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香坛、浴盆、香膏之法则
大纲:
Ⅰ.造香坛的法则(1一16)
1.舌坛1.5’见方,高3’。木造,包金。
2.祭司早晚要在坛上烧香。(香代表祷告,诗一四一2)
3.大祭司一年一次要在坛角行赎罪之礼。
4.插段——每人每年当献的赎命之价。(半舍客勒)
Ⅱ.造洗濯盆的法则(17一21)
1.用铜作,放在会幕和燔祭坛的中间。
2.祭司进会幕或就近坛之前,在此洗手洗脚。
Ⅲ.造圣膏、圣香的法则(22一38)
1.以没药、肉桂、菖蒲、桂皮、橄榄油制圣膏油。
2.以香料、乳香、盐制圣香。
3.圣膏、圣香不可私自制造。
习题:
1.香坛与约柜、桌子、灯台关系位置如何?
2.是否代表将祷告陈明在三一真神之前?
3.每人每年应交的半舍客勒是否就是丁税?(太十七24)
4.从院门到圣所,必须经过燔祭坛和什么?
5.这是否代表罪得赦兔,成为圣洁才能亲近神?
6.身体洗净后就当怎样?(来十22)
7.被圣膏油所膏的人或物就分别为圣了吗?
8.分别为圣是什么意思?归属于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