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孙的谜语(十四1-20)
在开始另一个场面之前,应谈一谈第十三章结尾几节的记载。标准修订本将少见而且有趣的希伯来句子译成:『耶和华的灵开始激动他』。耶路撒冷版圣经用『感动他』(中文和合本也译作『感动他』──编注);新英文圣经译本用『催促他』。士师记的古希腊译文用的动词含『伴随』的意思。这个少见的希伯来动词只在其他三段经文中出现,都与『灵』有关,但常是指我们自己的灵。其中两处(创四十一8及但二1,3)说及梦境是那么的咄咄迫人,令人焦虑不安,以致法老要召见约瑟,而尼布甲尼撒要召见但以理,为他们解释来自上帝的机密。诗篇七十七篇也反映了诗人在夜里为未来的类似的苦恼与忧伤──
你叫我不能闭眼,
我烦乱不安,甚至不能说话。
我追想古时之日,上古之年。
我想起我夜间的歌曲,扪心自问,
我心里也仔细省察。
『难道主要永远丢弃我,
不再施恩么?』(诗七十七4-7)
这里也像诗歌中通常的情形一样,用一对词插进来以增强效果。
在其他这些经文的启发下,我对上面提及的翻译感到不满意。『感动』,『催促』和『伴随』都显得过于随和而且平凡;用『强迫』较为适合。但是『苦恼』或『忧虑』与其他少部分经文较为接近,且完全适合作为序言,将十四至十六章故事中所指的经历带进来。任何基督徒都不应该认为上帝的祝福(24节)是指生活的宁静与舒适的。
新约圣经从未清楚指出耶稣是拿细耳人,虽然有部分解经专家认为『拿撒勒人』一词在某些经文中,例如马太二章廿三节中,含有拿撒勒与拿细耳双重意义。路加二章记载耶稣的父母『就回加利利,到自己的城拿撒勒去了』,还有『孩子逐渐长大,强健起来,充满智慧,又有上帝的恩在他身上』(路二40),多少也反映了士师记十三章的记载。
参孙的经历具有讨人喜爱的英雄式趣味及实际生活中难得一见的热诚,在这些开头场面已是表露无遗。他看见一个美丽的女子,便立刻想跟她结婚,不问这女子是异邦人(3节),有野蛮人的习俗,是跟以色列争取迦南地统治权的劲敌。(回想我们在书五2-9有关割礼的讨论。)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他用通常人打断小孩子颈骨的手法对付狮子,赤手空拳的把狮子杀了。并将这样的奇迹,毫不含糊的归功于耶和华的灵(6节),可能是记起了阿摩司智慧的话说:『狮子吼叫,谁不惧怕呢?』(三8)当他与陪伴他的人打赌时,他下的是大赌注(12-13节),保全荣誉的代价,则是牺牲三十个非利士人的性命和一个被遗弃的妻子(19-20节)。这次无缘无故的在亚实基伦的大屠杀,就像杀死那吼叫的狮子一样,再一次归功神性的力量。不管怎么样,从第四节看来,参孙的上帝不仅给他超人力气去行动,也对他所选择的行动负责任。许多人对于参孙的身分有所非难,认为他只不过是个年轻有为的非利士人的死对头,具有一种可能令他倒台的好吃习惯,以及专爱挑拨社会团体间纷争的倾向。连他的父母都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不知道他是在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在犹太教及基督教圣经中出现这种典型人物,我们又能凭甚么去诘难以色列人及巴勒斯坦人的恐怖谋杀呢?
我们当然很容易将令他陷于窘境的好吃习惯作道德性的解释。如果他不是吃了(不洁的)狮子尸体上的蜜,就永远不会想到那个令人致命的谜语;如果不是那非利士女子那样的令他神魂颠倒,他就不会在蜜月期间被枕边人骗去他的秘密了!
古代近东有好几个像这样难以解答的谜语。它令人喜爱的部分原因是在它的模棱两可,和可能有几个答案。他们想了三天还是答不出来,便决定在新娘子身上施压力。而这新娘子早在一个星期前便已想知道这件秘密(17节)。最明显的解释是在淫猥下流与性威力发挥有关方面──这是专为男人而设的宴会中常谈及的主题。除非参加宴会的人知道参孙在路上遇见狮子的事,否则他们无法得到正确的答案。(狮子的阿拉伯别名是『吃者』。)他也对他的父母保守从那里得来的秘密(9,16节)。
参孙可能常被美丽的女子所吸引,然而都没有好结果(18节下半)。部分的原因是在处理的问题上。他回答他的新娘子说,他不应该从他那里打听未曾向父母泄漏的秘密,这样做法是既冷酷又愚蠢的。即使实情如此,也不应该说出来。
他回答欺骗他的人的侮辱言词也以诗歌体裁出现(18节下)。有人认为他用『母牛犊』一词加在他年轻妻子身上是带 侮辱的成分的。笔者倒认为他的愤怒令他更进一步的指责妻子与那些陪伴的人有染。我们中间许多人也一样,都是以自己的标准来判断别人。在床上取得的秘密也被以同样的方式传递出去。本段经文的结尾一句说:『参孙的妻便归了参孙的陪伴,就是作过他朋友的』不正是证实了这疑点吗?――《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