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上最好的感謝上帝
經文:出埃及記十二:43—十三:16
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是說到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抵達曠野後,摩西和亞倫為了使他們能夠永遠記得上帝怎樣用大能的手,帶領他們經過那段令埃及全國人民—上至國王,下至監牢裡囚犯—都感到恐懼的經歷,使他們能夠避免這場大災難,並且從埃及人手中拿到金銀和衣服,浩浩蕩蕩地走出埃及,使整個民族從此脫離埃及人的手,不再是奴隸,而是成為一個實實在在的自由人。對以色列民族來說,出埃及的神蹟等於是宣告整個民族生命的重生,更重要的是讓他們再次回到上帝面前來。因此,摩西和亞倫在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後,第一件事就是告訴以色列人民如何守這個重要的節期—逾越節。要他們知道這個節期跟整個民族生存有不可分的關係,並且讓代代子孫都遵守,好使他們從祖先亞伯拉罕與上帝所立的約能永遠持續下去。這就是為甚麼我說過出埃及運動就是宗教改革運動的原因。出埃及運動是讓以色列人民重新回到上帝面前,使他們原本已經因受埃及文化和宗教生活的影響,逐漸忘淡的耶和華上帝之信仰,重新建立起來,這一點可以說是出埃及運動最重要的意義。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的經文內容:
第十二章四十三至五十一節:上主對摩西和亞倫說:「我把逾越節的規例傳給你們;異族人不得吃逾越節的小羊;但是你們買來、而又受過割禮的奴隸不受此限。暫住在你們家裡的客人和雇工不可吃。吃的時候要全家一起在屋裡吃,不可帶出戶外;小羊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以色列的全體人民要守這一節日。但是沒有受過割禮的人不可吃這小羊。如果有異族人在你們中間定居,要守這逾越節來尊崇上主,你們必須先為他全家的男丁行割禮。這樣,他們就被當作本地生的以色列人,可以吃逾越節的小羊。凡本地生的以色列人和定居在你們中間的異族人都要遵守這一規例。」以色列人都遵從上主命令摩西和亞倫的規例。上主就在那一天帶領以色列各支族離開了埃及。
我曾經說過「祭司文獻」的特色對敬拜禮儀和族譜很重視。現在看到的這段經文提到有關遵守逾越節的規律,可以很快知道這乃是出自「祭司文獻」的資料。作者很詳細地描述有關異族人守逾越節的規定,這是祭司們關心的事,因為怕有外族人沒有遵行逾越節的規定,使得整個祭典的進行受到了「污辱」。
在前面一講我已說過,這次出埃及的行列中,有些人是趁機跟著以色列人民出來的。他們可能原本就是奴隸,或是與以色列人民通婚。也可能是埃及人因為看到上帝在埃及所行的神蹟奇事,所以相信耶和華上帝,因此跟著以色列人民一起出走。他們也可能本來就與以色列人民相識,是以色列人家的「客人」,這些人要如何和以色列人民同守逾越節呢?依照第四十四節和第四十八節的規定,就是要受「割禮」。我們看到割禮對以色列民族的重要性,現在再次在這裡提出來,必定有很特別的意義。依照創世記的記載,
割禮是表示上帝與以色列民族之間「立了永遠的約」(創世記十七:13)。
現在摩西和亞倫在這裡強調約的記號就是割禮。除了摩西自己在回埃及去的途中,曾因為割禮而挽回一條生命的經驗外,另一方面也可看出以色列人民已經因為在埃及住了長達四百餘年之久,有不少人已經忘了割禮這記號的意義。如今再次提起,是要讓以色列人民知道割禮的意義和重要性。因此,如果有人不接受割禮,就不能算是以色列族群中的一份子,不能吃逾越節。換句話說,這是透過割禮區別以色列人與他族之間的不同。
割禮只要求行在男子的身上,原因是當時男人被認定是延續家族生命的主要傳承者,而女人是附屬於男人。這與今天教會施行洗禮時,男女皆得接受已經有很大不同的意義。
其實,後來使徒保羅對猶太人守割禮的事有很不一樣的看法。他說:「受割禮或是不受割禮都算不了甚麼;重要的是我們要成為新造的人。」(加拉太書六:15)看吧,如果以色列人民是以一個新生命重生看出埃及的事件,這樣,守割禮或許對他們整個民族的成長和發展,必定有不一樣的意義。但是,很可惜後來所發展出來的並不是這樣,他們並沒有將新的生命呈現出來,反而是一再出現他們過去在埃及的經驗,不只是對金牛偶像心思未斷(出埃及記第卅二章),也對過去在埃及的生活充滿了懷念(出埃及記十六:3,民數記十一:4—6)。
第十三章一至二節:上主對摩西說:「你們要把長子奉獻給我,因為以色列人的長子和牲畜的頭胎都屬於我。」
我在前面一講已有說過,這一節與第十一章五節是個明顯的對照。埃及人從國王到磨坊裡做奴工的婢女所生的兒子都死亡,頭胎的牲畜也都死亡。因為這樣,埃及全國充滿哀號咷哭的聲音。但在這裡則是以色列民族新生命的重生,因此奉獻長子以及頭胎的牲畜給上帝,是一種慶祝生命得到解救的獻祭行為。我們要注意的是奉獻給上帝的物,必須與俗物不同,因為獻給上帝的具有成聖之意,這種成聖是帶有贖罪的意思。
第三至四節:摩西對以色列人民說:「要牢記這一天;這一天你們離開了埃及—你們被奴役的地方。這一天是上主用他的大能領你們出來的日子。你們不可吃有酵的餅。你們離開埃及的這一天是在亞筆月,就是第一個月。
看,新生命的開始也是另一個時間的開始。摩西給以色列人民一個新的時間表,就是從出埃及的那一天算起,是一年的開始。時間是跟生命的週期一起配合,對一個民族的自由、重生有密切的關係,意義重大。我們看到耶穌基督為我們贖罪,使我們人類得到一個新的生命(哥林多後書五:17)。我們的世界因此有了一個新的年曆表,就是從耶穌基督降生的那一年開始算起。
第五至七節:上主曾對你們的祖宗發誓,要把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的土地賜給你們。上主把你們帶進這流奶與蜜的肥沃土地後,你們要在每一年的正月守這節。七天裡,你們必須吃無酵餅;在第七天,你們要守這節來紀念上主。在這七天裡,你們必須吃無酵餅。你們的境內不准有酵,或有酵的餅。
第五節可比較創世記第十五章二十、廿一節。早在亞伯拉罕的時代,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就已經應允賜給他這塊土地。現在摩西再次將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間所立的約提出,讓以色列人民知道:上帝乃是個守約的上帝,是永遠記住約的上帝。用這樣的方式教導以色列人民知道遵守與上帝之間所立之約的重要性。
第六節說「七天裡,你們必須吃無酵餅」,這個規定很可能是誤差的結果,因為在出埃及記第十二章卅四、卅九節提到以色列人民因為要趕路出埃及,所準備的麵團等不及發酵,他們將之用布包起來帶走在途中吃,結果引伸變成七天。不過,這「七」的數字本身就就帶有神聖的意義,跟逾越節的意義很吻合。
我們看到他們將這節期看得很嚴肅,是「全境內」不得有酵的東西,表示整個民族都是絕對的潔淨之意。再者,我們也看到他們用「慶祝」來過這節期,表示對生命重生的歡喜。這慶祝跟埃及人在哀傷痛哭又成了鮮明的對比。
第八至十節:慶典一開始,你們就要向子孫解釋,這節是為了你們離開埃及時上主所行的一切神蹟而舉行的。守這節是要提醒你們,正像在手上或額上繫著一個記號一樣,使你們記得要繼續背誦上主的法律,因為上主用大能領你們離開了埃及。你們要年年在這指定的時候守這節。」
這一段經文很重要,因為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整個出埃及運動對以色列民族子孫的影響,是他們必須代代子孫學習認知上帝在他們當中所行的神蹟奇事。這也就是為甚麼出埃及成為以色列民族最重要的一件事,甚至後來十誡規定守安息日是為了要紀念出埃及的緣故(申命記五:15)。他們在節期一開始就要向子孫們解釋這逾越節的由來,好讓後代子孫緊緊記得上帝的大愛,而上帝的愛是維繫他們整個民族命脈的主要因素。
第十一至十二節:「上主曾經向你們和你們的祖先發誓,要把你們領進迦南地,一切頭生的必須獻給上主。凡頭胎的牲畜都屬於上主。
本章的第一至二節是屬於「祭司文獻」,而第三節至十六節是屬於「耶和華文獻」的資料。我們在「祭司文獻」的資料裡看到長子和頭胎牲畜要獻給上帝,現在「耶和華文獻」裡也看到這樣的資料,可以想像這是個很久的傳統。可說是出埃及後不久就建立這個信仰傳承,而不是從被擄的巴比倫回來之後才建立的(有這種看法的原因,乃是有人認為「祭司文獻」是在從巴比倫回來之後的作品)。
第十二節在和合本譯文裡有「公的都要屬耶和華」這個句子。這種規定是較早的時代,表示雌牲畜和女兒一樣可免除作為獻祭之用。但是,這也有對女性價值上的「貶低」觀念。較晚期的「祭司文獻」就沒有這樣的規定了。利未記明確規定只要是沒有殘缺的牲畜就可以,不論是公的或是母皆可作為獻祭之用(利未記三:1、6,四:28、32)。
第十三節:但你們要用小羊去贖回公驢。如果你們不打算贖回公驢,就該把牠的頸項折斷。你們一定要贖回長子。
由於一般獻祭時都不用驢,這可能是當時驢被使用於交通,或勞力上工作甚多的緣故。因此,頭胎的驢需要用小羊贖回來,當然,若要作為獻祭之用,也應該將之頸項折斷,以表示該驢已經獻為聖品,但是,仍然沒有將之放在祭壇上燒。依照民數記的規定,除了驢可以贖回外,其餘的牛、綿羊,和山羊不可贖回來,牠們「要完全歸上帝,當作牲祭」(民數記十八:17)。換句話說,當時驢並沒有被看成是牲祭的牲畜。
通常獻給上帝的牲祭是要先殺死後,然後放在祭壇上燒,但人不可以如此(參考創世記第廿二章,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故事)。因此,就要用錢贖回去。依照民數記的規定,每個孩子在「一個月大時贖回來,根據聖所的標準付五塊銀子」(民數記十八:16)。後來是以利未人代替所有以色列人的長子歸屬於上帝(民數記三:40—41),因此,這五塊銀子自然是屬於利未族人的,也就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民數記三:47—48)。
第十四至十六節:將來你們的兒子問:『這是甚麼意思呢?』你們要回答:『上主用大能從埃及—我們被奴役的地方,把我們領出來。那時候,埃及王的心剛硬,不放我們走,上主殺了埃及所有的頭胎—包括人的長子和牲畜的頭胎。因此,我們把所有公的頭胎牲畜都獻給上主,但是把長子都贖回。我們遵守這規例為的是要提醒我們,正像在手上或額上繫了記號一樣,使我們記得上主用大能從埃及領我們出來。』」
就像教導子孫們認識逾越節的節期一般,所有父母都要告訴子孫們,這些節期和禮儀所代表的意思。在第十二章廿一至廿七節提到要把有關殺羊羔、塗羊血在門楣上的守逾越節原因告訴子孫,現在則是告訴子孫們有關贖回長子的背景。
第十六節成為後代子孫謹記這些規律延伸出來的一種方式,就是用一小塊羊皮,在上面寫著經文。一般是寫十誡,最普遍是寫申命記第六章五節。這塊小羊皮放在經文袋中,這樣出門的時候可以帶在身上隨時拿出來讀,或是綁在額頭上,繫在手腕上。他們用這種方式表示履行這節經文的規定。
這段經文帶給我們很好的信息:
一、將最好的獻給上帝,這是對上帝表示感恩最基本的態度。
我們看到以色列人民為了感謝上帝帶領他們出埃及,後來決定將所有長子獻給上帝,包括所有頭胎牲畜。我們也看到他們甚至要求主持獻祭的人,必須身體是好好的、健壯的才可以(利未記廿一:17—23)。同時,他們也要求凡是獻給上帝的牲畜,都必須是沒有殘缺、是完整的。長子和頭胎的牲畜都在表明是最好的,或是被看成為最重要的。在東方社會長子甚至是可以多拿一份財產的(申命記廿一:17),表示長子有比較大的家庭地位、權力,也備受尊重。但是,因為要感謝上帝的救恩,以色列人民決定將頭胎生的獻給上帝,並且包括所有的頭胎牲畜在內,讓我們看出在他們內心的深處,有著一份無法訴說得盡的感恩。
想想看,我們是否也這樣?我們是否有將最好的獻給上帝?或是我們常常將最差的獻給上帝?近年來,我們豈不是常常聽到有教會的兄姊這樣說:「大學考不上,乾脆去讀神學院好了。」這種態度正好說出今天台灣基督教會的信徒在信仰態度上的墮落!如果我們是存這樣的心,又有甚麼資格說我們真的是在感謝上帝的恩典?怎能見證上帝對我們的愛?我們應該要好好反省這種違反信仰的態度。與其將最差的獻給上帝,不如不奉獻好了。人如果用這種最差的心態在奉獻,那已經不是奉獻,相反的,那等於是對上帝愛的一種污衊。想想看,上帝是怎樣愛我們的?約翰福音書的作者說:「上帝那麼愛世人,甚至賜下他的獨子,要使所有信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恆的生命。」(約翰福音三:16)看,上帝將祂最好的「獨生子」賜給了我們人類,我們怎能將最差的獻給上帝作為回應上帝的愛?不可以!我們應該學習將最好的獻給上帝。這樣我們的教會在宣教事工上才能有最好的果實呈獻在上帝面前。
二、教導我們代代子孫記得上帝的恩典。
我們看到以色列人民在重要的節期上都很清楚地規定,一定告訴子孫們記得那些宗教禮儀所代表的意義,用這樣的方式讓子孫們永遠記得上帝在他們民族中施行過的大愛。這種方法是最好、最直接延續信仰命脈的途徑。如果你問我以色列民族最成功的地方是甚麼?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幼兒教育。他們的孩子從小受到父母的薰陶,六歲之前會背誦十誡,十歲之前能背誦出埃及記,能達成這樣的工作目標就是從每個家庭開始。這種家庭教育幾乎就是落在父母的身上,只要他們有空,他們就會教導孩子們這樣的功課。
我記得小時候每天都要舉行家庭禮拜,一直到我讀初中。每個禮拜天早上一定要到教會去參加主日學聚會。看看我們今天的教會,為甚麼我們的主日學教育愈來愈難有進展?為甚麼有些教會在兒童主日學教育上遇到了瓶頸,找不到學生?是我們沒有孩子嗎?不是!真正的原因是我們並沒有認真地在孩子身上做信仰傳承的工作,這才是我們今天教會的危機。如果我們真的想要延續基督教的信仰在我們子孫身上,就必須有最基本的認識:從孩子身上著手做起,告訴他們上帝如何在我們身上以及我們家裡所行的一切恩典。就像以色列人民告訴他們的子孫一樣,將逾越節的故事代代相傳下去。這種工作必須大家一起投入,這樣我們的下一代才能像以色列人民一樣維繫著信仰的生命。否則,有一天,我們的子孫都會成為對上帝很陌生的人,那時,將是很悲慘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