎樣吩咐僕人,僕人就怎樣行。 32我們要帶兵器,在耶和華面前過去,進入迦南地,只是約但河這邊、我們所得為業之地仍歸我們。」
摩西就囑咐祭司和約書亞,說這塊地已經定好給他們,但如果他們不去的話就不給他們。大家都同意這件事情。
民32:33-42,「33摩西將亞摩利王西宏的國和巴珊王噩的國,連那地和周圍的城邑,都給了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並約瑟的兒子瑪拿西半個支派。34迦得子孫建造底本、亞他錄、亞羅珥、35亞他錄朔反、雅謝、約比哈、36伯寧拉、伯哈蘭,都是堅固城。他們又壘羊圈。37流便子孫建造希實本、以利亞利、基列亭、38尼波、巴力免、西比瑪(尼波、巴力免,名字是改了的),又給他們所建造的城另起別名。39瑪拿西的兒子瑪吉,他的子孫往基列去,佔了那地,趕出那裡的亞摩利人。40摩西將基列賜給瑪拿西的兒子瑪吉,他子孫就住在那裡。41瑪拿西的子孫睚珥去佔了基列的村莊,就稱這些村莊為哈倭特睚珥。 42挪巴去佔了基納和基納的鄉村,就按自己的名稱基納為挪巴。」
到33節又把地講得更清楚,給了這兩個半支派。
我還是說,聖經沒有講,但你可以想這裡面會有很多爭執,其他九個半支派服不服氣,都不容易。你說現在台灣,鄰居的牆推過這邊來一點點都會有那麼多爭執,不要說鄰居的牆,辦公室裡哪一個人的空間多一點,離冷氣近一點,光線好一點,恐怕我們也都會爭執。這些問題不是說不值得問,我們活在世界上,需要注意到這些事,而聖經在講跟隨主、背十字架的時候,都沒有不注意這些事情。但也告訴我們:你要知道,這些是要過去的,這世界的樣子是要過去,你要知道那永恆的。「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林前7:31)你在用這些世物的時候,要像不用的一樣,信靠、榮耀你的上帝。
這是比較抽象的講法,但我們看到這裡就是,我們提出神給以色列人解決這些問題的辦法,也提出來這後面可能還有很多的民怨或不滿意,一定都有,聖經都沒有寫。每一個時代,包括在初代教會,大家都聽神的話,都被聖靈充滿,也一定有紛爭、糾紛,包括這個寡婦沒有被照顧得好一點,那個寡婦被照顧得多一點,都是可能的,也一定會有。我們就繼續的信靠主,每天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求神赦免;每天說,「我日用的飲食,請你賜給我」,不管你倉庫有多少;每個人也盼望那將要來到的日子。
天父,我們謝謝你,求主恩待。我們在背十字架跟隨你、過寄居日子的時候,主,我們並不是馬虎、疏忽,但我們懇求主幫助我們是在過「在地如同在天」的日子。我們也不知道怎麼樣來描述這是最恰當的,但我們曉得我們是因信稱義,我們總是做得不完全,很多的罪惡。主,願我們用世物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要過去。我們在這要過去的世界裡,使用或不使用任何東西,我們是憑著信心在做、在說,在不做或不說,討你的喜悅。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