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博物館 (Faith : Bible Study)
Dr. R. L. Hymers, Jr., GENESIS, 洛杉磯浸信會幕講道,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摩西五經, 創世記, 歷史書,
當我仍八歲的時候,我媽媽帶我去參觀位于南加大(USC)旁展覽園內的一家大型博物館。我對那次訪問記憶猶新,似乎是昨天一樣。我記得那 "生命進化大廳" 中所展覽的各樣圖形、畫象、以及"動物生命的各個階段" — 一切都是為了證實達爾文的進化論學說。 我當時相信了在那USC旁自然歷史博物館展覽大廳中所見到的一切東西。我認為進化論是真的,因為那是我媽媽告訴我的,也因我在那間博物館中所見到的似乎不容否認的證據。
後來,在二十歲時,經過意想不到的突然轉變後,我成為一個基督徒。那時,我才真正讀懂了創世記的第一章。我們經文的出處正是這章書。我讀的這段經文,我們的執事之一陳群忠醫生剛才在我們宣道以前已帶我們讀過了。聖經中所講的與博物館的展覽剛好相反。展覽宣稱說,一種生物能進化成另一種。大廳的門口上掛著一條橫批, "從阿米巴原蟲到人的途徑"。但這與我在創世記1:21-25中所讀到的有所抵觸﹕
"神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 (創世記1:21)。
"於是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 (創世記1:25)。
然後神說,人是一個特殊的創造。人與祂創的 "各從其類" 的各種野獸、飛鳥、爬行動物、或水生動物都完全不同。人是神親手所創的特殊 "種類"。"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 (創世記 1:27)。
摩利斯博士(Dr. Henry M. Morris)說,這篇經文中所提到的動物,顯然包括了水中與空中的一切生物。再進一步,每種生物的設計都僅能繁殖本身的種類... 現代基因學表明,一切〔人間生物的功能〕都局限在物種細胞DNA染色體的信息程序之內。
雖然DNA的程序為各個種類提供了極為廣泛的變異範圍,但此變異永遠無法超越其種類的範疇 (Henry M. Morris, Ph.D., The Genesis Record, Baker Book House, 1986 edition, pages 69-70)。
摩利斯博士繼續說,在各種動物之間,為(進化)生存所產生的爭斗並不存在,因為 "神看著是好的"。也沒有任何種類從一種變為另一種,因為神造他們時是 "各從其類" 的 (ibid., p. 71)。
談到各個 "種類" 時,萊利博士(Dr. Charles C. Ryrie)說,各從其類 — 神所設定的物種邊界,一切繁殖的變異都是無法超越的 (The Ryrie Study Bible, note on Genesis 1:11)。每一 "種" 動物都被限制著,其繁殖的變異永遠無法超越這界限的範疇。又如奎斯維爾博士(Dr. W. A. Criswell)所說的,聖經已清楚地指出,神創造了這些生命〔"種類"〕。每種動物都與其同類一起被創而成。這被創的種類永遠不能超越。此乃無法逾越的創造單元 (W. A. Criswell, Ph.D., Messages From My Heart, REL Publications, 1994, page 29)。
現讓我們回到博物館內。我曾訪問過那間USC旁邊的自然歷史博物館。在那之後不久,奎斯維爾博士也去參觀了。下面我要講的,是奎斯維爾博士的觀察感想。此乃他使用的言詞,稍加修改,引自他寫的書《出自內心的信息》(Messages From the Heart, W. A. Criswell, Ph.D., REL Publications, 1994, pp. 30-35)。
首先,當我走進門口時,我看到右手邊有一幅海報,題目是 "進化論的歷史唯物主義"; 副標題讀到: "一百億年"... 然後,我讀了一下海報的內容,說到: "從阿米巴原蟲直到人類的途徑"。這似乎是說,阿米巴原蟲先進化成多節蟲;由此演化成無脊動物、然後變成原始鯊魚、然後是兩棲動物、然後是爬行動物、然後是哺乳動物、然後是猴子、然後是猿猴、然後是皮爾當人(Piltdown Man)— 我特別注意到了這人;〔何博士注: 我也注意到了他。當我四十年代晚期去看時,偽造出來的皮爾當人仍在展出;到奎斯維爾博士五十年代去參觀時,他也在展出。
但在1956年中發現,這皮爾當人是用一個猿猴的顱骨虛構的。那猿猴的年紀不過才五十歲。骨頭被染過,使其看起來古舊,被公眾當作所謂的 "皮爾當人"。〕最終, 〔在那展覽廳內〕人類演變成人。在那 "生命進化大廳" 廣告的序言中如此說,進化論被認為是與宗教信仰的原則相對的。但越來越清楚的是,隨著生物進化論科學數據的不斷擴散,所帶來的結果便是 — 更大更新的信仰正在成形...
看到了沒有?在 "生命進化大廳" 的序言中,作者知道進化論與 "〔宗教〕信仰原則" 相違背,但卻為另一種對生命的信仰而歡欣鼓舞。這不僅沒有建立對神的信念,反而否認神,完全把神排斥在外。它把神排斥在宇宙之外。短時間內,人會跟隨被抽掉實質的宗教儀式,但這不會持續很久。一旦信仰的內容被抽掉... 一旦其真理的核心與神聖啟示被架空,有理智的人就會很快拋棄那宗教的外表形式。只要他接收了無神的物質主義進化論,任何人都會落入如此的結局!你可能會暫時虔誠。
你的孩子會有半心半意的基督教 — 但不久之後,他們便會完全放棄掉。為什麼?因為其中毫無意義、與他們本人無關、不能回答人生關鍵的問題。那展廳序言的作者實際上如此宣稱, "只要我們有時間,我們會建立更好的社會、更強的生活信念"。但神對人類的鑒定卻完全不同。神說,我們被創時是完美的,但後來我們墮入罪孽;而且,在此墮落中我們是無力自拔的。然後,神逐漸向我們揭示出祂靠耶穌基督的祭獻來拯救我們的永恆救贖計劃。現在,讓我們進入這博物館吧。
這是一間聞名的博物館。其中一個展覽大廳是 "進化的生命" 大廳 — 我們進入這大廳來看一下生命進化是如何展現在我們面前的。進入大廳後你見到的是什麼呢?首先,你會見到一個新世界猴子的顱骨;在這顱骨旁邊,又有一個舊世界猴子的顱骨。之外,還有一個猿猴的頭骨與其兩者相襯托;最後,又有一個人的顱骨來作對比。猴子的頭骨在我看起來相猴子 — 正如其他動物一樣;人的頭骨看起來人。
我真不能相信,這些受過訓練的科學家們,會將幾條到處可見的骨架放在玻璃窗後來證明他們那難以至信的理論。
似乎他們在宣揚,你若觀察世界上的各種房屋,你會注意到,他們都有地板、天花板、圍牆、與門窗 — 因此,你將他們按大小排列。從一間狗屋子開始。接下去的是一間工具棚;然後是一棟小屋子;然後是一套公館。排在最後是一座城堡。你排列就緒後便說, "請看,這堂皇城堡是從那狗屋子進化而來的。
我看,這些骨頭的展覽什麼都證明不了。如你要尋找這展覽的意義,其意義在這裡﹕當神創造各樣生物時,祂將最佳的設計賜給了每一種生物。神沒有將生物改變 "種類"; 祂賜予每一種生物其最佳狀態。
"於是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 (創世記1:25)。
"神看著是好的"。神選擇了最佳的設計與狀態,並賜給各個生物其最佳設計。神又選擇了最佳的設計與狀態,賜給祂所創造的人。那便是一切生物結構上的相似所包含的一切意義。至于一種物種演變成另一種物種,我從中看不出一點證據來。
讓我們來看一下 "生命進化大廳" 中的主要展覽。這是我很久以來想看到的展覽。如今就在我的眼前,其標題就是, "馬類的興起"。其下所標的副題是, "The Ascent of Equus – beginning Eohippus"。希臘文的馬是hippos。所以Eohippus的意思便是黎明期的馬 — 初始期的第一匹馬。從Eohippus開始,展覽內容追敘了馬在過去四千五百萬年中所經歷的所謂自然演變、以及近來幾百年養牧所帶來的變化。我們通過這個展覽,應該看到過去四千五百萬年中馬的進化過程。
第二具骨架屬于一個更新世的馬 (Pleistocene Horse, Equus Occidentalis) — 又叫西方馬。展品說明上講, "伍萬年前的加州西方馬。史前便絕跡了。出土於Rancho La Brea 更新世時期的瀝青盆地。我看了看這馬,它也僅有一個腳趾,正如前一匹馬一樣。但說明中卻沒有提到這一點。第二具骨架不過比第一匹馬大一點,宣稱比頭一匹馬遲一百九十五萬年。
第三匹展出的馬是現代養殖的馬,正如標簽上所說的。第四個展品是一匹身材高大的套車馬骨架。看著這馬時我不禁自言自語說: "這裡肯定會有比這更多的展品吧!這博物館一定要拿出更多的東西,因為他們要向我證實的是五千萬年以來馬的進化過程 — Equus類的興起。但我在這裡所看到的,不過是五具修架完整的馬的骨架"。所以我周圍找了一下,又看到另一樣東西。在靠近欄桿的地方,有一個小玻璃櫃。牌子上寫著: "Eohippus Borealis — 北方黎明期的馬 — 現代馬的最早的祖先。
在下始新世時期生活在北美地區;五千萬年前。遺跡較為殘缺。只有靠近來發現的化石,我們才能夠建造出完整的骨架"。換句話來說,他們所展示的模型不過是某種猜測。卡片接下去說,那動物的頭並不屬于那身體,只不過為了展覽陪襯加了上去,放在玻璃櫃中。那說明卡繼續下去: "明顯的不同之處,極小的身材。高十三吋、躬背長身;前足四個有效腳趾、後足三個有效腳趾。牙與腳顯明這是一種吃樹葉卻不吃草的動物"。這樣,我們在這玻璃櫃中,有一只大小和貓一樣的動物,前腳四個趾頭,後腳三個趾頭。
馬是一種典型的示範,被他們用來支持進化論的說教。如果你要求一位進化論學者用任何化石證據來支持他生物進化的理論,他便會指向他們最熱衷的馬來作他主要的題材。他們會說,如今我們使用的套車馬,就是從那大小如貓一樣的動物進化而來的。我承認,如果那就是他們的理論,這展覽確實在宣揚這理論。
但在此之外我們還要加上一句話。那前足有四個趾頭、後足有三個趾頭的所謂 "初始馬" 生活在五千萬年前。接下去的化石便是上新世時期的馬,生活在兩百萬年前,看起來與現代的馬一模一樣。進化論學者必需解釋兩者之間的四千八百萬年的時間,並找到那在大小如貓的動物與現代馬之間的連接性的動物。這些連接性的動物都在何處呢?那便是我去博物館的目的,來看一下這些連接性的動物。但我卻沒有看到一個這樣的動物!
第二個事實便是,這些化石骨架安排的次序完全可以任意安排。他們完全靠人的愛好與選擇來排列。他們挑選出一種動物, 說這是從另一種動物演化來的。但事實並非如此;並沒有 "連接性動物" 來支持他們的立場。這一切動物都屬于同一類別 ;並不證明一個物種能演變成另一物種。
第三點事實是我講的要點。在他們找到 "初始馬" 化石的岩層內,他們還找到了一只真正的馬,一只與現代馬完全一樣的化石。進化論學者為什麼不把那只馬也放進博物館內呢?他們說,這只小動物進化成一只馬。但當時已經有馬生存在世,肩並肩地與這小動物同時生活在同一個田野中。這斷不是進化論的證據。
我最後要講明的一點便是,進化論學者被他們自己的化石安排順序搞糊涂了。當今在我看來,我能看到謝特藍(Shetland)小馬。然後,我們周圍還有客來斯帶爾(Clydesdale) 大馬、還有斑馬、我們騎的馬、阿拉伯馬、還有純種的賽馬。他們都一同生活在我們身邊,並都屬于同一 "種類"。
"於是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 (創世記1:25)。
我們假設一下,剛才我提到的這些一同生活在人間的馬死了。埋葬後,他們的尸骨都成為化石。這會被那些進化論 "專家" 們作為怎樣一種實例來張揚啊!看哪!那有只謝特藍小馬。再看,這還有一只客來斯帶爾大馬!他們會說: "我們的理論被證實了!小馬進化變成了大馬"!錯了。他們都生活在同一個時候。那正是我要講的。他們都是同時代的生物,都生活在同一個歷史時期。
確實如此。阿米巴原蟲與人同期存在。阿米巴是人的同代生物。魚類、爬行動物、鳥類、以及田野內的一切生物 — 他們都是人的同期生物。他們都是與人同期生活在世間的生物。當他們被神所創時,每個 "物種" 都突然間出現在世上。他們都是完整出現的,正如神所設計的那樣,正如我們在聖經中所讀到的那樣。
"於是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 (創世記1:25)。
以上便是稍加修改的奎斯維爾博士講的道。他作達拉斯第一浸信教會的牧師超過了五十年。在我結束前,我要問的問題就是﹕為什麼人要信進化論?講道開始時我說過,我小時候媽媽曾帶我去過同一個博物館,看過奎斯維爾講的同一個展覽。許多年後,我媽媽得救信主,成為基督徒。我問她是否仍然信進化論。她回答說, "羅伯特,我真不知道為什麼當初我們會信這樣癲痴的事情"!我的祈求便是,你也能夠像我母親那樣投靠基督,得到轉變,成為真正的基督徒。
"於是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 (創世記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