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一把人身火炬
Janos Nagy
【第一部】
这一次叛乱後,我继续求学,但也参加了搅扰苏俄统治的地下抗暴组织。为了寻求生命的答案,我开始参加一所小教会。那时,我看到圣经说,人必须乐意为他的朋友舍命。我对牺牲自己的观念变得极有兴趣。
我自言自语地说道:「若我相信自由,我必须甘心地去死,以证实我的信仰。」我的脑海里逐渐形成一个构想。我知道我该做甚麽。
一九五七年十
我站在马路中央,脱下外套,摺叠在我的脚边。然後扭开罐盖,故意地用汽油淋湿自己。街道上的人都停下来,好奇地注视着。
然後,我拿起教会送我的圣经,紧紧地握在左手上。虽然我没有和圣经里所提到的那位基督有过亲身来往的经历,但是这一本书似乎象徵了我对牺牲的观念。
当十二点的钟声开始响起,我弯腰点燃火柴。随着爆炸的大响声,火势朝天直冲。顷刻之间,我已被火焰包围。没有痛苦,甚至於连热的感觉都没有。但是我快窒息了,我知道我已濒临死的边缘。
【第二部】我在医院里醒过来,病房有烧焦的肉味,在我的床脚边,有两位苏俄的军官。
我模糊地听见其中一个人说:「你真是个傻呆的家伙。若不是一个汽车驾驶员,火速地拿一条毯子闷熄你身上的火,你可就死定了!」
我闭起眼睛想哭,但我身体内已没有水份。为甚麽不容我死呢?
住院的叁个月里,我过去参加教会的牧师来探访我。另有一位年轻的女子,是大学的同学,也是耶稣的门徒。她也来探访我。虽然圣经是很稀罕的书,她却设法找到一本送我,因为我的圣经已经烧掉了。
晚上,等医院里都安静下来,我就从床垫底下拿出圣经,用我那烧焦的手,极其痛苦地翻阅。或许我能从这一本书中找到人生的答案,为甚麽神要存留我的性命呢?难道基督教除了牺牲之外,还有其他的道理吗?
我翻到保罗给罗马基督徒的书信:「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当作活祭献上...」(罗十二1)。
我突然领悟出:舍命是指为基督而活的意思,不是自杀。有时候活着比死还难。我也十二万分的明白:以死来救别人是多馀的,因为耶稣基督在二千年前已经完成了这个工作。
我将我的心献给基督以後,开始看见在我身上有巨大的改变发生。我恨恶之心被爱所代替,恨敌人只叫我们越发像敌人,得胜的唯一方法是藉着爱。
今天我仍然是不同意暴政的一个份子,我仍要为自由提出抗议。但是我已学会:抗议的另一意义是「见证」。我用为神做见证来抗议这世界的暴虐与腐败。我要以「活祭」为基督做见证,直到被召回天家。——
摘自《企盼》
—— 基督徒文摘《然而我蒙了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