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美善(二十三1~13)
作基督徒公民,必须有三方面的美善,这段经文已将它们勾划了出来:
·公义──若我们有这美德,那么在我们的基督徒生命里就不会出现如诽谤(1)或欺压(9)等事件了。
·公平──基督徒单单有公义是不够的,因为它不能使我们远离罪恶而去行善,我们也必须以公平待人。我们不能因穷人穷困而偏护他(3),或因富人的贿赂而偏袒他(8),务要凡事公平。
·仁爱──基督徒也应是一个竭力行善的人,虽然得不着报酬,亦仍要如此。有一天,当你正在工作,看见有一本书被雨淋湿,你打开一看,原来这本书是属于那个你极讨厌之人的,他的处事方法使你蒙亏损,那你怎样处置这本书?你会让那本书继续被淋,抑或把它放回物主的抽屉里呢?请看看第5节,就会找到答案了,然后参看罗马书十二20~21吧。
祈祷 主啊,为祢的缘故,求祢使我更公义,更公平,更仁爱。
听从神的话(二十三20~33)
“你若实在听从祂的话”(22)若以字义来说,就是只有那些肯实在听从神的人才可以享受到满足与胜利。
当我今天写这篇稿时,正是英国国会开放日,我在电视机旁欣赏了其中的节目。假如英女皇所讲的展望与诺言都全部实现的话,那么英国将会是一个非常快乐又繁荣的国家了。可是,没有一条法律可以使我们得着最需要的──转向神,听从祂的话。请再看看这段经文,你会发现假如人愿意顺服,凡事都可以转变过来。
神的指导是包括国家大事(20~24),身体的需要及经济的稳定(25~26)、军事及政治的安全(27~30),一切都在乎有否听从神。假如我让神居首位,自私与痛苦就必远离我们的国家;取而代之的就是俭朴、勤奋、友善,随之而来的是物质繁荣。当然我们不应为了这些永不满足又没价值的动机而顺从神;这些只会是随着我们顺从神而来的祝福。
祈祷 主啊,让我把祢放在我心中的首位。──《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