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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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虹之約

經文表解(創9:1-29)

挪亞三子

外邊告訴

倒退進去

一、神賜福給挪亞

二、挪亞醉酒失敗

三、挪亞三個兒子

1.賜人肉食

2.神立永約

3.虹作記號

1.作起農夫

2.飲酒而醉

3.赤著身子

1.是閃的神

2.含作奴僕

3.雅弗擴張

本章金句

9:13(UCV)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

創9:16CUV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

綱要分段

神賜福給挪亞(創9:1-11)

(2)神與挪亞立約(創9:12-17)

(3)挪亞之子(創9:18-23)

(4)迦南受咒詛(創9:24-29)

本章重點

本章重點論及創世記的 神是位賜福的 神。「 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挪亞所事奉的 神是位賜福的 神。挪亞一家開始他們的新生活,一個新的開始很需要 神的福。

神以天空的虹作為此約的記號。虹真是 神恩典最美麗的標記。彩虹的七色,正代表 神恩典的豐富。也告訴人類不會再有洪水滅世的災難。

經文註釋

9:2-賦付於管理全地之權柄

※ 神再度重申與亞當所立之約賦付於『管理』全地之權柄。

創9:4-血中帶有生命

※ 強調血與生命間有著密切的關係,因為活物的生命在血中。耶穌的寶血能赦人罪,就因耶穌的血中有 神永活的生命利7:14)

9:3-4-開始食肉

※ 大洪水後,整個生態環境起了很大的變化:(1)人的壽命減少,比較(創5章);(2)人與動物間的關係進一步受到破壞;除了被馴服的動物,其他對人都存著驚恐懼怕,彼此傷害;(3)洪水前生物都素食,洪水後人改為肉食者。

9:5-6-尊重生命(不可殺人)

※ 神照自己的形像造人(創9:6),並賜人永生。人皆具有使之與禽獸不同的特質,例如道德、理性、創造力、自尊等。 神要我們尊重所有人生命。所以殺人就是殺有 神的形像的人,是彌天大錯。 人是照 神的形像造的,所以要尊重生命。 神要每一個人為自己所行的負責。生命在血中,故 神不許流人血(殺人),凡凡傷害人命的, 神必追討他的罪。

(2)神與挪亞立約(創9:12-17)

創9:12-17-彩虹之約(挪亞之約)

※ 神以天空的虹作為此約的記號。虹真是 神恩典最美麗的標記。彩虹的七色,正代表 神恩典的豐富。

※ 挪亞步出方舟,踏足於一片死寂、了無生氣的世界,但 神跟他立約,祂的應許叫人放心:(包括挪亞的子孫及世上諸活物,即一切受人管治之活物在內, 神不再用毀滅性的天災來滅世,並以暴風雨後的虹為記號:(1)祂不再用洪水滅世;(2)天地還存時,季節也會如常變換;(3)雨後有虹出現,作為 神守約的記號。今天,地上的秩序和四時仍保持著,雨後的彩虹更提醒我們 神是信實、守諾言的。

(3)挪亞之子(創9:18-23)

創9:18-23-挪亞醉酒失敗

※ 安逸的生活考驗著挪亞的靈性。挪亞的三個兒子,閃、含、雅弗。含見父親醉酒赤身,不應該宣揚,該效法他兄弟們的做法。

(4)迦南受咒詛(創9:24-29)

創9:24-27-含之子迦南作奴僕

※ 這段經文在教會史中曾被誤用,作為支持種族歧視和奴隸制度的聖經根據。挪亞的咒詛只是針對迦南族,而不是所有含的後裔。 神知道迦南族會變得敗壞,到約書亞時代,以色列人進入應許地,迦南人被趕出,挪亞的咒詛應驗了。

名詞人名地名辭彙淺釋

神【God9:1

※ 『 神』或稱『上帝』在希伯來文叫『伊羅欣』(El, ElohimEl是單數名詞,Elohim是一個集合的複數名詞,但動詞都用單數(這複數的用法是表示質量的強度,而非數量的多數)。有人稱之為是表示威嚴或潛力的複數。聖經一認定 的的存在,從來不為言個觀念辯論。

※ 神是個靈,看不見,摸不著,卻讓人能感受著祂的存在,聖經描述祂的屬性是:自有永有,無始無終,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無所不能的。萬物都根源於 神。

在聖經中El 表真神,El 也用在複合的人名中,例如但以理(Daniel)中之-el, dani 有審判的意思因此Daniel即『 神是審判』的意思。God相當於El。Elohim除指真神外,也用在『天使』(詩8:5或『人』的稱呼中(詩82:6Elohim 有強壯者、大能領袖和無上神明之意。也有很多、充滿能之含意。在新約聖經elohim均譯為『豐盛』(西1:192:9

※ 在聖經中的 神是永有自有的,也是無始無終的,宇宙中的一切物質和生命都是祂創造的。全部聖經『 神』在3,561節中出現4,110次(創1:1-31、太1:23

1:122:19。聖經『以斯帖記』『雅歌』『俄巴底亞書』三卷經書無『 神

的詞出現。

耶和華【Jehovah9:26

※ 『耶和華』(YHWH,讀音是『耶偉』;是舊約用來稱呼 神的名號。有兩方面的意思:(1)祂自動、自造、自存。此字與動詞『是』" to be "有關;參讀(出3:14。舊約用來稱呼 神的名號,是自有永有自有的意思;(2)『祂是救贖主』在舊約經文中耶和華就是『祂是救贖主的意思。』全部舊約經文共23,145節中,有5,957 節出現耶和華,使用了7,052次。

人名辭彙

挪亞【Noah(創9:1

※ 『挪亞』為人名。意為:安息、安靜和安慰。是亞當第十代的孫子,是拉麥的兒子(創5:28-30,在 神面前是個義人(創6:97:1遵 神令造方舟,傳義道(創6:14-22、彼後2:5

註:『挪亞』與26:33中的『挪阿』(Noah-西羅非哈的一個女兒),在原文實為同一個名字,僅中文和合本譯名不同。挪亞預表基督挪亞名意有安慰的意思,操作勞苦是因人犯罪,地受咒詛,而不再為人效力,但因挪亞的職事,勞芰之工效使人得安慰;正如基督來,因祂的勞苦功效而人得醫治 (賽53:5;11

閃【Shem(創9:18

※ 『閃』為人名。意為:有名、名聲等意思。是挪亞的長子(創5:32,他父親曾預言迦南給他作奴僕,亞弗在他的帳棚蒙恩(創9:26-27

含【Ham(創9:18

※ 『含』為人名。意為:熱和黑之意思。是挪亞的第二個兒子,因心存惡念,曾受咒詛 (創5:32)

雅弗【Jephdeiah(創9:18

※ 『雅弗』為人名。意為:擴張和美好意思。挪亞的第三個兒子(創5:32、10:21),曾預言他要在閃的帳棚裏蒙福(創9:27)

迦南Canaan9:18;22;25-27

『迦南』為人名。地名或族名。意為:窪地、鄙陋、商人。為挪亞的孫子,含的兒子,性情像含一樣,當受咒詛 (創10:69:18-27

地名辭彙

靜思默想

挪亞這位偉大、有信心的英雄,竟然也醉酒,給他的兒孫們留下一個壞榜樣。這段記載說明了敬虔的人也會犯罪,遺害家人。雖然惡人已被完全消滅,但罪仍遺留在挪亞和他家人心中。含的嘲諷態度顯示他蔑視 神、完全不把父親放在眼內。服事 神的人要謹慎,以挪亞為戒,不要晚節不保。

資料來源

(1)本章大要摘自『聖經分章大要』(台灣石門水庫教會 張志新 長老 1990

(2)經文註釋摘自:

1. 聖經靈修版(國際聖經協會1993年3月)

2. 聖經助讀本(于力工 美國聖書書房1986第二版)

3. 聖經新國際版研讀本(更新傳道會1997年)

4. 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1993年)

(3)人名地名辭彙淺釋摘自『耶大雅聖經工具程式http://konline.org/bibletool

《耶大雅聖經園地》http://www.konline.org/bible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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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大雅(Jedaiah)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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