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谦卑与罪
「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一15)。
人们常把谦卑和悔罪视为同一件事,因而继续容许罪盘踞在人里面,否则就无法助长谦卑似的。但我相信我们已明白这不叫谦卑,谦卑高过这种情形。我们已从主耶稣和使徒的教训当中发现,有关这项德行的教诲通常与罪无关。就着万物的本质、受造者与造物主的关系、耶稣的生命(活在地上的生命与他所赐给我们的生命)而言,谦卑乃圣洁的真髓、蒙福的要素。谦卑是己逊位,使神登宝座,神成为一切,己则算不了什麽。
但纵使我觉得必须特别强调真理的这一面,我仍然不能不承认因着人的罪,使神赐予圣徒谦卑之恩典,更显出崭新之深度与强烈对比。只须看一看使徒保罗这个蒙救赎的圣人,看看他如何深深地意识到自己曾是个罪人,而且终其一生无法磨灭此印象。我们都记得他提到自己是逼迫人的、亵渎神的那些经文:“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称为使徒,因为我从前逼迫神的教会。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与我同在”(林前十五9~10)。“我本来比众圣徒中最小的还小,然而他还赐我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传给外邦人”(弗叁8)。“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基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一13,15)。神的恩典拯救了他,神也永远不再记念他的罪愆,然而他却永远不能忘记过去所犯的大罪。当他愈因着神的救恩而欢喜,愈经验到神的恩典而充满说不出来的喜乐时,他愈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是个蒙拯救的罪人,而只有这种罪人的意识使救恩的意义与甘甜对他更显宝贵、真实。他从没有一刻忘记神是把一个罪人抱在怀中,并用慈爱覆庇他。
刚才我们所引的经文常被人当作是保罗每日犯罪的忏悔文。其实一个人只消细读上下文,就会发现根本不是这样。这些经文具有更深远的含意,而且指向永永远远,它们用深沉的语调诉说对神的赞叹与仰慕,这正是俯伏於宝座前的蒙教赎者和罪蒙羔羊血洗净者身上之谦卑的回响。他们决不会成为别种人,永远都是蒙救赎的罪人,即使在荣耀里亦然;而神的孩子在今生决不会有一刻完全活在他爱的光中,除非他觉得“蒙救恩的罪人”是他唯一的地位与名份,使他有权利接受神应许作在他身上的一切恩典。他先是以罪人的身份谦卑地来到神面前,继则发现作为一个受造者,谦卑的样式本是合宜的,於是“谦卑”这名词被赋予了新意义。再後,他一想起他是神奇妙救赎大爱的标记,受造者的谦卑就发出深邃而丰满的敬爱之情。
综观使徒保罗的基督徒生涯,会注意到一项显着的事迹,就是他的笔尖下从未透露出任何需要认罪的事,即使在书信中吐露个人最隐密的心事时亦然,这就使前述所引的经文所要表达的真义更为突出了。保罗从未提及任何缺陷或短处,也没有一个地方暗示读者他曾不尽责或违犯了完全之爱的律法。相反地,有不少章节表明他自己若不是在神和人面前过无瑕疵的生活,则他所说的一切毫无意义。“我们向你们信主的人,是何等圣洁、公义、无可指摘,有你们作见证,也有神作见证”(帖前二10)。“我们所夸的是自己的良心,见证我们藉着神的圣洁和诚实在世为人,向你们更是这样”(林後一12)。他所说的不是一个理想或抱负,乃实实在在是他所过的生活。不管我们怎样解释他缺少认罪这件事,但大家都承认这些话指向一种伏於圣灵大能的生活,这是我们这个世代很少人明白而且也不敢奢望的。
我所要强调的重点乃是 缺少认罪这件事不过加强了一个事实,就是进入更深之谦卑的秘诀不是每日认罪,而是没有一刻忘记自己的地位,已习惯站在当站的地位上,承认自己就是蒙神恩典拯救的罪人 这是我们唯一的地位、唯一蒙福的地位、在神面前不变的地位,要以此为最高的喜乐。而恩典愈大则此地位愈鲜活。
保罗对过去尚未蒙恩以前所犯的大罪有深刻的记忆,而目前一方面他自觉已脱离罪,一方面又一直记得罪恶那黑暗的隐藏权势准备随时入侵,只有藉着内住之基督的同在与大能方蒙保守。“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马书七18这句话把肉体描述得淋漓尽致。而罗马书八2提到荣耀的释放 “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这不是消灭肉体或使肉体成圣,而是靠着圣灵制服身体的恶行,继续不断地得胜。正如健康驱逐疾病,光明消灭黑暗,生命征服死亡。照样基督藉着圣灵的内住,成为人的健康、光明和生命。然而我们也同时觉悟到自己的软弱无能与危机四伏的情况,遂对神产生更单纯的信靠。此种信心是藉着圣灵一瞬间和不间断的运作而锤炼出来的,使人表现出单单靠神恩典而活的谦卑,随之而来的是最大的信心与喜乐。
前面引述保罗所写的叁段经文,都显示出奇妙的恩典临到保罗身上,使他每一时刻都觉得必须那麽谦卑低伏。神的恩与他同在,使他能比其他所有的人更格外劳苦;神赐他恩典,叫他把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传给外邦人;而且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他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 这就是罪人所蒙受的恩典,成为他的性情与荣耀,并保守他如此强烈而鲜明地意识到自己是一度犯罪且易於犯罪的人。“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五20)。这句话透露出恩典的本质就是要对付罪、除掉罪;愈丰富地经验到神的恩典,就愈强烈地意识到自己是个罪人 这是永远不变的律。不是罪使人记起他是个罪人,乃是神的恩典显示并提醒人他是怎样的一个罪人,而使他能保持真正的谦卑。不是罪,而是恩典,使我真知道自己是个罪人,也永远不敢离开那最低下、最自卑之罪人的地位。
我恐怕有不少人企图以强烈的自我谴责与痛骂自己,来追求自卑,结果却伤痛地承认他们仍然和从前一样没有谦卑的灵、谦卑的心,以及与谦卑有连带关系的恩慈、怜悯、温柔、宽容等德行。即使在对己的憎嫌中,如果你多多注意己,就永远不能脱离己。只有让神来启示,不仅是藉着律法判定罪,而且要藉着恩典得释放,人才会变得谦卑。律法使人感到害怕,惟有恩典能带下美丽的谦卑,使谦卑成为人的第二天性与可喜之事。神在圣洁中启示他的自己,并且在恩典中使人就近他、认识他,因而亚伯拉罕、雅各、约伯、以赛亚都在他面前俯伏,低而又低。神这位造物主要作一无所有之受造者的一切,神这位救赎主在他的恩典中,要成为充满罪恶之罪人的全部,他要我们等候他、信靠他、敬拜他,使他的同在漫溢全人,以致再无容纳己的馀地。只有这样,神的应许才会应验:“到那日性情狂傲的都必屈膝,惟独耶和华被尊崇”(赛二11)。
当罪人蒙神完全的光照,住在神圣洁、救赎之大爱中,并经验神圣大爱的丰满内住,就不能不谦卑下来,而这爱是来自基督和圣灵。注意罪不会救你脱离己,惟有专一注视神,才能从己得释放。—— 摘自”The Spirit of Pra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