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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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19 亚伯拉罕要他家里最老的仆人起誓,为以撒选娶一个妻子,他不容以撒娶迦南女子或住在米所波大米的女子为妻。由于迦南地各族人敬拜假神,亚伯拉罕不愿其后裔被被诱转离真神(王上十一2)。亚伯拉罕为以撒设下择偶的第一个条件就是:不可娶外族女子,因此基督徒不宜在拜偶像的人中寻找婚配的对象。

  亚伯拉罕定意不使他的后裔,有分于迦南人污秽,就打发仆人去他的本地、本族为他儿子娶妻。这乃是一件顺服和信心的行动。这告诉我们,一个凭信而活的人,他所行的一切,必须照着信心与神合作同行。一个有信心的人,绝不会坐等说,神已应许过了,所以我不必作什么。相反地,他是在神的应许上往前去。

  第24和第9节说明古代立誓的形式。费察林说:根据圣经的谚语,儿女是从父亲的大腿腰间而来(比较创四六26)。把手放在大腿下表示,若有人违背誓言,已出生的儿女,或将来的儿女将要对不忠诚的一方作出报复。这称为借后裔发的誓,尤其是在这里的应用,因为仆人的使命是要确保以撒能给父亲亚伯拉罕传宗接代。

  也有人认为:叫人把手放在大腿底下说话或起誓,乃表示郑重其事、信守承诺的意思(参创四十七29);手所接触的部位靠近生殖器官,意味着若违背誓言,就会遭受绝后的报应。

  二四1014 仆人是天父差来之圣灵的预表(象征),助这属天的以撒”——主耶稣——寻找新娘。经文一丝不苟地记录预备旅程的细节;仆人带备的贺礼,和识别主拣选的女子的记号。

  甘莫道阐释说:这个记号是经过精心计算的,用来阐明成为主人儿子的妻子当有的性情和气质。他只要求那女子给他一口清水——希伯来字可以这样译。但神所拣选的女子,将要成为多国之母,也是耶稣基督的远祖。她有慷慨的本性,愿意服侍别人,不但让他一口清水,而且让他喝个够。她还出乎意料之外地倒水给骆驼喝。现在,我们试想想那十头骆驼,它们经过漫长艰苦的沙漠旅程,准备喝光至少四桶清水。仆人祷告中的女子自发地服侍仆人和动物,显出仁爱大方的气质和超然的性格。

  古时打水相当吃力,而十匹骆驼(10)的喝水量又很大,所以很少有女子愿意如此善待陌生人,除非她是一位很有爱心的人。按当时接待客旅的习惯,井旁的妇人会打水给行路疲乏的人喝,而不是他们的牲畜。老仆人所以如此向神祷告,乃因他知道神必安排一位品格优越的女子给以撒作妻子。我们若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认定神,神也必定会指引我们当行的路(箴三6)

  二四1552 能符合条件,接纳仆人礼物的当然是可爱的利百加。当她带亚伯拉罕的仆人返回父家,仆人就知道寻人的工作终告结束。利百加向哥哥拉班道明亚伯拉罕仆人的来意,他就彬彬有礼地欢迎随从,再细听仆人请求利百加下嫁以撒为妻。蒙神垂听仆人的祷告,他与利百加奇妙地汇合相认,更使拉班和利百加的父亲彼土利深信一切耶和华都安排好。

  二四5361 然后,仆人拿出礼物送给利百加。拉班和她母亲批准婚约。大清早,利百加的家人希望拖延她起程的时间,但利百加愿意及早起程,办妥婚事。利百加说,我去这话表明她有决断力。利百加虽未见过以撒,但她相信老仆人的话,内心起了向往,因此热切地盼望到他那里。她离开的时候,家人都祝福她。

  二四6267 以撒经历摩利亚山的事后。在这里首次出现,出来迎接利百加。我们在救主死后被埋复活升天之后,首次与主相遇时,就是他再来迎娶他蒙拣选的新妇(帖前四1318)。以撒和利百加的相会是微妙美丽的。以撒与利百加素未谋面,他就娶她为妻,并且爱她,证明利百加乃出于神的拣选。以撒跟其它先祖不同,只娶了利百加一个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