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1 “基土拉”是一個妾侍(比較6節;代上一32),有學者認為亞伯拉罕在撒拉在生的時候已經娶了她。
二五2~4 這些名字當中,許多都被識別為不同的阿拉伯部族,成就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即他將要成為多國的父(參看一七4)。
二五6 雖然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所有的兒女(大概是一些牛群和羊群),但他卻把他們打發走,使以撒成為他主要的繼承人。
二五8 “歸到他列祖(本民)那裏”。這句話顯示那些死了的人被視為一群仍然存活的人。這是人相信有來生的早期證據。
二五9 以實瑪利出席亞伯拉罕的葬禮,顯示他與以撒已經和好了。
二五10 “赫人”。更準確地說是以弗崙。參看第二十三章9、15及19節的腳註。
二五11 “庇耳拉海萊”。其準確位置不得而知。參看第十六章14節的腳註。
二五12~16 這個以實瑪利後裔的名單顯示第十七章20節之應許的應驗。他們定居在阿拉伯的中部和北部中央地區。
二五18 “哈腓拉”位於阿拉伯中部,在今天的也門以北。“書珥”。參看第十六章7節的腳註。
二五20 “巴旦亞蘭”也被稱為米所波大米(比較二四10),位於巴勒斯坦以東。其主要城市是哈蘭。
二五22,23 在利百加腹中的相爭預示兩個民族(以東人和以色列人)之間的斗爭,而以掃和雅各就是這兩個民族的祖先。此外,“小的”會霸佔那通常歸給長子的超越位置(另參看何一二3;羅九10~13)。
二五25 “紅”暗示以掃另一個名字——以東——的意思(比較30節)。“渾身有毛”是以掃之希伯來名字的雙關語。
二五2 6 “ 雅各” 的意思是“ 抓腳跟的
人”、“騙子”或“代替者”(比較二七36)。
二五27 除了以掃之外,聖經提到的另一個獵人是寧錄(參看一○9)。留意希伯來書十二章16節對以掃的描述。雅各被形容為“安靜”;即和藹可親、虔誠、有教養。
二五29 “熬湯”。即煮了一些紅豆濃湯。
二五31 “長子的名分”使他比其它兄弟更優越(比較四三33),並且保證他可得到父親雙分的遺產(比較申二一17)。這名分會因犯了嚴重的罪而喪失(比較代上五1),也可以用來交易買賣,象這故事的例子一樣。他們起誓以表示這協議是嚴肅的(33節)。
二五33 以掃犧牲自己屬靈的祝福來滿足口腹之欲,是多麼的愚蠢!
二五34 “紅豆”,是細小的豆科植物,現今仍普遍使用於煮湯或烘麵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