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与限
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利二二:15)
神赋予以色列人中的祭司,有亲近神的权利;但他们的权利也需要有限制。无限的权力,或自以为有无限的权力,常是领袖败坏的原因。神对祭司的要求,是今天教会的领袖所应注意的事。
祭司要尊重圣物:归神的物,是分别为圣的。神藉摩西吩咐祭司说:"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我的圣物,免得亵渎我的圣名。”(利二二:2) 这是说,不可把圣物当其他的东西一样的处理。那双伸入基督的钱囊偷钱的手,正是接受三十块钱而作卖主交易的手。因此,作教会领袖的,必须善尽管家的职分,在神所托的财物上忠心,不可公私不分,更不当把神的物弄成私产,要心中不存虚假,没有污秽,在事奉上须要完全无可指摘。(参帖前二:3-5)
祭司要谨慎持守:患大麻疯或血漏,或染了不洁,不能在神前事奉。教会领袖切戒狂傲僭越,不守本位,像米利暗和乌西雅王(参民一二:1-15 代下二六:16-21),就长大麻疯;或患血漏,把生命的精华漏掉了,能说不能行,没有生命长进。要在信仰上清洁,品德上谨慎,不沾染污秽,谨守自己和自己的教训,作圣徒的榜样(利二二:4-9 参提前四:12-16)。
祭司要注重生命:神注重属灵的生命,规定"外人不可吃圣物”,连祭司女儿嫁出,也不例外。同吃是团契的表现,表明接纳同在圣事上有分。外邦人进入神的产业,污秽神的圣殿(诗七九:1 哀一:10),是神家的羞辱和咒诅。可惜,有些教会领袖,滥用职权,在真理上妥协,为了一时的利益,安植私人,让属灵生命不对的人,参预圣事,以至把持圣工,终于自取罪孽。(利二二:10-16)
祭司要照神标准:神重视他的荣耀,不容任何人轻蔑。因此,奉献给神的物,必须是上好的,完美的。我们在神的事工上面,也必须尽心,尽性,尽意,尽力,作到最美善的地步。神晓谕祭司,"这类[有残缺的]的物,你们从外人的手, 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神的食物献上,因为这些都是有损坏,有残疾,不蒙悦纳。”(利二二:17-33) 教会领袖接受奉献,是代表神作的,须顾念神的尊严,持守神的标准。
愿我们在神的面前,存清洁完全的心事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