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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叁章  疾病和死亡

 

“他必救你脱离捕鸟人的网罗,和毒害的瘟疫``````你必不怕黑夜的惊骇,或是白日飞的箭;也不怕黑夜行的瘟疫,或是午间灭人的毒病我要使他足享长寿,将我的救恩显明给他。”(诗九十一35~616

“他们年老的时候,仍要结果子,要满了汁浆而常发青。”(诗九十二14

有人常对使徒雅各所写:“出於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表示异议:假若我们拥有祈祷永远得医治的应许,怎麽还不免一死呢?又有人进一步发问:病人该如何知道,已经为他一生定下时间表的神,是否决定了他该死於这场疾病呢?果真如此,那麽,祷告岂不是不必要,甚至求医治也是犯罪喽?

在回答这些问题前,我们首须注意,这种异议不但涉及那些相信耶稣是神医的信徒,也涉及神的话语本身,和雅各书及其他地方都清楚载明的应许。虽然神的应许有些地方我们难以明白,却也不能任意予以更改或限制,也不能坚持在相信前,一定要获得清楚的解答才肯接受。我们一开始,便要不加抗拒地领受。因为唯有这样,神的灵才能教导和光照我们。

当然,在开始时,对於教会长久忽视的属天真理,要完全明白是有困难,我们只能逐渐辨明其重要性和意义,等到我们凭信心逐渐领受了,圣灵就会赐下新的亮光。我们要记住,教会是由於不信,才丧失属天的医治。圣经的真理不应该依赖其他而得着,乃要凭信心仰望圣灵的光照。凡预备顺服神话语的“正直人”“在黑暗中有光向他发现”(诗一一二4)。有了以上这些前提,就可探讨本章前面所提的异议了:

1、对第一种异议,比较容易回答。圣经为一般人的寿命定下七十或八十年的期限。接受耶稣为神医的信徒,对于神的话语如此的宣告应该满足了。人尽可期望七十或八十年的寿命,而不必过奢。另外,有信心的人应将自己置於圣灵的引导下,如果有什麽事阻止他活到七十岁,也应该能辨明神对他的旨意。正如在世上一样,天上的每件法则也有例外。

按照神的话语,不论出自耶稣自己或雅各,我们可以确信,我们的天父希望看到他的儿女健康良好,可以多为他效劳。根据同样理由,只要我们承认罪恶,凭信心祈求医治,他愿意立刻使我们摆脱疾病的桎梏。对于那些与救主同行,充满由属天医治带来的能力,身处於圣灵影响之下的信徒而言,当离世的时刻来临,他不必死於疾病。那时候,信徒之死就是“在耶稣基督里睡了”。对他而言,死亡只是疲倦後的睡眠,进入了安息而已。

“使你得福,在世长寿”(弗六3)的应许,是对我们这些活在新约之下的人而说的。信徒越能明白救主“代替我们的软弱”就越能自由自在地按字义要求实现如下的应许:“我要使他足享长寿”(诗九一16);“他们年老的时候仍要结果子,要满了汁浆而常发青”(诗九二14)。

2、同样的经文,也可用来回答第二种异议。病人从神的话语可知,在他们承认自己的罪後,神愿意医治他们的儿子,应允他们信心的祈祷。这不是说,他们可以免除其他的试炼;但就疾病而言,由於它所袭击的,是已成为圣灵居所的殿,所以就必得医治。病人尽可切求医治,好让神的力量在他身上彰显,自己也能服事他,成就他的旨意。他就是这样紧抓住神的旨意。至於那些还没有启示出来的,也知道神会叫那与他同行的仆人明白。

请记住,所谓信心不是一种逻辑推论,以为神非得按照应许来行事。有信心儿女的态度,乃是荣耀他的父,依靠他的爱。他知道他的父会实现应许,会信而有徵地赐与新的力量,藉着救赎流遍他的灵魂和身体,直到离世的时刻来临。——  慕安得烈《属天的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