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十章

士师一览表(十1-5;十二7-14)

士师记记载的下一个主要人物是耶弗他(十一1至十二1)。然而耶弗他的名字明显地也属于简短的士师一览表,现在他在两部分经文中都可找到(十1-5及十二7-14),与耶弗他的传统隔开。在此之前有一段详细的记载(十6-18),叙述以色列人离弃了耶和华并被亚扪人所奴役。研究耶弗他之先,我们将思想在此一段之中与他有关的士师。

(一)

五位『较次要的』士师的名单对于近代神学家极具吸引力。最主要的显然是在这张名单本身,其中有关每一位士师的资料介绍方式几乎是一成不变的,只是资料有时较多有时较少。但是每一位士师的名称,所属地区或家族连系,任期,死讯及埋葬之处,都谈及了(比较十二11-12这段最简略及最系统化的记载)。所争论的是怎样去评价这份名单。有一点最引起注释者注意的是,每一位士师的任期都有实际数字记载:陀拉作士师二十三年,睚珥二十二年,以比赞七年,以伦十年,押顿八年。这些数目,像亚比米勒统治了三年一样(九22),与士师记用来强调和组织故事的整数二十、四十与八十年截然不同(例如三11,30;四3;五31;八28;十三1;十五20)。争论点是:如果这些整数是出自资料编辑的手,那么非整数便是真正的数字来源了。

下一步骤是拿这份名单与士师记的其他部分作比较,留意『士师』一词出现在那一段最合适。事实上,值得争辩的是整本士师记每一次出现这个字,都是出于以后编辑的工作,二章十六至十九节申命记式的导论便是其中的一个例子。我们已留意到俄陀聂的故事(见三10),就是这种混合物的标准代表名称。十五章二十节及十六章卅一节重复地提及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而这点给我们留下这两段经文可能在刊印中作了某些手脚的印象。我们已看到士师记四章五节对底波拉的介绍,说她是:『住在以法莲山地……在底波拉的棕树下,以色列人都上他那里去听判断。』耶弗他打发使者去见亚扪王,结尾的话这样说:『愿审判人的耶和华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亚扪人中间判断是非』(十一27)。从仲裁人、作判断的观点上看,底波拉与上帝显然都是『审判者(士师)』。

如果十章一至五节与十二章七至十四节所列的士师都属同一类别,他们的职责就可以用类似撒上七章十五至十七节有关撒母耳身分的文字来作阐释。

撒母耳平生作以色列的士师。他每年巡行到伯利特、吉甲、米斯巴,在这几处审判以色列人。随后回到拉玛,因为他的家在那里,也在那里审判以色列人。

撒母耳的角色也可以拿他年纪老迈立两个儿子作士师的错误来说明,特别是因他们『不行他的道,贪图财利,收受贿赂,屈枉正直』(撒上八1-3)。

由于其他方面的资料不足,我们可以假定这样的『士师』基本上是和平的角色,他们在判断上的智慧,使他们成为以色列众志所归自然的焦点。当外犯侵扰以色列时,他们当中的某些人成为真正的领袖;至少底波拉、耶弗他和撒母耳就是这样。再多说将会有越出我们的证据的危险。

(二)

如果五位『较次要的』士师的任期有了确实数字,有关他们的其他详细报告则是大概的。我们知道睚珥、以比赞和押顿有很多儿子、女儿和驴驹。他们跟基甸是一样的人,不需要一个超人的统治者,需要有威信的族长,他是社会上举足轻重,有风度的人物。

这份名单在两个较有意义的方面缺乏一致性。第一方面是对陀拉的介绍(十1)。他的前任是亚比米勒,他当然不是以以色列士师的身分出现。至于陀拉,圣经上不说他为以色列人的士师,而是说他拯救以色列人。到底这只是编辑手法有意将士师名单,与范围较广的拯救者的故事连上呢?或是因编者可能同时有意『挖苦』亚比米勒为了争取王位而遭遇歹运(九22),使以色列经此事之后,需要重建?二者之间很不容易做决定。再者,书中很多地方用暗示与影射方式表达,若要太过肯定是危险的。

另一个不一致性,是对耶弗他的介绍(十二7)。有些人认为这一节经文是耶弗他故事的作者所创作的,以求与名单的格式前后一致。笔者有另一建议,即由于有关耶弗他的记录曾受曲解,以致有些部分成为不必要,从较长的传统的有效的记载中,我们现在必须将所得的资料再研究。如果耶弗他与这名单基本上无关,为了把他包括在名单内,为甚么不可以把名单分为两部分?

无论士师记十至十二章的实际历史精确的细节怎样,这几章以一定形式将实际产生效用的工作反映出来。只有在我们开始将同类的细节组合成概略形式以后,才能引起我们心目中对大人物的英勇事迹有更广泛回忆。

修正记录(十6-十一28)

(一)

在十章六至十六节首先是处理以色列人与他们的上帝之间的第一个问题。本段一开始包含了几代的名称。六至七节列出不同宗族与神明的名单,这两节经文中也有士师记惯用的句法:『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在非利士人和亚扪人的手中。』八至九节更为特别,且清楚的指出亚扪人的侵袭。八节是指约但河那边的基列地,九节报导亚扪人乘胜向西追击,进入犹大、便雅悯及以法莲的高原地带。

苦难使以色列人产生忧伤与悔过的心情;而在开始时,耶和华回应以色列人较为忿怒(11-14节)。他们是不该饶恕的:他对他们表示关心,拯救他们逃出埃及,以后一次又一次的拯救他们。他们不仅令他失望,且故意选拣事奉别的神──让诸神去拯救他们吧!情形就像耶利米所分析的:

『岂有一国换了他的神么?
其实这不是神!
但我的百姓将我们的荣耀,
换了那无益的神。』(耶二11)

『他们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
及至遭遇患难的时候却说,
「起来拯救我们!」
你为自己作的神在那里呢?
你遭遇患难的时候,
叫他们起来拯救你罢!
犹大阿,你神的数目
与你城的数目相等。』(耶二27-28)

面对这种反应时,以色列人只好悄悄地回来事奉耶和华,求他施怜悯。于是,『耶和华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难就心中担忧』(16节下)。

基列需要一位领袖来对抗亚扪。无疑的,以色列人是有他们的传统及合法的领袖;但这些领袖毫无是处。在亚扪人的危机中,争取军事胜利是惟一中肯的选择(十17-18)。在这里,故事用倒述的方式去追溯新英雄的背景(十一1-3)。他与亚比米勒一样,都不是嫡系所出,且与嫡生兄弟不和,与匪徒为伍,日后的大 王势力也是从类似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事实上,惟有在大 对抗亚扪人的那段经文中(撒上十6-8),我们再一次见到陀伯,那是耶弗他逃亡之地的名字。

耶弗他应邀回去协助基列的时候所说的话,正是耶和华要说的。他说:『从前你们不是恨我,赶逐我出离父家么?现在你们遭遇急难为何到我这里来呢?』(十一7)基列的长老坦诚地讨好,承认他们是有急难才来求助。耶弗他答应依照他们的安排去做,要他们答应事成后立他做领袖。他很小心地在神圣的地方──米斯巴,『将自己的一切话陈明在耶和华面前』(十一11)。

在开始的两个场面,耶和华与耶弗他不仅是立场相同。在希伯来经文中还有一个讨人喜欢的双关字。以色列人对上帝说(十15):『任凭你随意(tob)待我们罢!』(英文直译是:『就按你眼中看为好(tob)的待我们』──编者注)。正是从这个\cs16tob字,以色列人的拯救来到了。拿但业不也曾轻视耶稣地问道:『拿撒勒还能出甚么好的么?』(约一46)任何贬低耶弗他的基列人,听了他所说的话都会感到哑口无言的。

(三)

第三段经文(十一12-28)讲述另一种较不同的措施。耶弗他试图从历史上反驳亚扪的宣称,似乎难于打动亚扪王的心。(亚扪此名字继续在约但哈深的(Hashemite)王国的首都出现。)常常有人说耶弗他的使者给人的印象总是不够外交风度,但是合法的辩论是以纯历史为根据,而且讲述时要更有外交风度。笔者觉得同样的判断,可以应用到今日以色列与邻国之间,包括阿曼的户申国王在内,对犹豫不决的历史性交易的各种要求和反要求上。

离开埃及渡过约但河的故事,在民数记廿一章及申命记二至三章重新可以见到。耶弗他的行动灵巧,但是有特别的辩护的成分。(甲)亚摩利人是以色列早期的敌人,他们当时理当被撵走。对于亚扪人提出的土地要求(13节),耶弗他的反应至少是含蓄的,他说亚扪人当时并不在场。我们现在得不到其他独立的记录。(乙)他的第二个明智的提议,是双方现在满足于自己的神所赐之地(24节)。这里暗含 一个蔑视的威胁,从与巴勒比较(25节)便可以清楚。他更知道不应该破坏自己与以色列人的关系。(丙)总之,为甚么他们在这三百年内没有取回这些地方呢(26节)?这一点没有降低先前的说法──亚扪人不是原来就占有以色列人管治的外约但。耶弗他的结论(27节)是『愿审判人的耶和华,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亚扪人中间判断是非』,不再提前面基抹与耶和华之间的说法。

如果他是想靠争论去取胜,我对于『亚扪人的王不肯听耶弗他打发人说的话』(28节),倒有几分同情。可能他的兄弟迫他出去过逃亡生活,并不仅是为了他是私生子──在他之前圣经上的其他英雄,例如雅各和约瑟都因为舌头,在他们良好的家庭关系中造成了被逐。――《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