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官
路十八18-23
昨天讲了一个财主,今天再讲一个财主的事,今天所讲的财主,他的宗教生活比昨天所讲的财主好得多了。
讲这个财主,必须参看马太马可两本福音。马太福音写这个财主是个少年人,路加福音写他是个官。这样的人在世上是不多有的,少年而富有,并且有官职。他这次来见耶稣,乃要问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本来他地位很高,权柄很大,有甚麽不能解决的问题?有,就是永生的问题。别的事,不能解决,可以搁下,但此问题,是非解决不可的。
那少年,据马可记载他跑来即跪在耶稣跟前。也如尼哥底母一般称耶稣为良善的夫子,这不是容易做的。但主耶稣立刻纠正他的错误说:「你为甚麽称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圣经说「世人都犯了罪」,保罗也说:「在我里面,毫无良善。」惟独主耶稣是无罪的,因为他就是上帝。有一节圣经可以解释,林後五21;「上帝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耶稣本身虽无罪,但他愿意替我们成为罪。赛五十叁4-6:「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
那少年人为甚麽特提出永生的问题来?想必有一日他在房里踱步思量,我现在已是几十岁了,转眼四十,五十,六十,……那时年老气衰,不能再做官了,其後终不能免於一死,死後将往那里去?能不能得永生?照我的为人,得永生,是很有疑问的,人传耶稣能为人解决永生问题,何不跑去问问他?……想定後,他遂去了,他不似那些法利赛人,教法师等故意提出难题,向耶稣诘难,他是诚意去求问耶稣的。
得永生只有两个法子:一为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和爱人如同自己,二为信耶稣。有一次一个教师来问耶稣,主耶稣就是这样回答。但到底我们能不能守全诫命,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信耶稣的人,亦须守诫命,不过和以色列人守诫命,有些分别,以色列人是因怕而守诫命,基督徒是因爱而守诫命。他们如奴仆,我们是儿子,儿子因感觉父亲的爱他们,他们没有什麽表示爱主之心,乃甘心乐意遵守父亲的吩咐,然并非靠守诫而可得救。若有人自称守全诫命,但不肯相信主耶稣,还是要灭亡。我们在恩典时代的人,非以行为本,乃以信为本。可惜现在有些人,异常注重守诫,尤注重守第四诫,以为不守安息日则不得救。保罗在加拉太书怎说?他说:「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叁10)安息日会的弟兄姊妹们!你们当速改弦更张,不可再从事于守安息日的宣传,当从事於基督十字架福音的宣传,然後可蒙上帝的悦纳,因为只有以信为本的,是蒙神悦纳的。
主耶稣这次向那少年的官提出的只是几条诫命。例如其中有一条不可杀人,如何谓之杀人,许多人总以为持刀杀人乃为杀人,故他说自己从小都遵守了。其实恨人就是杀人,盖恨人为杀人的起点。约翰有话作证:「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
自杀也等於杀人。因为我们的身体不是属於我们的,我们不能将属主的身子将其杀死!
主耶稣也提出「不可奸淫」犯奸淫有叁个意思:
(一)无故休妻。主耶稣在路十六18说:「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现在人提出离婚的理由,多说两者意见不合,理由似乎是有在国家律例上可以说得去,惟在上帝律法上是通不过的。圣经只规定一件理由是可以离婚,就是凡夫或妻见对方犯了第七诫,可以向对方提出离婚,并且可以再自由嫁娶,不算为犯罪;否则,若为了意见不合而分离,同时又娶或嫁,那人就是犯了第七诫——淫乱的罪了。
(二)见人动了淫念的,在思想上已犯淫乱的罪了。
(叁)娶或嫁给不信主的人,亦是犯了第七诫。
主耶稣又提出不可偷盗这一条。传道人最易犯的是偷窃上帝的荣耀。我们当将一切荣耀全归於主才是。耶稣又说:不可作假见证。论断人,批评人,过於夸奖人都是作假见证。又说:当孝敬父母,那少年人听见便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然而主耶稣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此件是不能缺少的,乃是最重要的一件。这最重要的一件是什麽?是「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主耶稣已指导他。少年人听了这话如何?23节:「他听见这话,就甚忧愁,因为他很富足。」可惜,可惜,他宁失去生命,不愿失去世界,那重大的问题仍未得解决那少年人,实在太可怜了。
为什麽主耶稣叫他要变卖所有以济贫穷呢?他因倚靠钱财,可十24:「耶稣又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的人进上帝的国,是何等的难哪?」耶稣这话原是指 他说的,恐怕我们之中亦有人为钱财所碍,不能进入神的国,当听从主的话除去其阻碍。那并非说凡有钱财的人都必如此。惟有依靠钱财的人,在他必须将依靠的心除去!
现在我特发两个问题:
第一,那少年人今日在那里?
第二,那少年人的钱财今日在那里?
唉!愿我们悔悟罢!人生在世是暂时的,总有一日将必离世,到那时,我们一切所有的,全必归於无有,请问如此为人就算为有价值的吗?那少年官始终未有解决永生的问题,请问各位如何?人若赚得全世界(?)而未解决永生得救的问题,有何益处?何益?—— 赵世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