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为奴之家(一1-二22)
四大皆空(一1-14)
(一)
对于那些与雅各一同进入埃及的半游牧希伯来人,在经过那被旱灾侵袭过的迦南和西乃沙漠之后,埃及虽然当时还在经历一个极其饥荒的时期,但在他们看来必然像乐园一样。诚然他们不过是被默许在那里居住的外国人,但是他们以前在迦南的身份也是同样。不过在埃及,他们容易忘记这事实,因为乐得约瑟在宫中的地位,他们受到特权的待遇。在那里,牧羊人的生活是很苦的(创卅一38-40);但是在这里,却是比较舒服的,因为歌珊地被视为特别适宜放牧(创四十七6)。还有,正如当论及埃及的灾害时所强调(七至九章),当时有、如今仍然有极其规律的气候,保障他们免于受迦南牧人生活的一些重大的灾殃。在申命记十一章十至十二节中,便提出了一些与迦南的对比。
列举雅各的家人(1-6节),乃是要强调,虽然未有清楚的年代数据,以下乃是创世记故事直接了当的续篇。虽然未暗示神奇的成分,但因为他们的生活轻松了,人口便迅速增加。结果便是与他们的埃及邻舍相混杂;三章廿二节甚且提及他们以埃及的寄居者出现。也可能有些与其他闪族部落通婚的事。
‘满了那地’一语必须理解为指着歌珊。没有丝毫证据证明以色列人与埃及的其他地区有关联。在以色列的字汇、法律与宗教中,实际没有埃及的因素,显出一点同化作用──这是埃及统治者绝不愿有的一类事,因为他们视埃及为出身不同的人种(创四十三32)。但是现在雅各的后裔正如许多基督徒一样,丧失了朝圣者的异象(来十一8-10,13-16),而且满足于属世的好处。
于是 神就像祂通常对待基督徒一样,祂使以色列人物质欲望的彩虹泡沫破灭。一切突然改变了;一夜之间他们便由特权分子变成政治嫌疑犯。一个新的朝代带来一个新王,这新王不认识约瑟,或许不想知道他。事实上,约瑟既然接受了一个埃及名字(创四十一45),又娶了一个埃及祭司的女儿,进入她的家庭;而管理纪录的祭司又没有兴趣保存一个不拜埃及神的人的事迹,随着时间的过去,很可能在以色列以外的人们已经忘记他从前是个外国人了。
我们不知道新王的名字,也不知道约瑟死了有多久。如果认为这是传统上的忘记细节,将会愚不可及,因为这是故意的。我们知道 神带领祂的百姓出埃及的故事;名字,头衔和数字在胜利的行动中,并无实际的地位,因此便把它略去了。以这些事迹为其责任的学者们或会因此而婉惜,但是这故事并非为他们撰写的。而且,如果我们在像本书这样的注释中,宣扬他们的歧见,我们便会沦入他们的争论。
法老对以色列人口的估计,其所犯的错误,就如今日英国或其他国家对外侨的估计,因为他们住在一个有限的区域,正如现今那些少数民族的趋势,他们的实数便被夸张了;他们住处靠近东方的边界,更使统治者的恐惧好像有理似的。
出埃及记的故事差不多可以确定其发生于埃及的第十九朝代(约当主前一三○○至一二○○年),在那淤塞了的尼罗河三角洲培鲁西亚支流,就是埃及的东北部,曾经大兴土木。新首都派兰米或兰塞(Pi-Ramese or Raamses)离歌珊不远,在那里为要建造比东,所以以色列人便担任劳工,专责造砖。
在四月收获完了与十一月尼罗河泛滥之间的一段时间,埃及一般农民,除非他们能灌溉田地,才能耕耘──这种情形在建造阿素环坝时已经有所改变。这些奴工被用以建造埃及的大纪念碑,而这些建造工程只需法老给予很少的粮食。因此新兴起的王以那样的方法对待以色列人,似乎是很自然的。
以色列人所有的特权一举消失了,这对他们比埃及人更难接受,因为他们已经惯于享受特权几百年了。在许多国家,教会久已视特权为理所当然的;但是在共产国家,特权消失了,那打击是多么严重呀。对那些丧失特权、身份和自由的人,通常比那些未有特权的人丧失身份和自由更难受。那损失的打击和愤慨起初使他们无法默默地接受,这就使与以色列人同作奴工的人们迅致健康崩溃与死亡。也许这在后来给人以以色列人口迅速增加的印象(12节)。
标准修订本记载:‘埃及人就因以色列人愁烦’似乎不太正确,因为他们要灭绝以色列人或驱逐他们出境是轻而易举的事。我们宁可采纳新英语本的‘觉得讨厌’的译法。他们未忘记以色列是闪族人,而且或许还把他们与多世纪前征服而又统治埃及的许克所斯人(Hyksos译者注:主前十七世纪入侵埃及的亚洲人,通称牧人王朝)联系上了。可能因此使法老转变采取虐待以色列人的行动。
人类智慧的愚拙(Ⅰ)(一15-二14)
法老的固执和精神困境使自己不安。作为国家最高领袖,一切公义由他伸张,他不愿意立一个显为不义的恶例,因此他召了希伯来的收生婆,建议她们在为男孩接生时便杀死他──她们可以宣称是死胎。这里事实上只提及两个收生婆,此问题等以后我们考虑整个以色列族的数目时再行处理。有人提议这里只有两个名字被提乃是根据传统的作法,这是不太适当的,因为它与故事所给人的整个印象不相一致。
到底是法老以为他的权能与威严会使这些卑微的妇人害怕而与他同谋,出卖自己的同胞──这是人类历史上司空见惯的一些事实了;还是‘希伯来’人一词比以色列人包含更为广泛,她们属于另外的一些受奴役的闪族部落,这点并不清楚。甚至可能如约瑟夫(译者注:Flarius Josephus,主后三十七至九十五年间犹太历史学者,着有犹太战争及犹太古代史,所包括的时代直至主后六十六至七十年犹太与罗马间的战争为止。)在犹太古代史中所主张的,她们乃是埃及人;但是这似乎无可能。无论如何,国王踫上了一个比他大的力量:‘她们敬畏 神’。
她们不遵照国王的意思办的借口,部分可能是真的,但是目的清清楚楚是欺骗他;而国王也不能责罚她们,否则他的计谋便揭露了。 神的奖赏则是‘叫她们成立家室’,那就是说得以算在以色列之内。
当神学家们讨论撒谎的许可性时,这是通常引人注意的经文之一。事实上旧约远比今日教会对撒谎的责备为少。那是因为旧约深切了解小人物面对那些不予宽贷而又忘却道义的人时的困窘。为真理殉身是高贵的理想,但是精于诘问的人总知道如何编造问题,以致缄默可能在不知觉间漏出破绽而被定死罪。对于现代的极权主义,不少基督徒都撒过谎,我们这些从未亲历其境的人,是没有资格去论断他们了。
法老后来发现自己不得不把事情公开了。以色列人不能隐藏他们新生的婴孩,而不为埃及人所知道。这表明他们住得多么贴近。但是为甚么要把婴孩丢进尼罗河去呢?只要卡住他们的喉一会便足以扼杀他们了。何兹(J. H. Hertz)主张:‘不过,因为大多数的以色列人住在尼罗河以外的地方,这样的一个残酷的命令不可能严格执行。’这似乎不是我们从这故事所得的印象。尼罗河是埃及最大神灵之一。从这命令中看到它暗示,这可厌的民族,竟敢不敬拜埃及生活与繁荣的根源,这是不容许的;于是,就让那神灵自己决定他们的生死吧。人们不难找出手段和方法洗脱自己的恶行和凶杀罪而自称无辜!──《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