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
【得救的含意】圣经所说的「得救」,含意极广,按字义来说,「得救」(to be saved)一词有「解救、拯救、释放、痊愈、健康、平安」等的意思。它是指一个人从不幸和苦难的现况,以及将来悲惨的命运中,得着了救援,导致身心有极大的改变,对於人生的未来充满了把握。
对於一个已经「得救」的人而言,他所蒙的恩典真是太多、太大,无法完全领略,因此圣经用「这麽大的救恩」(来二3)来形容,表明它实在是过於人所能测度的。得救所带来的恩典与福气至少有下列几十样:
(一)神在创立世界以前,就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一4)。
(二)被神「豫定」,被神圈定、标明出来(弗一5)。
(叁)蒙神「呼召」,使之归向他(罗八30)。
(四)蒙主的「血 」在身上,将罪除去(彼前一2)。
(五)蒙主血所「救赎」,不再被公义的神所定罪(弗一7)。
(六)一切的罪都得着「赦免」,在神面前不再有罪案(西二13)。
(七)罪过被「洗净」,丝毫没有犯过罪的痕迹(林前六11)。
(八)「成圣」,分别出来归於神,而成为圣徒(林前一2)。
(九)「称义」,是蒙神所悦纳的义人(罗五1)。
(十)「与神和好」,不再与神为仇为敌(西一22)。
(十一)「重生」,从神得着一个神的生命(约壹五1)。
(十二)「出死入生」而「活过来」(约五24;弗二5)。
(十叁)与基督一同「复活」,起来,有能力生活行动(弗二6)。
(十四)与基督一同「升天」,成为属天的人(弗二6)。
(十五)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享受他所成就的(弗二6)。
(十六)被圣灵「更新」,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多叁5;林後五17)。
(十七)心「眼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徒廿六18)。
(十八)从罪恶、世界、魔鬼等的权势下得着「释放」(加五1)。
(十九)得着权柄「作神的儿女」,享受神的所是和所有(约一12)。
(二十)是「神家里的人」,与众圣徒一同享受神家的爱(弗二19)。
(廿一)在神的国里,作属天、奇特的子民(弗二19;多二14原文)。
(廿二)是「有君尊的祭司」,一生亲近神、事奉神(彼前二9)。
(廿叁)归於神,成为神的「基业」(弗一18)。
(廿四)是「神的殿」,有神住在里头(林前叁16)。
(廿五)是基督「身上的肢体」,有生命的享受与功用(弗五30)。
(廿六)是「属神的人」,他负我们一切的责任(提後叁17)。
(廿七)是「属基督的」,有基督作我们的保障(罗八9)。
(廿八)是「属天的」,拥有属天的性质(林前十五48)。
(廿九)有「神住在里面」,他比一切都大(约壹四4,15)。
(叁十)有「基督住在里面」,他的恩典够我们用(林後十叁5)。
(卅一)有「圣灵住在里面」,作保惠师,凡事担代(约十四16~17)。
(卅二)得以「住在基督里面」,多结果子,荣耀神(约十五7~8)。
【得救的种类】圣经中所说的得救,至少可分为下列五种:
(一)灵的得救:一般人在说到「得救」时,就是指着这一种「灵的得救」说的。这是在我们一信主的时候就得着的。上面所说得救所带来的恩典与福气,都与这一种的得救有关。我们会在後面进一步讨论。
(二)生活上的得救:信徒在灵得救之後,仍旧活在这地上,在他们天天的生活中,须要靠着神的恩典,「作成得救的工夫」(腓二12)。意即要在生活中活出我们所得的救恩来。当我们一信主的时候,我们就得着了神的生命,神藉着圣灵已经居住在我们里面,我们的立志行事都有神在我们里面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参腓二13)。因此,我们在生活上就要活出神的生命来,天天时时顺服神在我们里面的运行而活着。这不是一下子能作得到的,这是需要一天过一天恐惧战兢的活出来的。
(叁)环境中的得救:上述生活上的得救,大体上是出於我们主动的;但这里环境中的得救,则有被动的性质。主耶稣曾告诉门徒说:「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十六33)。使徒保罗在亚西亚作工时,曾经遭遇苦难,被压太重,力不能胜,甚至连活命的指望都绝了,他自己也断定是必死的,在这样极大的困难、死亡之中,神把他拯救出来。所以保罗说:「他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现在仍要救我们,并且我们指望他将来还要救我们」(林後一10)。这里就是指着神要在环境中搭救我们脱离一切的患难说的。
(四)魂的得救:我们灵的得救,是一个既成的事实;但是魂的得救,则尚未完成,是要看信徒各人追求的情形而定的。主的话说:「凡要救自己魂的,必丧掉魂;凡为我丧掉魂的,必得着魂」(太十六25原文)。可见魂的得救是需要出代价的,是因着丧掉魂,牺牲魂,而得着魂。这是说到一个蒙主拯救的人,为着主的缘故,肯舍己、背十字架,忍受痛苦,牺牲暂时的快乐,将来就要在国度里与主一同作王,享受荣耀和快乐(参太廿五21)。
(五)身体的得救:当主再来的时候,我们的身体要得赎,要改变形状,与主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叁21)。这在圣经中也叫作得救,这是身体的得救。圣经说:「我们...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罗八23~24)。由此可见身体的得赎也是一种的得救。身体的得赎是要等到主再来的时候 得着的,所以需要盼望。在我们信主的时候,我们已经得着了永远的救恩,我们的灵已经得救了,但是我们的身体仍然在旧造里叹息、劳苦,受败坏的辖制,有病弱衰老的痛苦。等到主再来的时候,他要使我们这旧造受辖制的身体得赎、改变,进入新造自由的荣耀。
【认识灵的得救】信徒灵的得救,是在我们相信主耶稣的时候就已经得着的。这一种的得救,有如下的讲究:
(一)出於神的恩典和怜悯:圣经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这并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於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这里的意思是说我们得救完全是本乎神的恩典,与我们的行为毫无关系。圣经又说:「他...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多叁5)。按照我们的情形,我们根本就不配得救,但神的怜悯使他能越过我们的情况,而叫救恩临及我们这不配的人。
(二)藉着基督的救赎:灵的救恩是主耶稣为我们成功的。他是我们的救主(徒十叁23),来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叁13),拯救我们脱离将来的忿怒(帖前一10),藉着死败坏了那掌死权的魔鬼(来二14),救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西一13),叫我们不至於定罪,得以出死入生(约五24);他又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把神永远的生命分赐给我们,叫我们作神的儿女(彼前一3;约十二24);并且他又升天,把我们带到父神面前,叫我们与父神有至圣所里的交通(来九12;十19~22),远超过了一切黑暗的权势(弗一21)。这一切都是主所作的,故圣经说:「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四12)。
(叁)因着人的相信:灵的救恩完全是主所作的,我们不需要再作甚麽,只需要接受,只需要相信。圣经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二8)。虽然神有恩,若我们不信,我们仍然无法得救。信是我们得救的方法,故圣经说:「要救一切相信的」(罗一16)。信就得救。
【灵的得救是永远的得救】信徒一经得救,就永不灭亡:
(一)神救我们,既是按他自己的旨意(提後一9),而神的旨意是永不改变的(来六17),因此我们的得救决不至於失落(约六39)。
(二)我们得救,不是我们拣选神,乃是神拣选了我们(约十五16),而神的选召是没有後悔的(罗十一29),因此我们的得救永远稳固。
(叁)我们得救,不是因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约壹四10),而甚麽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罗八35~39),因此他要救我们到底。
(四)我们得救,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恩典(提後一9),而神的恩典是丰富的(弗一9),能应付我们一切的情况和需要。
(五)我们得救,乃是为要显明神的义(罗叁26),而公义乃是神宝座的根基(诗八十九14),因此他不能弃绝我们,而陷他自己於不义。
(六)我们得救,是神与我们立了新约(来八8~13),而神的约是不能改变的(诗八十九34),所以我们的得救也是不能改变的。
(七)我们得救,是神的大能所拯救的(罗一16),而神的能力是至大的,谁也不能从神的手里把我们夺去(约十29)。
(八)我们得救,是得着神永远的生命,所以我们永不灭亡(约十28)。
(九)我们得救,是出乎神的,在他并没有改变(雅一17)。
(十)基督的完全,是我们永远得救的根源(来五9)。
(十一)谁也不能从基督的手里把我们夺去(约十28)。
(十二)主应许说,到他这里来的人,他总不丢弃(约六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