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
8~34 共 是 四 十 九 年: 禧 年 (每 四 十 九 年 以 后 的 那 一 年) 有 以 下 3 个 重 要 特 征:
1. 所 有 作 奴 隶 的 以 色 列 人 都 可 得 到 释 放。
2. 所 有 卖 出 的 产 业 都 要 各 归 本 家。
3. 不 得 耕 种 土 地。 神 设 立 这 样 一 个 特 殊 圣 年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保 证 社 会 的 公 平, 防 止 富 人 收 刮 穷 人 的 财 富 和 土 地。
25:23
地:神 明 确 告 诉 以 色 列 人 他 们 不 是 土 地 的 真 正 所 有 者, 所 有 的 一 切 都 是 属 神 的。 神 只 是 把 这 些 土 地 交 托 给 他 们 管 理。 同 样, 新 约 信 徒 的 所 有 物 质 财 产 也 都 属 于 神。 神 指 派 我 们 作 管 家, 我 们 必 须 为 着 神、 我 们 自 己 和 他 人 的 缘 故 公 正 合 理 地 管 理 和 运 用 自 己 的 财 产 (比 较 太 25:14~ 27;路 16:10~ 12;林 前 4:1~ 7)。
25:36
不 可 向 他 取 利:参 出 22:25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