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神赐福挪亚和众子 九1~7
{\Section:TopicID=364}九1
神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 正如初创的世界, 神在造人后赐福给人一样(一28),在这洪水后的新世界, 神也赐福这新世界上的人,要他们生养众多,遍满了地。这赐福的话,原文和一28的话是完全一样的。但是,人与其他活物的关系,却大大的不同了(见下面的解释)。
{\Section:TopicID=365}九2~4
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 正如起初创造的世界,一切都交给人管理(一26、28)一样,洪水后的新世界,这一切管治之权, 神仍交付在人的手中。但是,人与自然界已经因人的堕落,本性败坏了,而成为不平衡。这地上的一切活物,再不像在乐园时一样,对人无惊无惧,乃是惊恐惧怕你们了。这乐园的景象,要等到弥赛亚再来的日子,才能重新出现了(见赛十一6~9,六十五25;何二18等)。
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如同菜蔬一样 起初所造的人是素食的(一29)。在人堕落后,人的本性败坏了,人无法改变自己, 神就改变祂赐人的食物为可以肉食──这是 神对人的恩慈、宽容和忍耐(罗二4)。因此,人就不可错用这 神的恩典和容忍而滥行杀戮,以致使生态失去平衡,使自然界有更多的叹息劳苦(罗八22)!
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们不可吃 一切的动物可作食物的含义,是指这容忍的律例,乃在洁净与不洁净之生物的律例(利十一章)颁布之先。但是,虽然一切的动物都可作人的食物,人却不可吃带血的肉。为甚么?因为血是动物的生命──这是古人观察自然所得──而生命的主权却在于 神。人可以吃动物,因为动物都是 神用土所造的(二19),但动物的生命却是 神所给的。不吃血乃表示尊重生命;尊重生命乃表明敬畏 神,因为生命是属祂主权内的(利七26~27;申十二16,24等)。
{\Section:TopicID=366}九5~6
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我必讨他的罪 动物的生命既不可害(不吃血是象征 神最大的容忍──容忍人吃那从土而造的肉,但不可吃它的生命),则人的生命更不能侵犯。侵犯人的生命,乃是侵犯 神的主权,因此 神必要追讨他的罪。这追讨,用中国的话说,乃是报应。故此,无论是兽是人,或是各人的弟兄,都必要追讨。这追讨,通常有三方面:(一)查出来的,是由国家或公众的执法者,施行追讨。但这追讨要分辨故意或无意,而有不同的处理法(参看民卅五16~34)。(二)容许报血仇的杀死故意杀人的(见民卅五16、19)。(三)倘若没有查出来,故杀人的仍逃不了 神的天谴,无论是属良心的(参看罗二14~15),或遭遇 神以自然界或人为的事故作报应(参看徒一16~20)
因为 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这表明人不单有属 神主权的生命,所以不可加以杀害;更要紧的,人是照 神自己的形像造的(一26~27)。因此,杀害人乃是伤害 神自己──祂的形像就是祂的特性和本质。
{\Section:TopicID=367}九7
你们要生养众多,在地上昌盛繁茂 这是重述第一节的话;这不是不同文献取来的重复(1~7节,甚至到17节,均属祭典),乃是这洪水故事中, 神的第四次说话的中心主旨之一。因为讲说了2~6节的话,似乎把主题旁向了,偏于消极了,所以在结束这“赐福”的话中,再将主旨申明出来,为要人知道,正如 神在创造人的时候对人的赐福一样,在洪水后的新世界中, 神亦这样赐福人类。但人类当了解的,这乃是当时对挪亚一家人这样说,今天已有许许多多的家,就要注意这昌盛繁茂与一28和九1之遍满地面为有所不同之处。这意思是说,这节经文是要我们重视质的方面,而不单像前面所说之重视量的方面。为使人的素质好,就必须注意其教养。要使儿女有好教养,就不能只着重在量的方面。为此,合乎 神旨意的节育,是正当的,并且没有违背 神在这里所说的赐福,反而是成就了祂赐福的精意。
{\Section:TopicID=368}九1~7
出方舟后, 神第四次对挪亚说话。这次的说话包含赐福与立约两方面。1~7节是讲到赐福的方面。 神对这洪水后的新世界之人的赐福,正如初创世界时期的赐福一样,要他们生养众多,给他们管理自然界的一切权柄。可是,这两方面的赐福,都和初创世界时对人的赐福有了不同。在管理自然界方面,一切自然的生物,并不像以前在乐园时与人的和谐,而是对人有惊惧;人也成了肉食的动物了。虽然 神容许人食肉,但不许人食血,用以表达不害及活物的生命,因为生命被认为是在血中。在生养众多的方面,是要人兼顾到质的良好,就是给予良好的教养,使儿女在 神的恩典和知识上有长进,而不只是注重在量的加多了。
7 彩虹的永约 九8~17
{\Section:TopicID=371}九8~11
我与你们和你们的后裔立约 这里的你们,并不单指挪亚和他的儿子,乃指整个受造物。整部旧约讲了五个立约:(一)根据传道经十七12(在有些版本为第10节)的记述, 神在造了亚当和夏娃后,就与他们立了永约。这是和始祖所立的约;(二)这里(九8~17),是和整个受造物所立的约。(三)创十七1~14,乃和亚伯拉罕及其后裔所立的约。(四)出十九至廿四章,是和以色列人所立的约。(五)撒下七5~16,和大卫所立的约;这约所指接续大卫之位,直到永远的,并不是所罗门,乃是预言在新约来临的救主基督(参看耶卅一31~34;路一32~33)。
我与你们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也不再有洪水毁坏地了 这是和整个受造物立约的内容──不再有洪水灭绝活物和毁坏大地。在前述旧约圣经的五个立约中,第一个和人的食物与享受乐园的生活有关;第二个是应许不再以洪水灭世;第三个是应许作他们的 神(十七8);第四个是接受以色列为属 神的子民(出十九5);第五个为预言基督的救赎。
{\Section:TopicID=372}九12~17
我把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 神与人立约,均有记号。与始祖立约的记号,是乐园当中的两棵树──生命树和分别善恶树;在这里,与所有受造物的立约记号乃是彩虹;与亚伯拉罕和其后裔立约的记号是割礼;在西乃山和以色列人立约的记号,便是两块刻有十诫的石版;在应许的基督里和全世人立约的记号,乃是耶稣受苦的十字架。
但我们也注意到:和始祖立约时,是吩咐他们不可吃那园中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二17);与亚伯拉罕立约时,是要求他在 神面前作完全人(十七1);与以色列人立约时,是要他们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但在这里,与整个受造物所立的约,以及和大卫所立那应许救世主的约,都没有要求人做甚么。前者是挪亚已经从感恩的心中作了筑坛敬拜和献祭的事,后者却是叫我们从感恩的心中,不但像挪亚一样敬拜、奉献和在自己的世代作个完全人(六9),也叫我们会主动的去宣扬那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正如割礼使人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是属立约的以色列人一样,代替旧约割礼的洗礼(西二11~12),也叫一切受洗的人成为立约的新以色列人,透过基督十字架上代受苦难的救赎,使人有重归乐园,享受那生命树的果子的永生盼望。
虹必现在云彩中,我看见,就要记念我与地上各样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约 彩虹是雨后天晴常有的景象。这不但令人思想到苦雨的过去,也要使一切读圣经的人记得,这是 神与世上所有活物立约的记号; 神就是以这记号来作记念,为要恩待世人,不再以洪水灭世。永约是祭典的特色之一。其他文献都用立约或约,来表达 神将自己约束,为要恩待世人,特别是与祂立约的子民。在祭典写作的时代,以色列人已被掳到外邦。被掳的子民自然会问:我们为甚么会被掳呢?难道 神的权能不够大吗?是 神毁约不理我们了吗?还是我们因自己的罪恶,而要受此刑罚?答案自然是后者。不是 神毁约不理以色列人,乃因与祂立约的子民违背律法,所以要受被掳的惩罚。因此,永约或永远的约之类的词句,就成了被掳期中的文献和被掳期间的先知书上常用的话(参看赛五十五3;耶卅二40,五十5;结十六60等)。
{\Section:TopicID=373}九8~17
挪亚出方舟筑坛献祭后, 神在这洪水故事中第四项对他所说的话是赐福与立约。赐福的话在前段已经讨论过。这段就是不再以洪水灭世及毁灭一切活物之立约的应许。这立约,是以彩虹为记号,用以提醒世人有关这与整个受造物所立的约,也藉使 神记念祂这应许。这立约,不是暂时的,乃是永远的,无可改变的。为这原因,当我们一见到彩虹出现之时,不单应当想到 神不再以洪水灭世的恩慈的应许,更要联想到祂在爱子基督耶稣里救赎一切世人的应许,以及我们已藉洗礼与祂立约,就当怎样在 神的爱中生活为人,以及怎样去宣扬祂的美德。
8 迦南受咒诅 九18~29
{\Section:TopicID=376}九18~19
出方舟挪亚的儿子,就是闪、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亲 挪亚的儿子,在不同的文献和几处不同的记载中,都是闪、含、雅弗(见五32,六10,七13,九18,十1等)。这句话的出奇处乃是加了含是迦南的父亲。这明显地是有目的而加的。加这句话的目的,可能就在解释24~25节的记述。因此,这句话明显就和九1~17的祭典的原底本无关。
这是挪亚的三个儿子,他们的后裔分散在全地 这节话有可能原本是接在18节的前半段的,整句(连18上在内)是为了要将20~27节的故事接驳在洪水故事之后,而加上的。后来因发现这加笔和24~25节有矛盾之处,所以又加了18节后半段的“含是迦南的父亲”这诠释的话。他们的后裔分散在全地的话,明显的是编辑者汇编了第十章以后才有的“结论”。
另一方面,有关挪亚的儿子为闪、含、雅弗之顺序的五处经文中,有四处均属于祭典(五32,六10,七13和十1)。惟有这里九18的经文不属祭典。好些学者认这18~19节为属于耶典。可能耶典的原先记述,是挪亚的三个儿子的名字乃闪、雅弗和迦南。为使名字一致,五经的编辑者便把迦南改成含,并将含的名字按其他经文的次序放在雅弗之先,且加上阐释的话“含是迦南的父亲”(理由请看24~25节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379,Name=九24~25})。若果这说法为正确,则19节整节都属耶典,因为耶典的作者用这两节经文,来作他叙述洪水故事的结语。
{\Section:TopicID=377}九20~21
挪亚作起农夫来,栽了一个葡萄园 这还是属耶典的洪水故事之结语。从耶典的观念,跟在八20~22之后,交代了挪亚的三个儿子是谁,他们的后裔分散全地(18~19节),而挪亚本人却做了农夫,是接驳了耶典二5之造人以前还没有人耕种,三17和23在人的堕落后,他要耕种自出之土,以及八22在洪水后播种和收割、季节和日子就永不停息的农耕生活的话语。更要紧的,这农夫的挪亚,是栽种葡萄园的,更会是崇尚农业文明之耶典作者所喜欢用的话语。因为葡萄园是用来比喻以色列族的(参看诗八十8;赛五1~3;耶二21;结十五6,十七6等)。
不过,照五经编辑者现有的安排,却把这20节用来作为游典之21~27节的序言。要记得:游典的作者是住居犹大南方之旷野,以游牧和半游牧为生的。他认为上主是居于西乃山的,祂所喜悦的生活是游牧的生活。游典的作者不但反对耶典所崇尚的农业文明,他根本鄙弃一切的文明。若果耶卅五章之利甲族人是正如代上二55所说的基尼人,而基尼人正如好些学者所同意的,就是这游典的作者的话(许多学者将 N ──游典写成 K,就是 Kenite ──基尼人的文献),则利甲族人的反对喝酒(见耶卅五章),正可能是源于挪亚的醉酒误事而起的(见21~27节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377,Name=九20~21})。
他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在帐棚里赤着身子 园中的酒所指的当然是葡萄酒。因为以色列人的“粗茶淡饭”就是葡萄酒与面包。不喝葡萄酒就等如中国人不喝茶一样。喝醉了是指喝多了,人的神智不清,昏沉的睡去,且不知自己在睡着以前做了些甚么事。赤身是指裸体,特别是以婉转语说是露了下体的含义。利二十17~21说的露人下体,乃指有性事行为。这里则可能并不是指此行为。但露出下体,或是窥人下体,在以色列的圣洁律上,是很大的不敬和冒犯(参看出廿八42;利六10,十六4;结四十四18)。
{\Section:TopicID=378}九22~23
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弟兄 这记述的头一句有颇大的问题:为甚么要提迦南?原因可能耶典和游典,这两个南方的文献,其传统都是说挪亚的儿子是闪、雅弗和迦南。但为使与其他经文(祭典的,见前18~19节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376,Name=九18~19})和谐,所以五经编辑者加上了的父亲含这几个字。理由有二:(一)24节说“小儿子”。原文是最小的儿子。若果按祭典的次序,含并不是最小的儿子。但按耶典和游典的排法,迦南则是最小的儿子。(二)25节说,迦南当受咒诅。若按祭典的编序,是含当受咒诅,与迦南无关。但若按耶典和游典的排法,当然就是迦南当受咒诅了。另一方面,当耶典和游典写作时代,迦南人的风俗和恶例,仍然在以色列地有遗毒,所以有理由要咒诅迦南。但在祭典的写作时代,迦南人早已烟消云散,连以色列人亦被掳在巴比伦,他们对迦南人早就没有了印象。
根据上述推测:原来的游典应是迦南看见父亲赤身,而不是迦南的父亲看见他父亲赤身(后者的文句显然很累赘)。若果看见父亲赤身后,迦南是规矩人,他应按下节兄弟们所做的,自行做了。而且,他不会去告诉人,以致羞辱了父亲。可是,按现有文字婉转的述说,迦南看见了父亲的赤身,不但没有按规矩行事,他可能在告诉兄弟时,加盐加醋的形容父亲的露体丑态。因此而有24~25节的述说。
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给他父亲盖上 这做法,当然是孝顺的表现。首先,不让赤身的父亲在酒后受凉,致染疾病。其次,并且是更要紧的,是给父亲“遮羞”。
他们背着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 这又是婉转的说明他们没有看见父亲露着的下体(请参看21节的注释所说有关见人下体的不敬之严重性{\LinkToBook:TopicID=377,Name=九20~21})。
{\Section:TopicID=379}九24~25
挪亚醒了酒,知道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 这记述表明挪亚酒醉的沉睡可能颇长;也表明他的丑态可能在酒醉后和睡着前,曾有不能用笔描述的过程;更表明这个“最小的儿子”(小儿子的原文),曾经偷窥这些过程,而且绘影绘声的向兄弟们讲述过,所以令父亲非常恼怒。
就说,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 这里的迦南,表明是个个体的人。但是,实际上当圣经提到这些个别的个人时,往往是指集体的族人或国家,正如圣经常常用以色列来指以色列人,用埃及来指埃及人等。故此,迦南当受咒诅的话,也可解作迦南人当受咒诅。
在圣经历史上,我们见到以色列人攻进迦南后,曾经容基遍人活着,为他们作劈柴挑水的人(书九21),也曾同样的使迦南人作苦工(士一28)或服苦的人(士一30、33、35等)。这些情形,就有必要在神学上说明,何以这些人会成为以色列人的奴仆。迦南……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就是这解释;他们是受 神所咒诅的。另一方面,从十九1~9的事迹来看,迦南人男对男的恶俗,以及他们在各高岗各青翠树下敬拜巴力和亚舍拉神之后的淫秽,也可能是游典这挪亚醉酒后赤身,以及迦南对父亲所作的事的邪恶背景。作奴仆的奴仆乃是最卑下的奴仆的意思。
{\Section:TopicID=380}九26~27
耶和华闪的 神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 这节话,与其说是称颂上主,不如说是称颂闪。原因是要迦南作闪的奴仆这事,证明是上主的作为,而实际却是炫耀闪的力量。闪是以色列人的祖先。这里实际讲述的,是迦南人作了以色列人的奴仆,认为是上主咒诅迦南人的结果,所以称颂上主。
愿 神使雅弗扩张 这是舞文弄墨的笔法,因雅弗的原意就是扩张(参看五32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304,Name=五31~32})。
使他住在闪的帐相里 雅弗住闪的帐棚里的含义,就是两族人和谐共处的意思。但是,这帐棚是闪的,乃表明闪为主,雅弗为宾。由25节至27节的原文,均为诗句。表明这几节经文是比游典的作者之写作时代为古老的;作者是引述前人的笔录或直引口传的资料的。因此,正如24~26节说明迦南人作以色列人的奴仆,是出于 神的咒诅一样,这节的雅弗和闪,也是在讲述雅弗族人与以色列族人的和谐关系,但仍以以色列人为主,而雅弗族人为宾。这雅弗族指的是甚么人?在甚么时候有这和谐的关系,以致令以色列人会愿迦南作他(雅弗)的奴仆?从十2~5的话来看,雅弗族人有些本是住海岛的(十5)。非利士人就原本是海岛的居民。这些人在主前十二世纪入侵埃及,为兰塞三世(Rameses III, ca. 1183~1152 B.C.)所击败,乃沿西乃半岛北上,居于迦萨一带的五城地区(书十三3)。现今的经文,可能就是反映这些海岛居民初居这些地区的时候,至撒母耳以前的世代。那时的以色列人仍与迦南人斗争甚剧,获得这些海岛居民上来,一方面削弱了迦南人的战斗力(因他们已两面受敌),另一方面亦可能是以色列人曾与他们连系,答应让他们居住平原的五城,此即可能是愿 神使雅弗扩张,和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的含义。又因为这些海岛居民也和以色列人一样,使迦南人作他们的服苦的人,此即愿迦南作他的奴仆的意思。至于十14说到非利士人为含的后裔方面,我们将在讨论第十章时,再加以解释。
{\Section:TopicID=381}九28~29
洪水以后,挪亚又活了三百五十年。挪亚共活了九百五十岁就死了 这些话,正如第五章的形式一样,是属于祭典的。有关年岁的问题,请参看五3~5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295,Name=五3~5}。
这两节话,明显的是接续在祭典的九1~17之后,为祭典的洪水故事的结语,也是作为祭典第五章之太古史的族长名单的结束话。
{\Section:TopicID=382}九18~29
这段经文是各文献对洪水故事的结语之汇编:18~20节是耶典的洪水结语,说明挪亚的三子之后裔,分散在全地居住,而挪亚本人却作了栽种葡萄园的农夫。28~29节则是祭典的洪水故事的结束话,说明这义人挪亚在五百岁时生闪、含、雅弗(五32),六百岁时洪水到来(七11),洪水之后又活了三百五十年,死时九百五十岁。这些,都和祭典在洪水故事的记载内容与形式相符合的。
在这祭典与耶典合编的洪水故事结束中,五经编辑者找到游典与洪水之后有关的资料,就汇编在这耶、祭两典的洪水结束话之中。游典不主张喝酒,可能把喝酒误事以致利甲族人不喝酒的原因,推前到挪亚时代的这逸事为其起源。但这逸事的诗歌部分,25~27节,是比游典写作时代早三个世纪的以色列族与非利士人和谐时代,并合作要消灭迦南人时代的传统民谣。这民谣是诗歌体裁,本在表明以色列人喜见这些海岛居民,从埃及沿西乃半岛上来进攻迦南人,减轻了迦南人对他们的压力,并且以色列人曾与这些海岛居民连系,同意他们进攻迦萨地区的平原五城,作为他们的居住地,又盼彼此合作以压制迦南人。这些背景,因着撒母耳之后,迦萨地带的非利士人时常入侵以色列,以致两者在其后成为世仇,所以都给压缩不谈,甚至在其后的历史中,要把非利士人列为含的后裔,此乃后话(见第十章注释{\LinkToBook:TopicID=383,Name=六 挪亞的兒孫和變亂口音 十1~十一9})。──《中文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