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十二1】「耶和华对摩西说:」
【利十二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象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
女人与生产──女人代表人和人的地位。全宇宙中只有一个男人,就是基督。此外,所有的人都是女人。女人里面的不洁就是人里面的不洁。女人生孩子不洁,含意重在说到源头不洁,这一个源头就是人。我们都是从母亲生的,因此「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约三6)。源头既然不洁,自然所生的也就不洁。──《利未记读经纲目》
「男孩」是每一个以色列妇人的愿望。因为弥赛亚将是“女人的后裔”(创三15)。
「月经污秽」本节的法规在利十五19~33中有详细说明。
【利十二2,5】生男孩不洁七天,生女孩不洁十四天──七是完全的数字。男指刚强,女指软弱。这表明人在刚强的一面是完全不洁的,在软弱一面更是双倍的不洁。──《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二3】「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
第八天行割礼──叫人经过死而复活,将人天然生命治死、除掉。人的不洁需要了结,才能有新的起头(参西二11)。──《利未记读经纲目》
行割礼就是承认立约的关系,象征性地让婴孩接受约的约束。这个礼节最先在以撒身上实施(创十七10,11;廿一4)。他是那应许所生的(加四23)。割礼标志着有关他出生之应许的实现。
【利十二4】「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
产后的头六天对于母亲来说是十分关键的,往往会有大量的失血。一周之后,危机被认为已经过去了。33天之内,不许母亲进入圣所或参加宗教仪式,也不得出席任何公众集会。被视为不洁净的是母亲而不是婴孩。
【利十二4~5】女人产后七天,要居家三十三天。若生女孩,要居家六十六天──(1)三十三加七(2节)是四十天,表征试验和试炼的时期。前章的不洁只到晚上,但这里出于源头的不洁,乃是在骨子里根深蒂固的不洁,在天然生命里无法洁净。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四十年,末了埋在约但河,再带进复活,说出人只有在复活里才得洁净。四十又是五乘八,表明人在复活里向神负完全的责任,就得洁净。(2) 六十六加十四是八十,更是复活的显明。──《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二5】「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象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
【利十二6】「“满了洁净的日子,无论是为男孩是为女孩,她要把一岁的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为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
她不需要自己献祭,只须将祭牲带到帐幕交给祭司,由祭司来为她献祭。她还要献一个赎罪祭,也是由祭司代她献的。
这个程序与先前的惯例不同。以前要献祭者自己宰杀祭牲。还有一个区别。在献赎罪祭和燔祭时,以前是先献赎罪祭,后献燔祭。但现在是先献燔祭。原来赎罪祭总是比较重要和贵重的。现在却相反。先献燔祭,用一只羊羔;后献赎罪祭,用最廉价的祭物雏鸽或斑鸠。
【利十二6~7】不洁的日子满了,要献燔祭,后献赎罪祭──人的不洁,因未完全为神活着,所以先献燔祭后献赎罪祭。基督的救赎使我们得洁,不仅叫我们罪得赦免,并且叫我们经过死而复活,解决了神人之间的一切问题,叫我们能与神相交,所以祂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二7】「祭司要献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她的血源就洁净了。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
古时妇女的命运是不幸的。她要做许多通常该由男人干的重活。如今在许多国家还是这样。家中和地里的活大部分由妇女来做。生孩子时很少得到照顾;实际上,残酷而非人道的做法是司空见惯的。
上帝为以色列的母亲们作出规定,正是针对这样的情况,好让她们有一个安静独处的时间,长达数周之久。她们应该享受安息和宁静,以便恢复体力。
【利十二8】「她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她就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祭司要为她赎罪,她就洁净了。” 」
「祭司要为她赎罪,她就洁净了。」这一章是关乎妇人生子的条例,表明凡经妇人所生的族类,都是污秽的。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十一5)。所以神规定妇人生子之后,必须借着献祭而成圣。对我们说来,生子的妇人已因那一个「女人的后裔」永远成圣;借着祂,妇人能以在生产的事上得救(参提前二15)。―― 摩根《话中之光》
※十一章说出人的不洁是因着外面接触的环境不洁,是客观的,表面的。十二章至十五章说出人里面的根源不洁,是主观的,深入的,这两面都需要基督的救赎。──《利未记读经纲目》
【神恩典之安排(十二1~8)】
一、产血的不洁
二、男婴的割礼
三、洁净的祭礼
——《新旧约辅读》
【生子成洁之例(十二章)】
一、隔离:生儿子, 七天加33天; 生女儿,14天加66天
二、当献之物: 一只羊羔作燔祭,一只斑鸠作赎罪祭, 若是贫穷,两只斑鸠就行了──一只作燔祭,一只作赎罪祭。
——SDA圣经注释《利未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