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段是24 章1 到67 節,講述亞伯拉罕為兒子以撒娶妻。亞伯拉罕在年紀老邁的時候,吩咐僕人回到他的“本地本族去”,為“以撒娶一個妻子”。他叫僕人把手放在他的“大腿底下”。“大腿”是男性生殖器官的委婉說法。把手放在“大腿底下”是一種非常嚴肅的起誓儀式。亞伯拉罕要僕人這樣起誓,可能是因為這件事情和傳宗接代有關。
在臨行前,僕人提出了疑問:如果他找到了合適的女子,但是那個女子又不肯跟著他回來,那怎麼辦?他是不是要帶著以撒回到亞伯拉罕的故鄉呢?亞伯拉罕回答僕人,他不可以這樣做。其中一個原因是,神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后裔為業,所以以撒一定要住在這個地方。另外,神會差派使者在僕人面前,使他可以從亞伯拉罕的故鄉為以撒“娶一個妻子”,所以僕人可以放心。萬一那個女子不肯跟僕人回來,他所起的誓就跟他沒有關係了。
24 章10 到28 節,僕人來到了主人的故鄉。他在城外的水井那裡,向神禱告,求神讓他遇見他想遇見的,以致于他可以成功地完成所要辦理的事情。他又求神給他一個徵兆,讓他知道誰是以撒的準新娘。這個徵兆是:當他請求出來打水的女子給他水喝的時候,如果那個女子立刻答應,而且主動地打水給他的駱駝喝,這個女子就是神“預定給以撒的妻”。他的禱告還沒有完畢,就有事情發生了。利百加向著他的方向走過來。利百加就是神為以撒預備妻子。
24 章29 到61 節,講述拉班接待僕人,為他預備飯菜。本來,僕人經過長途跋涉以后,感到十分的疲憊,甚至是沒有力量打水給駱駝喝,現在進了利百加的家,他好像吃了奇異補品一樣,體力立刻恢復過來,一定要把事情辦妥了,才吃飯。這反映出僕人是非常盡忠職守的。僕人向利百加的家人提親,獲得了接納。家人也問過利百加,看看她願不願意跟僕人回去。利百加表示她願意。于是,家人打發利百加和她的乳娘以及眾使女到迦南地去了。
24 章62 到67 節,以撒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住在南地”。有一個黃昏,他“出來在田間默想”。就在這個時候,駱駝隊出現了。以撒和利百加相會了。最后,以撒“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愛是雙方面的。正如中國人的盲婚,以撒和利百加並不是因為相愛而成婚,而是婚后才認識和深愛對方。所以婚姻對于以撒來說,不是戀愛的墳墓,而是愛的搖籃。
他們兩個人相愛的結果,是以撒的心靈得到了醫治。67 節說:“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纔得了安慰”。撒拉去世的時候,以撒三十七歲。現在他四十歲了。三年以來,以撒都因為失去母親而傷痛。可見這份傷痛影響以撒很深。自從以撒認識了利百加以后,他們之間的愛情終于包裹了他的傷痕,讓他重新振作起來。由此可見,夫婦相愛是可以使人得到醫治和剛強的。從創世記24 章,我們學到了一個功課:神很願意帶領我們,就正如祂帶領亞伯拉罕的僕人一樣,因為祂本是慈愛和誠實的。無論在什么事情上,我們都可以求祂帶領我們,向我們顯明祂的心意。神如何打發使者在僕人面前,也會照樣差遣使者在我們面前,所以我們可以放心前進。我們要做的,是謹記箴言書的教訓:“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耶和華,他必指引你的路”。這位指引我們道路的耶和華是值得我們信靠的,祂的應許是一定會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