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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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娶媳婦表明信心

經文:創世記廿四:1—4150—66

創世記第廿四章可以說是最長的一章,總共長達六十七節。這一章的主題是在告訴我們一個新的族長以撒歷史的開始。以撒,他是亞伯拉罕在一百歲時所生下來的孩子,是在上帝特別恩典之下所生的。我們在前一講曾說過上帝用以撒作一個測驗,看亞伯拉罕對上帝的慈愛和信心的程度,結果亞伯拉罕通過了上帝的考試。誠如新約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說的,亞伯拉罕是相信上帝既然能在他一百歲的時候賜給他孩子,也相信上帝必定會在要他將孩子獻出來之後,又再賜給他孩子(希伯來書十一:11—12)。我曾提過,整個亞伯拉罕的故事在第廿二章獻以撒的事件上達到最高峰。

在第廿三章是說到亞伯拉罕向赫人購買一塊土地埋葬去世的莎拉。聖經特別說那塊地被亞伯拉罕購買後,「從此成為亞伯拉罕的私有墳地。」(創世記廿三:20)亞伯拉罕原本是沒有土地的,他在七十五歲出哈蘭後,就一直過著漂流逐草而居的生活,甚至為了居住的問題,曾騙人說莎拉不是他的太太,而是他的妹妹。後來,他用七隻母羊向基拉王亞比米勒買了一塊地,在那塊地中有一口井。聖經說亞伯拉罕就在那裡「住了很久」(創世記廿一:34)。 這樣我們已經看到亞伯拉罕從沒有孩子到有孩子,沒有土地到有土地,而且在這土地上有他家族可以自足的水井,也有埋葬自己家族的墳地。

水井,表示他們可以生存;墳地,表明那是他們可以安心居住的土地,不用再為著外在的任何理由遷移,因為連死去的人也可以安心長眠了。

從第廿四章開始,可以說是以撒的族長史。以撒的族長史篇幅較短,只到第廿七章就結束,前後不過是四章而已。而且在這四章中,他的妻子麗百加又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真正關於以撒的部份實在不多。雖然如此,以撒的族長歷史中,讓我們看到上帝如何從他的身上揀選出雅各來繼續族長的歷史使命。而雅各在族長歷史中的重要性遠超過以撒。另一方面,在以撒的族長史中,母性(女性)在族長史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我們可以說在亞伯拉罕等早期四位族長歷史中,母性(女性)在以撒的族長史裡特別顯明出來。這一點是我們在讀創世記時要注意的地方。

現在讓我們來看第廿四章的經文內容:

第一至九節:這時,亞伯拉罕已經老邁,他一生所做的事都蒙上主賜福。他對管理他家產、年紀最大的僕人說:「把你的手放在我雙腿之間發誓。我要你指著上主天地的上帝向我發誓,你不可在迦南女子中替我找媳婦;你一定要回到我的故鄉,在我親族當中替我兒子以撒娶個妻子。」

但是那僕人說:「女孩子若不願意離開本家跟我到這地方,怎麼辦呢?我應該帶你兒子回到故鄉去嗎?」

亞伯拉罕回答:「絕不可把我兒子帶回那地方!上主天上的上帝帶我離開故鄉、我親族的地方,他對我發誓要把這片土地賜給我的後代。他一定會派遣他的使者先去預備,使你能夠在那裡為我的兒子娶妻子。那女子若不願意跟你來,這個誓言就跟你無關。但是你絕不可把我的兒子帶回那地方。」於是那個僕人就把手放在主人亞伯拉罕的雙腿之間,發誓要照亞伯拉罕所交代的去做。

第一節說「亞伯拉罕已經老邁」,我們從創世記第廿五章二十節得知以撒結婚時是四十歲,亞伯拉罕生以撒時是一百歲,這樣,現在老邁的亞伯拉罕是已經有一百四十歲了。聖經在用「老邁」這個字眼時,通常是指離去世的年齡很接近了。可是在第廿五章一節卻說他又娶了一個妻子,而且還是活到一百七十五歲才去世,這跟通常在使用「老邁」的語意很不相符。聖經的作者在強調的是「亞伯拉罕一生所做的事都蒙上主賜福」這句話;這句話已經充分說出亞伯拉罕跟上帝之間的關係匪淺,就如同創世記第五章廿一節所說的「以諾跟上帝有密切的交往」一樣。也因為亞伯拉罕跟上帝有這樣特別好的關係,所以他的年歲已經超過原先上帝所允許人類的歲數一百二十(創世記六:3)。這是因為上帝賜福的緣故。

亞伯拉罕從僕人當中選了一位長工,他是跟從亞伯拉罕最久的一位。如果我們從亞伯拉罕出哈蘭時七十五歲算,現在百一四十歲,那麼出來在外面已經有六十五年時間,因此,至少這位僕人也有八十歲以上的年紀。這也就是為甚麼當主人亞伯拉罕要他去完成這件娶媳婦的大事時,他擔心無法照著主人亞伯拉罕的意思完成(五節)。有人說這個老僕人可能就是亞伯拉罕原本準備要設立為繼承產業的以利以謝(創世記十五:2),但是我們不能確定是否就是這個僕人。

第二節說亞伯拉罕要這位老僕人把他的「手放在我(指亞伯拉罕)雙腿之間發誓」,所謂「雙腿之間」,真正的意思是將手放在生殖器上發誓。因為生殖器是在表明生育能力的器官。如果一個人違背誓言,就如同將生殖器官折碎掉般的嚴重。這種發誓方式是當時中東地區遊牧民族一種非常嚴肅的發誓方式,我們看到雅各在年老將死之前,也是要約瑟將手放在他的雙腿之間發誓(創世記四十七:29)。這跟我們在台灣常聽到有人發誓說,如果有違誓言,將會有五雷蓋頂啦,或是絕子絕孫等咒語之誓一樣嚴重。

在這裡亞伯拉罕是要這位老僕人一定要回去哈蘭為以撒找一位女子當妻子,而且特別提醒絕對不可以在迦南的女子中找。為甚麼會這樣呢?很有可能是跟夏甲的經驗有關;因為夏甲是埃及女子,結果卻與莎拉不合。後來雅各也是回到外祖父彼土利家去結婚,理由是母親麗百加說:「我討厭以掃那兩個異族的妻子。如果雅各也娶了赫人的女子,我死了倒好!」(創世記廿七:46)但是也有可能是因為他和後代將來要以迦南作為永遠居住之地,若再娶迦南的女子為妻,很可能會造成後裔的混淆,模糊了他們對上帝應許的認知,這一點由本章第七節可以看出亞伯拉罕的顧慮。亞伯拉罕這個命令後來演變成為摩西法律上的一條禁令,但是理由並不純粹是種族的因素,也帶有宗教信仰上的原因(出埃及記三十四:16)。

我們在這裡也看到亞伯拉罕離開哈蘭已經有六十五年的時間了,他不曾回到故鄉過。照理說,他對自己的故鄉是陌生的。但是在要求自己的老僕人回去在族人中找一位女子來做為媳婦時,他的態度充分表現出對上帝的絕對信賴;他認為上帝「一定會派遣他的使者先去預備」,這跟他獻以撒為祭的事件上,在回答以撒詢問有關獻祭所用羊羔的問題時,所持的態度是一樣的(創世記廿二:8)。上帝既然有應許,當然會有妥當的準備。

第十至十四節:那僕人從主人的駱駝中選了十頭,帶了他主人的各樣的財寶,往美索不達米亞北部、拿鶴居住的城去。他到了那地方,使駱駝跪在城外的井邊。那時已經黃昏,正是婦女們出來打水的時間。他祈禱說:「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啊!求你今天讓我有好機會;求你持守你對我主人的諾言。我現在站在井邊,城裡的少女都會來這裡打水。我要向他們當中的一位說:『請你放下水罐,給我水喝。』如果她說:『請喝!我也打水給你的駱駝喝!』我希望這少女就是你為你僕人以撒所選擇的妻子。這樣,我就知道你持守你對我主人的諾言。」

亞伯拉罕對這位老僕人的信任,從他在準備聘娶新娘的事上可以看出來;老僕人是自己選取駱駝和各樣財寶。

駱駝,這是在中東沙漠地帶很貴重的交通運輸動物,一般人看成是財寶的一種。亞伯拉罕是個富有的人,他有不少駱駝(創世記十二:16)。這位僕人不只是帶駱駝和財寶去,也帶去一些幫手(卅三節)。我們可以想像這是一支很浩大的娶媳婦隊伍。

井邊,這是當時婦女或一般人們聚集商談事情和聯絡的地方;婦女們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放牧羊、牛群。因此,井邊就成為她們社交生活的一部份,在那裡她們可以交換許多經驗和信息。雅各也是在井邊遇到一些牧人,和出來放牧的蕾潔相遇,後來深深地愛上了她(創世記廿九:1—18)。摩西也是在井邊遇到一些牧羊人欺負七位女牧羊人,他出面保護這些女牧羊人,後來摩西就娶了其中的一位女子西坡拉為妻(出埃及記二:16—21)。我們台灣社會早期婦女們也是常常利用聚集在井邊或河邊洗衣的時候,同時交談家中裡外事物。

這位僕人是個有信心的人,他遇到事情就是以祈禱來請求上帝的幫助,這必然跟亞伯拉罕的信仰態度有關;他既然跟亞伯拉罕這麼久,必也深知主人生命的每一時刻都與上帝有密切關係。看,他的祈禱內容就跟亞伯拉罕在祈求上帝給予一明確的記號是一樣的(創世記十五:8)。這位僕人特別地提及上帝跟亞伯拉罕之間的關係,為的是表明他的工作雖然只是為以撒娶妻子,但卻是和上帝與亞伯拉罕之間的約有密切的關係;因為上帝既然應許亞伯拉罕將從以撒成就大國大族,則以撒所要娶的妻子將是為了達成這個諾言的人。

第十五至廿節:他的禱告還沒完,麗百加已經到井邊,肩上扛著水罐;她是彼土利的女兒;彼土利是亞伯拉罕的弟弟拿鶴跟他的妻子蜜迦的兒子。麗百加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子,還是處女,沒有人親近過她。她下到井邊,把水罐裝滿了水就上來。那僕人迎著她走過去,對她說:「請給我一點水喝!」

她說:「先生,請喝吧!」她趕快放下肩上的水罐,托在手上給那僕人喝。那僕人一喝完,麗百加就說:「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讓牠們喝足。」她趕快把罐裡的水倒進水槽,再跑到井邊打水;這樣她讓所有的駱駝都喝足了。

聖經的作者連續用「美麗、處女、沒有人親近過她」等詞句來形容麗百加,為的是要說明上帝所賜福的都是最好的;這種最好的賜福是上帝給祂的忠心僕人亞伯拉罕的禮物之一。這種用語也在表明上帝揀選族群的純潔和高貴。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這位僕人的祈禱已經有了眉目;作者也是用這個方式在說明亞伯拉罕的「上帝會自己預備」的信仰告白已經在實現。「他的禱告還沒完,麗百加已經到井邊」,這句話是在說明上帝對有信心依靠的人,所給於的應許是不會拖延的。

作者在這裡描述的麗百加是個體貼周到的女子,因為她不只是給這位老僕人喝水,也主動地表示要給僕人的駱駝水喝,這樣她需要付出更多的苦力,對一位女孩子來說是個很重的負擔,何況是要給十頭駱駝和其他的僕人。但這卻也是這位老僕人所期待的,換句話說,這位老僕人是要為他的少主以撒娶一位有能力、能幹、又賢慧的女子;這女子不只會想到自己,或是眼前的,甚至是更多的族群。像麗百加這樣的女子,恐怕在今天的台灣社會已經很難尋找得到吧。

第廿一至廿七節:那人默默地注視她,要知道上主是不是要他完成使命。

駱駝一喝完,那人就拿出一個貴重的金環,穿在那少女的鼻子上,又拿了一對金手鐲,戴在她雙臂上。那人問:「請告訴我,你父親是誰?你父親家裡有地方讓我們過夜嗎?」

她回答:「我父親是拿鶴和蜜迦的兒子彼土利。我們家裡有很多草料,也有讓你們住宿的地方。」

於是,那人跪下來敬拜上主。他說:「讚美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他信守對我主人的諾言;他把我直接帶到我主人親族的家裡來。」

這個老僕人是很認真的在注意麗百加是否就是上帝為他安排所要娶的女子。「默默地注視她」,這是認真的態度。對主人交代的事一點兒也不馬虎。在鼻子上穿金環和戴金手鐲在手臂上,這都是中東地區的習俗,是高貴的象徵。而這位僕人用這樣貴重的禮物給麗百加,跟麗百加所做的服務之代價並不成比例,因此,可以瞭解這是除了表示感謝她之外,也有表明尊敬之意。不過,也有可能因為這些貴重的禮物,和尊敬的表現,讓麗百加可以很快地就表示「家裡有很多草料,也有讓你們住宿的地方」來迎接這位老僕人到她的家去。

我們再次看到這位老僕人敬虔的信仰;他是先跪下來敬拜感謝上帝讓他能夠在這地方很快地就遇上主人亞伯拉罕的親族。我在前面已經有說過,亞伯拉罕離開哈蘭已經有六十五年的時間,若是這位老僕人是從那時候就跟著他出來,那麼,也是有這麼長的時間未再回去過了。事成之時先感謝上帝,這是很重要的信仰見證。這位僕人的信仰足堪我們學習。

第廿八至四十一節:那少女跑回家裡,把所發生的事告訴母親和家裡的人。麗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他跑出去,到了井邊亞伯拉罕的僕人那裡。他已經看見妹妹帶著金鼻環和金手鐲,也聽見妹妹講到那人告訴她的話。那時亞伯拉罕的僕人在井邊,站在駱駝旁邊。拉班走進他,對他說:「請跟我到家裡去。你是上主賜福的人,為甚麼站在外面?我已經為你們準備好房間,也為駱駝準備了地方。」

那人就進了房子。拉班卸下駱駝背上的東西,給牠們草料吃。接著,他拿水給亞伯拉罕的僕人和跟他同來的人洗腳。飯菜都擺好了,那人說:「請等我說完我主人吩咐我說的話,我才吃飯!」

拉班說:「請說吧!」

那人就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上主大大地賜福給我的主人,使他非常富有。上主賜給他牛群、羊群、金銀、男奴、女奴、駱駝,和驢。我主人的妻子莎拉年老的時候替他生了一個兒子;主人把所有的財產都給這兒子。主人叫我發誓,要我遵照他的吩咐。他說:『你不可在迦南女子中替我找媳婦;你要到我的故鄉、我親族那裡給他娶一個妻子。』我就問主人:『女孩子若不願意跟我來,怎麼辦呢?』他回答:『我所敬拜的上主會差遣天使與你同行,使你完成任務。你會在我的故鄉、我親族家中替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只要你到我親族的家,你就算是履行了誓言。我親族若不把女孩子交給你,你的誓言就跟你無關。』」

這段經文讓我們看到在主導整個麗百加事件的,既不是麗百加的父親或是母親,而是她的哥哥拉班。這可能在暗示著麗百加的父親彼土利已經不再過問世事了;因為麗百加回到家裡是「把所發生的事告訴母親和家裡的人」,並沒有說出是父親。但卻特別提到哥哥拉班對整個事件的意見,因為在東方的社會是父親老邁不再處理世事時,兄長可以代理父親的角色。

從第三十節「他(指拉班)已經看見妹妹戴著金鼻環和金手鐲」,以及第五十三節「他(指亞伯拉罕的僕人)也送貴重的禮物給她哥哥」這兩句話可以看出,作者有意暗示著拉班是個貪婪的人。我們在後來雅各為了蕾潔的事,多次與拉班談論,並且一再付出代價可以看出。這兩節其實也是在為拉班的形象作了一個伏筆。

第三十二節說拉班拿水給亞伯拉罕的僕人和跟從的人洗腳,這可以說是中東地區善待客人的方式;例如亞伯拉罕接待上帝和另兩位天使;又如羅得接待那兩位天使,也是拿水給天使洗腳(創世記十八:4、十九:2)。雖然拉班是如此殷勤的接待,但是作者卻告訴我們這位老僕人確實是很忠實的僕人,他認為先辦好主人交代的事情遠比他吃飯的事還要重要。作者也同時讓我們知道這位老僕人不愧是個精明能幹者,他可能已經看出拉班是個對財富有興趣的人,因此,為了取得他的信任或同意,他大肆描述他主人亞伯拉罕的財富。不過,也有可能他說這些也是在說明亞伯拉罕離開哈蘭後,上帝的恩典是如何地降臨在亞伯拉罕身上。

第五十至五十八節:拉班和彼土利回答:「既然這是事出於上主的安排,我們還能說甚麼?麗百加在這裡,你可以帶走,讓她照上主所說的,作你主人的媳婦。」亞伯拉罕的僕人聽了這話,就俯伏在地上敬拜上主。接著,他拿衣服、金飾、首飾送給麗百加,也送貴重的禮物給他哥哥和母親。

這樣,亞伯拉罕的僕人和跟他同來的人開始吃喝,在那裡住了一夜。第二天早晨起來,他說:「讓我回到我主人那裡去吧。」

但是麗百加的哥哥和母親說:「讓女孩子跟我們多住幾天,至少十天才去。」
但他說:「請不要耽誤我們!上主既然使我們一切順利,就讓我回到我主人那裡吧!」

他們回答:「我們請女孩子來,看她怎樣說!」於是他們請麗百加來,問她:「你願意跟這個人去嗎?」

她回答:「我願意。」

我們再次看到這位老僕人敬虔的心;當他得到拉班允許他帶走麗百加之後,第一個動作就是感謝地俯伏在地上敬拜上帝。這位老僕人也是一位動作敏捷的人,他雖然不年輕,但是在辦好事後,馬上就決定回去向主人報告。這些過程的描述都在說明這位僕人的忠心和可靠。我們當然無法用現代人處理婚姻的方式來看麗百加的終生大事。因為這是當時社會決定婚姻的方法,不是男女當事人本身可以決定。就像雅各為了要取蕾潔,任由拉班擺佈一樣。其實早期台灣社會的婚事也很難由男女雙方年輕人做決定,幾乎都是由父母在決定親事,特別是女孩子的決定權就是父母。

第五十九至六十七節:於是,他們讓麗百加和她的奶媽跟亞伯拉罕的僕人和同來的人一起動身。

他們祝福麗百加說:
妹妹啊!願你成為千萬人的母親!願你的後代征服敵人的城邑!
麗百加和陪伴她的女僕都準備好,騎上駱駝。亞伯拉罕的僕人就帶著麗百加啟程。

這時,以撒已經遷移到庇耳.拉海.萊的曠野,住在迦南南部。黃昏時分,他在田間散步,抬頭一看,看見駱駝隊來了。麗百加一看見以撒,就從駱駝下來,問亞伯拉罕的僕人:「那從田間向我們這邊走過來的人是誰?」

僕人回答:「是我的小主人。」麗百加就用圍巾遮住自己的臉。

那僕人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訴以撒。以撒就帶麗百加進他母親住過的帳棚,跟她成婚。以撒很愛麗百加;自從他母親死後,到這時才得到安慰。

很可能亞伯拉罕的僕人在麗百加家過夜的那晚,曾很詳細述說有關上帝如何賜福亞伯拉罕的整個過程,因為在第六十節拉班和他母親對麗百加的祝福中,其內容就與上主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所說的相同(創世記廿二:15—18);不但是要成為有許許多多的大族之母,而且是征服敵人而得到大片的土地。

拉班的家族在經濟財力上也不弱,我們看到麗百加不但有奶媽,還有女僕可使喚。

這段經文讓我們更可證實亞伯拉罕是已經不再主持家裡的事務了,因為在第六十二節說到以撒「遷移到庇耳.拉海.萊的曠野」,這表明的是以撒已在負責家族的大事。因為舉家遷移是族長的責任。從這一點來看當初亞伯拉罕要求他的僕人發重誓去娶媳婦,可能就是在暗示這位僕人回來時,他已經不再主掌家族大事了。在第三十六節,僕人說亞伯拉罕把所有財產都給兒子,也是含有這個意思。另一方面我們看到這個僕人在親事辦好後就急著回去,也可以當作為了趕回去向亞伯拉罕交差有關。

最後一句「到這時才得到安慰」中的「安慰」一字,是指堅定、支持之意。換句話說,麗百加是個有能力的女子,因為她的幫忙,使以撒得到很大的力量支持,堅定了以撒在族長角色上的信心。

這篇以撒娶媳婦的故事可以讓我們來思考幾件事:

一、有忠心的主人,才會有忠心的僕人;有忠心的教會,才會培養出忠心的傳道者。同樣的,有忠心的傳道者,才會有忠實的基督信徒。

我們看到這位老僕人是忠心耿耿地在執行主人亞伯拉罕所交代的娶媳婦之工作。這不是一次交代他就會這樣認真去做,而是長久以來亞伯拉罕對上帝忠心的信仰態度,已深深地移植在這位老僕人的身上了。想想看,這個時候的亞伯拉罕已經是老邁的時候,如果這位僕人背叛他,他又能如何?不可能再像以前派兵或壯士去將他帶回來處以家規。不,這位老僕人的忠心,乃是因為亞伯拉罕本身就是一位對上帝盡忠的僕人。

從這裡來想想今天的教會;如果我們認為教會就是上帝的僕人,如同亞伯拉罕就是上帝的僕人一樣,那麼今天的教會若是不忠心,又將如何培養出忠心的福音僕人去完成教會所交代的福音使命?很難!教會是由全體受揀選的信徒所組成的,因此,每一個組成教會的基督徒就應該建立起忠心的信仰態度,才有可能培養出實實在在的福音使者在福音的事工上。

同樣的,若傳道者是上帝的僕人,那麼作為一個盡忠的傳道者,才能訓練出實在的基督徒在信仰上有美好的見證。

二、只有真實敬虔的人才能體會出上帝是位無所不在的上帝。

我們看到亞伯拉罕的僕人跟他的主人亞伯拉罕一樣,有很虔誠敬畏上帝的心,因此,不論他到哪裡,都發現上帝與他同在,隨時隨地在幫助他完成主人亞伯拉罕所交代的工作。他是每一件工作完成,馬上就敬拜上帝,甚至虔誠到俯伏在地上敬拜上帝。

真正有信仰的人也會是這樣;他會感受到不論他在哪裡做事,在哪裡生活,都會感受、體會出上帝同在的力量。他不會孤獨,也不會失望或害怕,因為上帝就在他的身邊與他同在,在幫助他。我們看到這位老僕人跟隨亞伯拉罕四處過遊牧生活,晚年的時候回到他已經別離數十年的故鄉去為小主人娶媳婦,當他在祈禱上帝幫助他時,他發現上帝就是緊跟著在身邊看顧他。

我們應該這樣學習,要對上帝有信心,上帝就在我們身邊隨時隨地在聽我們的禱告的聲音。祂知道我們的欠缺和需要,不要對上帝失去信心,要「對上帝有信心」,這是主耶穌在馬可福音第十一章廿二節對他的門徒所說的話,同樣也是對我們說的。對上帝有信心,就是信仰上對上帝敬虔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