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内容纲要
【约瑟的得胜】
一、约瑟在护卫长波提乏家作家宰,凡事蒙神赐福(1~6节)
二、波提乏的妻子色诱约瑟,但遭约瑟峻拒(7~12节)
三、波提乏的妻子恼羞成怒,诬赖约瑟(13~18节)
四、约瑟因此被下在监里,但神向他施恩(19~23节)
贰、逐节详解
【创卅九1】“约瑟被带下埃及去;有一个埃及人是法老的内臣,护卫长波提乏,从那些带下他来的以实玛利人手下买了他去。”
﹝原文直译﹞“现在约瑟已经被带下埃及去...”
﹝文意批注﹞“有一个埃及人是法老的内臣,护卫长波提乏,”‘法老’是古埃及皇帝的称谓;据推算,此‘法老’可能是喜克索(Hyksos)三世(主前1878~1843)。‘有一个埃及人’可能特意藉以表明他和当时的法老有别,因喜克索王朝并非埃及人。‘内臣’是朝廷的命官,后来才变成专指太监;‘护卫长’是负责监管王的囚犯(参20节)。
﹝话中之光﹞(一)信徒被人带到不愿意去的地方,往往是出于神的定命,是为着造就我们。
(二)属灵生命越幼稚,越是随意往来;但属灵生命越老练,就越不为自己挣扎,而让别人带到不愿意去的地方(参约廿一18)。
【创卅九2】“约瑟住在他主人埃及人的家中;耶和华与他同在,他就百事顺利。”
﹝文意批注﹞“约瑟住在他主人埃及人的家中,”表明约瑟不用像其他奴仆要在屋外作苦工,他是住在屋内服事主人的。
“耶和华与他同在,”注意本章一再提到神与约瑟‘同在’的事实(参3,21,23节)。
﹝话中之光﹞神的同在,乃是决定信徒工作成功的因素;而信徒在神面前活得正直,乃是维持神同在的要素。
【创卅九3】“他主人见耶和华与他同在,又见耶和华使他手里所办的尽都顺利。”
﹝文意批注﹞“又见耶和华使他手里所办的尽都顺利,”注意本章也一再提到约瑟的‘手’(参4,6,8,22~23)。
﹝话中之光﹞(一)信徒与神的关系如何,手中所办的事是否有神的祝福,是能够被别人看得出来的。
(二)基督徒无论到何处,都应当叫人从我们身上看见神,也就是在世人面前作盐、作光,叫他们看见我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在天上的父(太五13~16)。
【创卅九4】“约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伺候他主人,并且主人派他管理家务,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他手里。”
﹝文意批注﹞波提乏高抬约瑟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派为近身的侍从,第二步是提升他作管家。
﹝话中之光﹞(一)我们都是主人所派,管理祂的家务,而主所求于我们的,乃是要我们有忠心和见识(参太廿四45;林前四2)。
(二)凡是希望在将来能管理许多事的人,必须是现在就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太廿五21)。
【创卅九5】“自从主人派约瑟管理家务,和他一切所有的,耶和华就因约瑟的缘故,赐福与那埃及人的家;凡家里和田间一切所有的,都蒙耶和华赐福。”
﹝原文字义﹞“赐福”有礼物。
﹝话中之光﹞(一)神所拣选的人乃是神祝福的管道,不但使自己得福,也使他身边的人得到祝福(参十二2)。
(二)我们信徒无论在那里,都应当显出是神的代表,给四周的人带来神的祝福。
【创卅九6】“波提乏将一切所有的,都交在约瑟的手中,除了自己所吃的饭,别的事一概不知;约瑟原来秀雅俊美。”
﹝文意批注﹞“除了自己所吃的饭,别的事一概不知,”这话或许有两个意思:(1)因埃及人不与希伯来人一起吃饭(参四十三32),故饭食的事不交给约瑟经手;(2)不过是表明把一切家务都交给约瑟处理的一种生动的描述。
“约瑟原来秀雅俊美,”‘秀雅’是指体型挺拔出众;‘俊美’是指容貌英俊潇洒。
﹝话中之光﹞(一)凡一切交在我们手中的,都出于神的安排;我们应当善用每一个机会,处理好神所交托的事。
(二)生得一表人才,固是得天独厚,却也比一般人面临更多潜伏的危机(参7节)。
【创卅九7】“这事以后,约瑟主人的妻以目送情给约瑟,说:‘你与我同寝罢。’”
﹝文意批注﹞“约瑟主人的妻,”埃及人男女混杂,并不像希伯来人那样隔离,所以彼此有机会交接来往。
约瑟主人的妻,先以眉目传情,见他毫无反应,索性明白挑逗。
﹝话中之光﹞魔鬼若不能用‘艰难和困苦’来击垮我们,牠就会换用‘安逸和娱乐’来试探我们;而后者比前者更具毁灭性。
【创卅九8】“约瑟不从,对他主人的妻说:‘看哪,一切家务,我主人都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里。”
﹝话中之光﹞(一)这里所述约瑟拒绝的理由,换作别人可能成了屈服的理由;环境的因素常是中立的,端视当事人如何看待。
(二)要不‘得罪神’(9节),就不要怕得罪人;遇事不敢对人说‘不’的,难免会得罪神。
(三)马丁路德说:‘我们不能禁止鸟从我们头上飞过,却能禁止鸟在我们头上筑窝。’我们不能禁止人来敲门,但我们能不开门。
【创卅九9】“在这家里没有比我大的,并且他没有留下一样不交给我,只留下了你,因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
﹝文意批注﹞约瑟不受女色的诱惑,与流便和犹大的失败(参卅五22;卅八16),成了强烈的对比。本节说明约瑟拒绝的理由有四:(1)‘我’不是寻常小人;(2)不能辜负‘他’(主人)的信托;(3)这不是一件小事,乃是一件‘大恶’;(4)这是会‘得罪神’的。
﹝话中之光﹞(一)“在这家里没有比我大的,”‘伟大’不是叫我们矜夸,‘伟大’乃是叫我们鄙视卑劣的情欲。
(二)我们只对交在自己手里(8节)的事物有权处理,凡留下未交的,便不可擅自越分。基督徒作事应当照神所量给的界限,而不可构过界限(参林后十13~14)。
(三)任何不道德的事,都是“得罪神”的事;基督徒的道德观念和水平,应当比一般世人更高超。
(四)犯任何的罪,都是得罪了神(参诗五十一4);我们从心里敬畏神,害怕得罪神,才不致于任意妄为。
(五)许多人以为行茍且是占便宜的事,但认识神的人则知道它是吃亏的事;由于得罪神而失去神的同在,乃是莫大的损失!
(六)约瑟的洁身自爱,乃是历代青年人的好榜样。
【创卅九10】“后来她天天和约瑟说,约瑟却不听从她,不与她同寝,也不和她在一处。”
﹝文意批注﹞“后来她天天和约瑟说,”‘天天’造成持续不断的压力,实在是极大的考验。
约瑟对付试探的方法有二:(1)决意不听从她(参箴一10);(2)不和她在一处(参箴一15)。
﹝话中之光﹞(一)胜过一次的试探已属不易,胜过“天天”的试探更难。
(二)“不听从她,”就是‘不从恶人的计谋’;“不与她同寝,”就是‘不站罪人的道路’;“也不和她在一处,”就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诗一1)。
(三)人若要坚持诗篇第一篇的‘三不’政策,便须:(1)怕神而不怕人;(2)不存侥幸之心;(3)不怕被众人孤立。
(四)人往往喜听诱惑之语、喜与罪恶之事共舞、喜与罪人为伍,结果当然就不能像约瑟那样被神所重用。
(五)‘保持距离,以策安全’;凡要保守自己不受试探的人,必须小心地远离试探的事物。
【创卅九11】“有一天,约瑟进屋里去办事,家中人没有一个在那屋里。”
﹝话中之光﹞男女在房中独处,容易引发事端(参12节);特别是青年未婚男女,要注意避免类似的情形。
【创卅九12】“妇人就拉住他的衣裳说:‘你与我同寝罢。’约瑟把衣裳丢在妇人手里,跑到外边去了。”
﹝文意批注﹞“妇人就拉住他的衣裳,”她先是动眼色,继之动口(7节),再后是天天絮聒(10节),最后动手强拉,企使对方就范。
“约瑟把衣裳丢在妇人手里,”注意约瑟的失衣袍和他的际遇有很大的关系:约瑟第一次失衣袍,引致老父被欺,而他则被卖;约瑟第二次失衣袍,引致主人被欺,而他则被下监(参18~20节)。
“跑到外边去了,”‘跑’字说出约瑟尽力避开罪恶的态度。
﹝话中之光﹞(一)有时候,‘逃避’并不是懦夫的行为,反而需要有极大的决心和勇气,是神所称许的(参提前六11)。
(二)信徒对魔鬼需要抵挡(彼前五8~9),对情欲需要逃避(参提后二22;彼后一4)。
【创卅九13】“妇人看见约瑟把衣裳丢在她手里跑出去了,”
【创卅九14】“就叫了家里的人来,对他们说:‘你们看,他带了一个希伯来人,进入我们家里,要戏弄我们;他到我这里来,要与我同寝,我就大声喊叫;”
﹝文意批注﹞“他带了一个希伯来人,”此处‘希伯来人’的称呼,含有轻蔑的意思。这妇人似乎有意激起种族岐视和仇恨。
“要戏弄我们,”包括侮辱、骚扰、调戏,甚至侵犯的含意。
﹝话中之光﹞(一)凡出于情欲的爱不是真爱,很容易因爱成恨(参撒下十三15)。
(二)自古以来,扮演弱者的角色,多能博取众人的同情,以致皂白不分,不由对方分说。
(三)作贼的喊抓贼;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
(四)约瑟为着良心,就被人中伤控告;可见良心和美名往往不能两全。
(五)一个厚颜无耻的女人竟扮演有品德的妇人,而坚守节操的约瑟竟成为坏人;但事实真相会有大白的一天,因此我们只能忍耐。
【创卅九15】“他听见我放声喊起来,就把衣裳丢在我这里,跑到外边去了。’”
【创卅九16】“妇人把约瑟的衣裳放在自己那里,等着她主人回家,”
【创卅九17】“就对他如此如此说:‘你所带到我们这里的那希伯来仆人,进来要戏弄我;”
【创卅九18】“我放声喊起来,他就把衣裳丢在我这里跑出去了。”
【创卅九19】“约瑟的主人听见他妻子对他所说的话,说,你的仆人如此如此待我,他就生气;”
【创卅九20】“把约瑟下在监里,就是王的囚犯被囚的地方;于是约瑟在那里坐监。”
﹝文意批注﹞“把约瑟下在监里,”波提乏有权处死约瑟(参申廿二22),却没有这样作,而只把他下在监里,可见他并不全然相信他妻子的控告。不过,这也可归功于神暗中的保护。
“于是约瑟在那里坐监,”约瑟在那里坐监至少两年以上(参四十一1)。
﹝灵意批注﹞约瑟被下在监里,预表主耶稣从高天来到尘世中,承担我们众人的罪孽(参赛五十三6)。
﹝话中之光﹞(一)约瑟从仆人的地位,被贬到囚人的地位,但对神的工作而言,没有一个人的地位是低到不能为神所使用的。
(二)圣经没有记载约瑟曾经作何反驳,他的表现一如主耶稣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参赛五十三7)。
(三)信徒为着神的缘故而“坐监”,乃是一种荣耀的身分(参弗四1),并且还能免去许多罪恶的缠扰(免去波提乏妻子的缠扰)。
【创卅九21】“但耶和华与约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狱的眼前蒙恩。”
﹝文意批注﹞“但耶和华与约瑟同在,”有神同在,就是约瑟含冤系狱的明证;他在狱中,神也在狱中。
“使他在司狱的眼前蒙恩,”他在狱中起初的情形并不好过(参诗一百○五18),大概是后来获‘司狱’的赏赐,才得以改善;‘司狱’若不是指护卫长本人(参四十4),就是指他的助手。
﹝话中之光﹞(一)约瑟一再经历各种苦难(被卖、被下监),是为成为神手中有用的人而受的磨练;十字架的经历,乃为造就我们。
(二)约瑟行得正直反而被囚,但他并没有因受打击而沮丧颓废;多少人因为蒙冤而消沉,终至一生庸庸碌碌,不能为神使用。
(三)信徒为叫良心对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彼前二19~20)。
(四)神是信实的,当我们在苦难试炼之中,神总要给我们开一条出路,叫我们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
【创卅九22】“司狱就把监里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约瑟手下,他们在那里所办的事,都是经他的手。”
﹝话中之光﹞(一)约瑟无论作管家或作囚犯,行事风格始终如一(参3~4节);我们虽身处卑贱,仍要维持神儿女的尊严。
(二)约瑟的名义是囚犯,实际工作却是‘司狱’;神的用人不在乎荣耀羞辱,美名恶名(林后六4,8)。
【创卅九23】“凡在约瑟手下的事,司狱一概不察,因为耶和华与约瑟同在,耶和华使他所作的尽都顺利。”
﹝话中之光﹞(一)神的同在,是我们在艰苦环境中的力量;当我们身陷苦难中的时候,更要持守信心。
(二)信徒不但在顺境中能经历神的同在,就是在逆境中仍能经历神的同在。
叁、灵训要义
【约瑟预表主耶稣】
一、甘心为奴仆(1~6节;太廿28)
二、因拒绝罪恶而受苦害(7~23节;来二18)
【如何能胜过试探】
一、要感受神的同在(2~3节)
二、要对别人有责任感──“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里”(8节)
三、要认识自己的尊严──“在这家里没有比我大的”(9节上)
四、要能分辨该与不该的界限──“只留下了你”(9节中)
五、要有不敢得罪神的态度──“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9节下)
六、要有勇气拒绝不当的要求,也不要给魔鬼留下地步(10节)
七、要逃避情欲(12~13节)
八、要能忍受不实的控告(14~18节)
九、要在冤屈中站立起来,尽心作所该作的事(20~23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