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死的四方面
读经:
「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我击杀埃及地头生的时候,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灭你们。」(出十二13)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六6、11)
神分赐生命的计划不是事後想起的。不是人堕落以後,神才想起也许需要将神圣的生命分赐给人,这思想乃是早已在他心里的。甚至在人堕落以前,神就要将他自己,就是将他的生命,在他的儿子里赐给人。神永远的计划乃是要得 一个能分享他非受造生命的族类;在罪进来以前,他已经以生命树的形态,将他的生命摆在亚当面前。亚当是无罪的;他既不是有罪的,也不是圣别的。他是凭他天然生命而活的人;他是活的魂。罪来了,亚当与神就分开了。亚当怕见神。罪进来了,救赎的需要才进来。在人堕落以前,人的需要单凭接受生命就能得 供应。但他没有接受生命,反而拣选了别的。罪进来了,神就必须作比他原初计划更多的事。救赎本身不是目的,但因 罪,救赎就成为达到目的必须的凭藉。
主耶稣的工作是双重的:(一)完成神的计划;(二)完成人的救赎。第二面是补救的。主耶稣的死不仅有补救的性质,也带 积极的意义,是完全在罪的问题以外的。一面是补救的,为要对付人所带进来的;另一面也是积极的,为要完成神原初的计划。
主的死有四方面,就是血、钉十字架、(人子的)肉,以及背十字架。在这四面中,有两面是为 消除魔鬼的作为和人的罪,还有两面是积极的,为 完成神的计划:(一)血是为 补救;(二)钉十字架也是为 补救;(叁)(人子的)肉是为 神的计划;(四)背十字架也是为 神的计划。
人的需要是甚麽?悖逆一进来,就有了罪案的问题。因 罪案,神与人就分开了。二者之间有了障碍,因此给撒但攻击的理由。所以人能被带回与神完满的交通里以前,需要将这罪案——攻击和定罪的理由——挪开。在亚当犯罪以前,他是个天然的人;在堕落以後,他成了「旧人」。我们不仅有罪的「产品」,也有罪的「工厂」。罪行必须除去,这样在神面前就没有罪案,并且我这产生罪的工厂,也必须除去,这样就不会再有罪案!所以,主的死有这四方面:(一)血是为 对付罪。(二)十字架是为 对付我,就是旧人。(叁)(人子的)肉说出主在他的死里将他的生命释放出来(这生命就是生命树所代表的)。(四)背十字架是死的工作,使天然或魂的生命留在它正确的地位上。
血
血的行动是(一)向 神,(二)向 人,(叁)向 撒但。基本上血是为 神,不是为 人。它是神所要求的,但我若不领悟血对神的价值,我就无法领悟它对我的价值。在圣经里,提到血四百多次,在每个事例中,它总是为 神自己的。在赎罪日,血弹在主面前七次,除了预表主耶稣的大祭司以外,没有人得以进入至圣所(利十六)。在逾越节,血是在门外给神看的,屋子里的人看不见。生命在血中,神的义要求无罪的生命为我们的罪倾出来,以满足他的义。所以神说,「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出十二13)有时候我们觉得我们的罪比血更真实,但我们必须接受神对血的估价。我们必须相信血对神是宝贵的,神若能接受它作我的救赎,那麽我就能相信我们的罪债已经清偿。约翰一书一章七节下半:「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在商业界,我若还债,收钱的人必须看这钱是有价值的!神若说血够满足他的要求,事情就必如此,我对血的估价就必须照 他的估价。结果我就得洁净,脱离邪恶的良心(来九14)。(血是洁净我们的良心,不是洁净我们的心。)我们知道使我们的良心洁净是何等重要,因为没有这个,我们就不能相信;因为我们的良心若定罪我们,信心就漏掉。许多人的试探是以为,除非他们的生活达到他们所看见神的标准,他们就无法带 信心来到神面前。但血是我亲近神的路;我就近神,总是放胆的,因为这与我的成就或圣别无关。血是唯一需要的,也是绝对足够的。我初次来到主面前,是藉血得亲近;以後每次来到他面前,都是藉血得亲近。苦修不会使我更容易就近他。血是我唯一的辩解。我们的良心在神面前真正得洁 ,「就不再觉得有罪了」(来十2)。从这立场,我们就能面对仇敌,并且它要将我们带到定罪之下的一切努力,都归徒然,因为血将神摆在我们这边,所以我们坦然无惧。堕落带进了一样东西,使撒但得 立足点,神就不得不将他自己撤回;结果人就在伊甸园以外,神也在人以外。如今血将我们恢复到神面前,也将神恢复给我们。
主耶稣的血不仅洗净我一切的罪,也洗净我每一样的罪(约壹一7,达 译本作「洗净我们每一样的罪」)——包括我以为不能得赦免的罪、我不觉得的罪;所以我凭 洗净我每一样罪的血,就能行在光中,如同他在光中。我的良心清洁,我才能胜过撒但。它的攻击是基於它的控告,我若接受这些控告,我就倒下去了。为甚麽我会服在它的控告之下,并相信这些控告?因为我仍盼望有某种我自己的义。我在自己里面也许常常失望,但神对我从不失望,因为他对我没有盼望!我若接受神对我的判决,就是在我里头没有良善,并断定自己只配死;我若看见血付了代价,并且为我每一样的罪付了足够有馀的代价,撒但就不会有攻击的理由。我唯一的态度是:「主,我不能盼望更好,但你的血总是足够的。」
十字架
主死也是叫我们死。他是末後的亚当,代表整个亚当受造的族类,他将每个亚当的子孙都聚集在他自己里面,并且对神而言,他在他的死里已将整个族类带到尽头。
请注意罗马书六章的次序。我们知道(6罚),然後我们就能算(11节,「看」直译「算」)。罗马书六章十一节极其强调「算」,有人以为这是说,我必须算,好产生我所必须有的死,并且这全是由我开始的。但事实上,主已将我们包含在他的死里,他作成了一些事,并且把我们包含在他的钉十字架里。这里的次序是:「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当算自己是死的。」(6,11节)我们下是为 死而算。我们乃是看见我们是死的,然後我们在这地位上,藉 受浸见证这事。人死了,我们通常对他死的身体作甚麽?将它埋葬!(埋葬是人死後的事,可叹有人竟以埋葬为致死的凭藉。除非我们已看见我们死了,否则我们绝不该受浸。我的埋葬是我对十字架上之死的回应;每件事都是基於这点。除非我们看见这个基础,否则我们所作的每件事都会落到修行的性质里。)受浸不是见证我们为 我们的救恩而相信基督,乃是见证我们看见了在死与复活里与她联合的启示。神将我包含在他儿子的死里,好使我能「在基督里」与他联合。「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林前一30)神将我放在基督里;这就如我将一张纸夹在书里,书如何,纸也就如何。我的旧人已经钉十字架。你找不到圣经里有说将来钉十字架的。如今这成了信心的事。算的 诀是甚麽?就是看见主所已经作成之事的启示。不是向 死而算,乃是从死的事实算起。算的路就是在基督耶稣里。
所以主的死补救的两面——在神面前除去我的罪,以及从我除去我自己——对付了亚当所带进来的一切;凭 这两面,人就被带回到亚当堕落以前的光景。
(人子的)肉
创世记说到亚当、夏娃和肋骨(二18、21-24);以弗所书说到基督、教会和水(五23、5-27、29-32);约翰福音说到水、血和肋旁(十九34)。
神不仅仅要补救随 亚当所进来的,他要得 一个他能将自己的生命分赐到其中的族类。他要他们得 他的生命,并在生命里与他成为一;惟有如此,才能使他满足;惟有如此,才能击败仇敌任何可能的叛乱。
以弗所书五章是唯一试 解释创世记二章的一章;在以弗所书,我们也看见相当奇特的事。我们受了教导,我们是罪人,并且需要救恩,但神不仅仅要补救随 亚当所带进来的;他要得 一班有他自己生命的人。我们以为得救的罪人就是教会,其实这样得救的罪人并不是教会,因为他们把以往一些消极的东西带进来。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弗一23),关於这点没有提到罪。基督必须得 一个身体,藉此彰显他的生命。以弗所书有他的一面,与别处相当不同。以弗所书五章的「爱」是丈夫对妻子的爱,不是基督对罪人的爱。这里所看见的是教会,不是罪人的问题。保罗用创世记二章为例,说明这一点。我们的眼睛若被开启,看见这事,我们必定会敬拜。在旧约里,有许多主死的预表,但保罗一个也没有使用;他使用创世记二章的预表,这是一个与罪无关的预表,因为是在罪进来以前。神使亚当沉睡,不是因为有人犯了错,乃是要从他取出一样东西,造成一个人。为了创造夏娃,就从他取出一条肋骨,造成夏娃。所以有主死的另一面,与赎罪或补救无关,乃是为 一个目的——造出教会,以带进身体,作他自己生命的彰显。夏娃是教会的预表。神使亚当沉睡,主死的这一面是睡了。我们说基督徒是睡了,不是死了。每当提到死,就是有罪在背後。亚当的沉睡,是指一种没有罪在其中的死。这是在创世记叁章以前,在罪引进以前。
夏娃是取自亚当。她不是一个分开的造物。夏娃预表教会,乃是取自末後亚当的身体,作他的新妇。或者换句话说,神要使他的独生子成为带同许多弟兄的长子;他要使一粒麦子成为许多子粒。神的心愿是要得 许多儿子。
约翰福音十九章二十四节说到被扎的肋旁、水和血。血说到基督赎罪的死,水说到藉 他非赎罪的死所释放的生命。这是流自他的肋旁,流自他的心。神的计划是要我们都有分於他的生命。
血将罪涂抹掉,而十字架将我涂抹掉。但我们被造不是要得救赎;救赎不过是将我们带回神永远的计划,就是使我们得 儿子的名分,使我们成为有分於神生命的人。主基督藉 他的死将我们带回神的计划,并且在他的死里将他的生命释放出来。我们接受主耶稣时,就得 亚当从未得 的东西!因为亚当从未得 生命树所代表神的生命。
约翰福音十二章和路加福音十二章指明,基督的死有一面,单单是为 释放生命。只有一位有神的生命,那一位必须死,好释放那生命。一粒麦子里有生命,但它必须死,好产生许多子粒。第一个子粒的死,不是要为其他的子粒赎罪,乃是要产生它们。
路加福音十二章五十节:「我有当受的浸,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这里的迫切,是受困迫的意思。主被压、被榨、被拦阻,他的出路在那里?「我有当受的浸。」主必须藉 死释放他自己,使我们能接受他。他说他来要把火丢在地上,这火就是圣灵的火,使众人里面得 他的灵;这样基督就不仅与我们同在,也在我们里面。
主的死还有(人子的)肉这一面。在吃逾越节的羊羔时,血是为 神,肉是为 家里的人。血不是给人吃的,乃是给神看的;但在血底下我吃肉,预备我走旷野的路,使我有能力出去。在利未记的各种祭里,肉总是给祭司和利未人吃的。约翰福音六章强调肉,不强调血,四次将肉和血相题并论,都是先提到肉(53、54、55、56节)。在这四次之前有两次,之後又有两次,提到「吃」(50、51、57、58节),没有提到「喝」;因此是强调肉。这里的肉是正面的,「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51节下)
粮(饼)是在神的计划中,而血是在神补救的一面。我们总是将主的晚餐说成擘饼,而不说成喝杯。饼总是放在酒之前,因为一个是在神的计划中,另一个是补救的。肉包括血。门上若没有血,屋里就没有肉。
主说,「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 。」(57节下)我们认识甚麽是因主活 麽?在他以外,我们没有生命,我们不能作甚麽。这就是为甚麽他总是想要剥夺我们,并将我们放在艰难的环境里,好使我们学习凭他而活。我们有些人有敏锐的心思和头脑,然而我们从未学会这功课,就是没有神,我们就无法领会神的话。神必须剥夺我们的智慧、我们心智的能力、敏锐的头脑等等,叫我们学习凭他并因他而活。我甚至必须为 我的身体从他接受生命。我是因他活 。主在此作了一个比较:「我……因父活 ,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 。」(57节)不是神赐我能力使我刚强,乃是主在我们里面的生命使我刚强。难处增加的目的,只为 剥夺我们天然的机智。我们被放在无望的环境里,我们求这环境除去,但主要我们学习:「我的恩典够你用的。」(林後十二9)我们的恩典不够用,但主的恩典够用。保罗总是软弱。主必须将我们带到一个境地,我们要说,「主,我简直无法生存。」一位弟兄曾说,「主总是要暴露我的不是。」藉 一次父一次的经历,我们学习凭主而活。主将我们放在极其艰难的环境里,我们试 应付这些环境,但我们被带到一个境地,对环境不能作甚麽。我们的态度该如何?「我不能,所以我甚至不要试了。我甚麽都不要作。主,为我作这事。」我们学习凭他而活,於是我们发现作成这事的是他。愿我们这种经历天天增加,这就要成为我们生活的态度。约翰一书五章十二节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生命在神儿子里面,不在别处;在他以外,就无法得 生命。我若与活的主有正确的关系,他的生命就要自动成为我的。
有人相信我们的救恩和圣别都在於血,有些人进一步相信神要拯救我们脱离旧人,还有些人觉得我们必须将自己奉献给主。我们必须有血,我们的旧人必须在十字架上受对付,我们也必须将自己交给主,让他在我们里面产生他所要的。我们的态度该是:「主,我信靠你在我里面造出我所需要的,并且在我里面成为我所需要的。」信心将主带进来。信心说,「主,我不能作这事,你来成为我所需要的一切。」
哥林多前书一章叁十节说到基督耶稣成为我所需要的一切。神不是给我们一剂量的圣别。圣别就是主在我里面活出他圣别的生命,他就是我的圣别。他也是我的忍耐等等。我们必须相信这个。 诀不是尝试,乃是信靠。信靠与尝试之间的不同,乃是天上与地狱之别!我说,「主,我不能,所以我不要尝试。我信靠你作这事。」这是从他吸取生命,以它为我们的生命,让他在我们里面活出他的生命。这不是被动,因为这包含最活跃的合作与信心。
背十字架
关於基督的死,还有背十字架的一面(太十37-39;可八32-35;路十七32-34;约十二24-26;林後四10-11;腓叁10)。这是十字架的第四面,就是要让十字架成为我们生活的管治原则,天天让十字架除去我们天然的生命和能力。这样,天然的生命和能力就不会照 自己而行动,也不会维护自己。要摸 我们问题的核心,我们必须对付魂的问题。这样,主耶稣的死或杀死,就会在我们里面释放并显明他的生命。
主有意要让我们看见,我们只能凭他的生命而活。试炼和难处临到,是要向我们证明这事。基督徒生活的真正意义,一点不差就是基督。他乃是生命。
活在律法之下是甚麽意思?意思就是神要求我某事,而我试 作这事。活在恩典之下是甚麽意思?意思就是神仍要求某事,但基督在我里面作这事。生命的本身不是目的,乃是完全达到神目的的凭藉。
我们需要区别「罪人」、罪的制造者,与魂,就是天然的能力,照 人向神独立的已而行动的能力。己未必是有罪的,但他总是远离神的旨意。有时候己相当公义,几乎是圣别的!我们的罪和我们的「旧人」若受了对付,我们就回到亚当堕落以前的境地,我们的问题就成为亚当原初的问题——魂向神独立而行动的问题。
魂是甚麽?耶稣基督是无罪的人,但他有与神分开的个格:「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五30下)主受试探的真正意义是,撒但想要使他照 自己行动,因此放弃他对神完全的倚靠。人照 自己行动,那就是魂。「子凭 自己不能作甚麽。」(约五19)这就是说,没有甚麽源於他。魂的问题不在於罪,乃在於独立——没有神的帮助还能作许多事。我们的危机是我们能凭自己的能力而活——我能计划,我能定意。这就是为甚麽神将我们带到十字架的另一面,藉 天天背十字架而对付魂。
我们需要区别十字架的两面:(一)十字架的钉死,成就了对付肉体的事;(二)背十字架,藉 逐步的跟随,实现在每天的过程中对付已。对付魂乃是十字架的第二回。十字架加诸於魂,使死的模子十字架的标记,能不断的将魂模成主的死,使其降服於那灵。
马太福音十章叁十七至叁十九节
魂是我们情爱之所在。许多的行动和定意,都受我们情爱的影响。所以主必须说,「爱父母过於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为我失丧魂生命的,将要得 魂生命。」(另译)我必须失丧魂。这就是说,我不能满足魂的意愿。我必须不理魂的要求。某种隐密的爱,也许使我偏离,不能完全的跟
马可福音八章叁十二至叁十五节
彼得实际上是对主说,「怜悯你自己!」主的回答是厉害的责备。魂的愿望是保全自己,但为了与神一同往前,我们必须违反我们自己。我惧怕神的旨意麽?我喜欢神的旨意麽?和受恩姊妹曾说,「主,我愿意破碎我的心,使我能满足你的心。」若没有魂与灵的搀杂,一切都是出於灵,那麽神的旨意对我就是一切,我就不会流泪同情我的肉体!
路加福音十七章叁十二至叁十四节
这里是说到人对被提的反应,问题是在於魂生命被地上的事物所霸占。我对家人的要求、事奉的权益等,有甚麽反应?我若照 魂而活,我的反应就无法是正确的。所以这里说到要丧掉魂生命。
约翰福音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六节
结果子来自失丧我们的魂。在结出「许多子粒」以前,我们那一部分必须失去?魂。为甚麽我们里面生命的彰显这样少?因为魂的能力包裹并包围 生命。我们凭自己生活、作事、行动。在魂生命失丧以前,十字架必须进来。请注意二十五节说到失丧魂。在受试探的时候,己要抵挡,但任何靠 己的抵挡而有的得胜,都是假冒的得胜。惟有主在我们里面所作的,才是真正的拯救。我们的态度该是:「主,我不能作甚麽,所以我不想要作甚麽。主,你来作。」
这样挖去天然的生命,是我们必须过的确定的关。有些人的魂比别人强,主就必须进来破碎一切,直到没有自信留下。只要有甚麽给我信靠,我就会有自信。这就是为甚麽神必须挖去一切自信的理由。惟有我们失去一切的自信,破碎才有可能。摩西曾经是「说话行事,都有才能」(徒七22)。但他必须被带到一个境地,承认「我……不是能言的人」(出四10)。那些魂生命受了十字架对付的人,有恐惧战兢之灵的记号。他们只对主有确信,并且非常柔软的与他同行。
腓立比书叁章十节
我无法认识他和他复活的大能,除非我愿意让死的印记——十字架——印在我的魂生命上。我必须被带到下相信自己的境地。这是生命的过程,是天天背起十字架。任同自信都必须除去。
任同关於圣别或得胜的教训都是不足道的, 非己、己的能力先受对付。主所要的是完全的倚靠。他不要任何人向他独立行动。他不要我们为他作甚麽。神是唯一的工作者,唯一的创始者。我的分就是与他配合。我不能作别的。
我们必须完全认识他的死,认识他死的四方面。在十字架上我看见神对我真实的评价。我只适合死,所以我甚至不会想讨神喜悦。这不是被动,乃是主动的信心。我拒绝凭自己而活。我拣选完全倚靠神而活,我也要让十字架在我里面作更深的挖掘工作,好使我「模成他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