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更新的盟约(三十四1~35)
本章叙述新石版的赐子、神名字的宣告、盟约的订立,又列明盟约所作的要求。以惊人的措词结束全章的附记,形容摩西与耶和华的亲密交通产生了可见的效果。
这段经文亦引发了一些问题。部分学者相信本章不是前面所立盟约的更新(以色列毁约,所以盟约必须更新),而是同一事件的又一个的记载。他们若认为第一个记载(出十九~二十四)是基于 E 典,本段便是来自 J 底本。然而本章1节以及申命记九章、十章,都坚持原来的盟约曾经更新。这种“更新”,可能就是观念多有重复的原因,但字句却没有重复(例子包括了5~7节神的启示,以及12~25节的盟约条款)。前者和摩西早期的异象有很多相类之处,后者自然和“约书”(出二十~二十三章)有不少平行的地方。第10节有点奇怪,不像出埃及记二十章和申命记六章般引述“十言”。然而28节毫无疑问地肯定了十诫的存在,我们亦在出埃及记二十至二十三章遇见过类似的暧昧之处,不能确定盟约条款究竟是“十言”,还是全本的“约书”。若将“约书”视作“十言”的延伸和批注,冲突便不存在了。盟约条款是关乎神和人的启示,并非一系列硬性的法律规章。这个盟约律法很可能一开始便有几个较短,但互不冲突的公式或校本同时存在。如此一来,我们便不必试图从三十四章11~26节,拟制和出埃及记二十章、申命记六章“伦理十诫”平行(出二十三章才是真正的平行经文),甚或与其竞争的“礼仪十诫”,作为恢复和更新盟约的基础(出三十四27)。挪士对整个问题的处理最是精辟:他指出两套律法即或有不同重点,在基本神学方面却毫无冲突之处(正如二十章的十诫和二十~二十三章的约书之间也没有冲突)。无论如何,若果“十言”虽未明言,但已在本段背后的假设之中,问题便不复存在了。亦有人试图基于现有材料,生硬地制造另一个“十诫”;详情请参看海厄特。
{\Section:TopicID=249}三十四1~4. 新法版
1. 凿出两块石版,和先前的一样。摩西受命凿出两块石版(参出三十二16),根据27、28节,他又要在版上亲自写上“这约的话”,亦即是十诫。我要写,依照27、28节看来,写字的是摩西,本节则说神要亲自写出来;叙事者不认为两者互相矛盾。对他来说,两段经文是用不同方法描述同一连串的事件,意义绝对相等。这观点显出坚定的神学立场,深信妥拉是神心思和本性之表达,同时证明机械化地按照字面解释这几句话,是不必要的。任何关乎“神书写”的解释一定得同时留有余地,承认“摩西书写”是同样真实的。我们或者可以将这立场归纳,应用在全本旧约之上。前面有关神和法老的形容,是个完全类同的例子。圣经说神使法老的心刚硬(出四21)、法老使自己心硬(出八15),又说法老心硬,却绝口不提使他如此的媒介(出七13)。
3. 也不可叫羊群牛群吃草。全座山在神降临于其上之时称圣的规矩,显然和上次一样(出十九12、13)。
{\Section:TopicID=250}三十四5~9. 神的自我宣言
5. 宣告耶和华的名,耶和华的名表达了祂一切的所是、所为,这话的意思就是宣告神拯救的作为。这亦是新约时代 kerygma“报信者之信息”一字的意义(和合本一般译作“所传的”)。神在此自我启示,向摩西宣告祂的自我(与二十2之“十言”引言,和三十三19相同)。认为宣告不过是指摩西公布关乎神的信息,而非神向摩西作出宣言的看法,甚不可信,耶和华用第三身向人启示虽然罕见,却并非绝不可能。然而海厄特则认为这句话应当译作“摩西求告耶和华的名”,而将神的自我宣言留待第6节开始。
7. 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启示的要点主要说祂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这两个特点可参看三十三19,本段又加上了“慈爱”和“守信”两个描写盟约关系的典型字眼;“守信”和合本作“诚实”)。这里和二十章5节一样,同时又提到了神本性的另一面:祂在赦罪之外,亦会惩罚罪人。神的自我启示,在盟约更新的背景中有更深的意义;以色列得蒙赦罪反映出神恩典的奇妙。直到三四代,是个表示延续的典型闪族用语(参二十5注释{\LinkToBook:TopicID=192,Name= B 十言(二十1~17)})。这世界充满了种族文化仇恨,住在其中的我们不难明白一代的罪,如何影响以后的世代。摩西最低限度也明白了其中的含义:他立时为百姓求神赦免,又请求祂继续和自己有罪之民同在。正如他在三十二章9~14节和三十三章12~16节所作的。
{\Section:TopicID=251}三十四10、11. 盟约导言
这两节最好似乎是合在一起读。不宜依照 RSV 在11节另开新段。
10. 我要立约。神不但应许立约(动词的时态并不明确),更略述从神从人两方面看,这约包括了什么。世俗的赫人帝国条约,尤其是强国和藩属之间的“宗主条约”,亦有同样特征(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讨论,可参看曼登豪)。行奇妙的事,这个希伯来字眼也曾用来形容埃及所受的十灾(出三20)。神要行可畏惧的事一语,解释了它在本节的意思(译作“令人懔然敬畏之事”更佳)。神这时要做的也和祂在埃及所行的一样,同时是审判和拯救的作为。神一切所为,在本质上都包括了这两方面。对基督徒来说,十字架也彰显了这种双重的特质:人不是因之而称义,就是因之而定罪。
11. 我要从你面前撵出。本节将驱逐迦南人和将地赐给以色列,解释为上面“奇妙的事”之含义。详举迦南人种的用意,不只是要列出民族的清单,更是借着成事之难,反映神迹之大(申四38)。然而胜利是有条件的,以色列必须遵守神的命令:这通常也是盟约导言下半部的主题。这些条件或条款就在下面列出,有时亦(可能是不当地)称为“礼仪十诫”(参出二十三)。
{\Section:TopicID=252}三十四12~28. 盟约条款
这标题用起来虽然方便,对以下经文的形容也并非不正确,却当小心不可误解其含义。本段不论是形容新盟约还是复述旧盟约,“十言”都必须以某种形式出现(28节)。由于本段的材料酷似“约书”的内容(出二十一~二十三章),我们只得作出两者都是节录自同一个较大之整体的结论(申命记的律法材料亦源于此)。因此我们绝对不应以为这里列出了全部“条款”:它只是神要求的摘要而已。再者将本段形容为“礼仪十诫”,更是双重的误导。第一,经文必须大肆删改,才能达到十(甚至十二)的数目;若是承认平行的“十言”已经存在,便无须多此一举。第二,本段并非“大部分”,更非“完全”关乎礼仪,称之为“节期法典”更为贴切(平行经文可见于出二十三章)。节期必须每年三次,专为耶和华而庆祝;经文提出了一些守节必须的细节。安息日也算为节期之一。他们既为果物丰收而谢恩,便得包括初熟果子之节日(26节),并且谴责迦南生殖崇拜的法术和礼仪。起码有一个节期与神在往日历史中之救赎相连(18节;这是以色列宗教的特征)。“代赎”头生人畜的规条表面看来无关重要,其实也是基于这个救赎的大背景。
12. 不可……立约。既然与神立约,便不可与迦南人建立任何盟约关系。
13. 砍下他们的木偶。木偶是通常立于巴力祭坛旁边(士六25)的圣树或木柱(后者可能代表树木)。这种彷佛“五月柱”(maypole,欧洲传统五朔节 May Day 中绕着跳舞的花柱)的柱子,代表拉斯珊拉(Ras Shamra)文献中的海之亚舍拉(Asherah-of-the-Sea)。她是迦南人的“幸运女神”。
14. 耶和华……名为忌邪者。纳皮尔说得好,这法典独特之处不是在其内容,而是在其安排结构。譬如这句借着神专一关系的要求来阐明祂本性的话,就是二十章5节生动的注释和解说。
16. 行邪淫。一般英译 play the harlot,“为妓女”。然而译作“犯奸淫”30可能更佳,因为本节意思是以色列不忠于“丈夫”耶和华。这喻象用得甚是贴切,因为本节的背景是禁止和迦南人通婚,加以巴力崇拜甚不道德,牵涉很多淫荡行为。
17. 铸造神像,指用金属烧铸而成的神像。这禁令最是适切,因为铸造金牛犊刚发生不久,而且圣经也是用这个轻蔑性的字眼形容那牛犊(出三十二4)。这些金属神像究竟是耶和华的像(拜祭金牛犊的人是如此宣称,出三十二5)还是代表其他神祇,却没有定论。然而,至终来说这也不成问题,即使是拜祭称为耶和华的偶像,也不能算是敬拜耶和华。
18. 除酵节,本节不用“逾越节”的名称(参25节)。理由可见于出埃及记十二章:逾越节严格来说不是“节期”,而是家庭式的礼筵。因为你是这亚笔月内出了埃及。不论是本章还是约书(出二十三15),除酵节都和出埃及的史迹息息相关,和农家时节殊无关系。因此代赎头生人畜加插在这个背景之中(20节)是十分合宜的。实际上第25节提及逾越节,更是进一步强调了这节期的历史性和纪念性,该节讨论血祭和无酵饼可能是特指逾越节,不是一般的献祭规条。
21. 虽在耕种收割的时候,也要安息。这要求在农业社会中影响深远。即使从人的角度而言,成败可能在于一日的工作,农夫也要在年中最忙的时候守日休息。“先求祂的国”是从旧约到新约的不变属灵原则(太六33)。守安息所考验的是以色列对神供给的信心(出十六29)。本节只是将同一原则延伸到后果较为严重,以致信靠更是艰难的处境而已。
24. 必没有人贪慕你的地土。顺命守节的人需要这个保证。敬畏神的农夫如果担心自己外出朝圣时,被较不敬虔的邻舍移动界石偷取土地(申十九14),也算不上是杞人忧天。中古时期的十字军也得面对同样的危险(英国名君狮心王理查德一世的经历就是证明)。贪慕,基本上等于“拿取”,关于这论点以及所涉及的原始直接心态,可参看二十章17节注释第十诫的讨论{\LinkToBook:TopicID=192,Name= B 十言(二十1~17)}。间中有人辩称第24节的应许,暗示前往中央圣所需要长途跋涉,故此本段来自后期。但初期起码在设想上,也是有“部落联盟式”的圣所(书二十一2,二十二12);况且那时代二十英哩的旅程已经颇为可观的了(撒上一3)。此外又有人辩称“耕种”和“收割”表示定居之民,不是游牧民族。然而以色列定居埃及已久,而且列祖在移居埃及之前,亦已经撒种收割了(创二十六12)。
26. 首先初熟之物。由于起码在历法上,这些节期全部都有农业上的重要性,在此提及“初熟果子”是很适宜的(在谴责迦南生殖崇拜的法术和礼仪时提及,也同样适合)。另一方面提及赎回长子亦很适切,因为这作法起码在喻象上,也是纪念以色列得拯救。
27. 按这话,这是盟约惯用的结语。更新的盟约依照以上条款(无疑还有其他类似律法)的订立。和首次的“约书”一样(出二十四4、7),这里也提到条款付诸笔墨。约书亚在示剑圣所,将盟约起码一部分的条款写在“神的律法书”上(书二十四26),是另一处的平行经文。我们可以假设写在石版上的“十言”(28节),有别于在第27节中写下的盟约条款。若然,盟约律法便有简单和繁杂两套不同的公式了。然而两者作为盟约条款,对以色列都同样有约束力,由于两者基本上都是同一律法的摘要,所以彼此没有抵触。留意这约是与(中保)摩西和以色列设立的,希伯来文单数的“与你”是指摩西(海厄特)。
28. 四十昼夜,申命记十章10节说这是第二次的四十昼夜。摩西在此是照样重复赐下第一套法版(已经摔碎)时的情况。不然我们可以假设这数字概括了摩西第一次上山的经历(出二十四18)。
{\Section:TopicID=253}三十四29~35. 与神契通的果效
这经文表达的真理是与神交通有改变人的功用,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三章7~18节引用本段,使它人尽皆知。然而保罗假设摩西蒙上帕子的目的,是要使以色列看不见神临在荣光的反映逐渐减退(林后三13)。眼前的经文不过说摩西如此行,是因为以色列人怕看他(出三十四30),正如他们自己也怕挨近神一样。保罗的诠释无疑是依照拉比式的释经。本段全段可以和马太福音十七章1~8节基督登山变像相较,摩西是第一个约的立约中保。
29. 摩西……不知道。摩西与施洗约翰(约一21)和保罗(提前一15)一样,对自己的何等超卓是一无所知。这才是真正的属灵伟人。民数记十二章3节将他形容为最谦卑的人,一点也没有错:本节就是例子。面皮……发了光。两个语言学上的罕见用法证实了这个远古记载的历史性。第一个是本节译作发了光的动词;这字译作“射出光芒”更佳。可惜因为同源名词有“角”的意思,武加大译本误译为“有角”,以致中古时代画像中的摩西是有角的。第二个罕见用法在第33节注释讨论。
33. 用帕子蒙上脸。译作帕子的字(masweh)只在本段出现,但其意思却因经文的内容和犹太传统的解释,变得十分清楚。部分现代学者将它译作“祭司的面具”(古代世界有这种面具的例子),是没有什么理由的;尤其摩西在本段经文是以先知而非祭司的姿态出现。所记的前因后来显出这是临时权宜之计,不是某种宗教仪式。
34. 揭去帕子。摩西觐见神荣光之时,脸上并无帕子(林后三18)。他在出埃及记三十三章18节的祷告(“求你显出你的荣耀给我看”),终于得到了应允。
30 希伯来文 zanah 一词的意思只是不正当的性行为,不一定指(婚后的)通奸。因此除非上文下理清楚提及,婚姻的比喻不宜过分强调。──《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