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知、拣选与豫定
【神的豫知是救恩的起源】神的救恩所以临到我们蒙恩的人身上,乃是出於他的「豫知」。「豫知」的意思是:神豫先知道将来所要发生的事物。我们的神是全知的神,他对世事世物无所不知,不只是对於现在的事物知之甚详,甚至对於已过和未来的事物,也都了如指掌。他在事情尚未发生之先,便已清楚知道事情将会如何发生、演变与结果。
圣经说,我们每一位信徒都是「他豫先所知道的人」(罗八29)。早在我们孕育於母腹之前,甚至早在人类被造之先,神在万世以前已经豫先知道了我们每一个人,并且他是根据这个「豫知」,将他救恩的计划一步一步地实现在我们的身上。
我们若能明白这个道理,想到神在万世以前,早已豫先知道我们一生的历程,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所有临到我们身上的艰辛岁月,和每一件遭遇,都一一显在神关爱的眼前,那麽,即使我们正在患难困苦之中,也会因此而得到莫大的安慰,并且从新得力。
【我们是照神的豫知而蒙拣选】圣经又说,我们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彼前一2)。「先见」原文的意思是foreknowledge,亦即「豫先知道」。神是豫先知道我们,然後根据这个知道,拣选了我们。
我们所以能蒙恩得救,是因为神拣选了我们!主耶稣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约十五16,19)。按表面看,我们相信主耶稣,乃是我们拣选了他作我们的救主;实际上,是他从众多的人中拣选了我们来属於他自己。这个区别很大。因为若是我们拣选了他,我们将来还有改变的可能,我们可能对他失望、不爱他、甚至离弃他。感谢主,乃是他拣选了我们,而他的拣选是没有後悔的(参罗十一29),因此,我们能确切的相信,我们所得的救恩是极其稳固的。
然则,我们人蒙恩与否,好像责任全在於神——是因为神不拣选某些人,所以他们 不肯接受主的救恩,这样,神怎能定罪他们呢?这种论调,并不能推脱我们人的责任——神把救恩摆在我们面前,我们要接受或拒绝,全在乎我们的选择(参耶廿一8)。只不过神根据他的全知,事先知道谁会接受、谁会拒绝,因此就豫先拣选了那些会接受救恩的人而已。故此,没有一个人可以藉词「神不拣选」,而不肯接受救恩。
【『神的拣选』的特性】根据圣经的提示,神的拣选具有如下的特性:
(一)神的拣选是远在创世之前:圣经说:「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一4)。「创立世界以前」意即远在我们人类尚未被造之前,在已过的永远里。这话说出,神创立世界,是为了实现他的拣选;换句话说,神所拣选的人,是他创立世界的中心与目的。神拣选我们,并不是一件偶然起意的施舍,乃是在创世以前老早就豫先有意、并期待着要实现的事。
(二)神的拣选是在乎神的恩典:圣经说,神拣选人,是在他们「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九11)。这话给我们看见,神的拣选不是由於人的行为;不是因为我们比别人善良,神 拣选我们。人的好坏情况,在神的拣选中丝毫没有地位。所以圣经又说:「拣选...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十一5~6)。神的恩典,是他拣选我们的原由;他「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九14)。所以我们没有人可以因为蒙拣选而夸口。
(叁)神的拣选是他的抬举:按照我们的情形来说,我们没有一个人够资格被神拣选。我们的蒙拣选,完全是出於神的怜悯(参罗九15~16)。甚麽叫作怜悯?「怜悯」乃是说,一个人的光景原不足以蒙受神的爱,神就以怜悯为怀来俯就他,使他成为蒙爱的对象。这是神的抬举。所以圣经说,神所拣选的人,他就抬举他们,用大能的手带领他们(参徒十叁17)。神的拣选,使我们改变了身分和地位,得以成为神施恩的对象。
(四)神的拣选必要成就神的旨意:神的拣选决不徒然,也决不落空。神拣选我们,既是按着他自己的旨意(参弗一4~5),故他的旨意必定要成就在我们的身上。今天,我们是在达成他旨意的过程中,无论甚麽,都不能拦阻我们臻於完全。圣经说:「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罗八33)。我们信徒今天的光景虽然不好,但是在神永远的眼光看来,我们乃是「义」的,乃是「对」的。所以千万不要灰心。
(五)神的拣选说出包容性,而非排斥性:神的拣选并不是用来「排除」(exclusive)一班人,而是要藉着他所拣选的人,使他的救恩能临及「万人」(参提前二4;彼後叁9),所以神的拣选是具有「包容性」的(inclusiveness)。凡是满足於自己的蒙恩得救,而对别人是否蒙恩无动於衷的,他根本就不知道甚麽叫作神的拣选,不知道神为甚麽要拣选他。
同样的原则,也可应用在信徒之间。主说:「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廿二14)。在众多被召的圣徒中间,神特别拣选少数人作为他「挑选的器皿」(徒九15),不是要他们骄傲、在别人面前作威作福,而是要他们把神的恩典服事给别人(参太廿25~28)。
【神所拣选的,神就豫定他们】圣经说:「因为他豫先所知道的人,就豫先定下...」(罗八29);又说:「神...拣选了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豫定我们」(弗一4~5)。这意思是说,神所拣选的人,就豫定了他们。「豫定」的原文字义是「豫先画上记号」或「豫先标明出来」。神在永世之前,就给我们豫先画上记号,把我们从众多的人当中「豫先标明出来」。我们可以这样说:人蒙恩得救,乃是神所豫定的。
自古以来,人们对於神的豫定论有诸多的误会与争辩。极端的豫定论者抹煞了人的责任,以为人不过是被动的,一个人所以不接受神的救恩,是因为神并没有豫定他得救;极端的自由意志论者不承认神有无限的先见与大能,以为人的灭亡沉沦,要完全归咎於人自由选择的结果。须知:神的拣选和豫定,并没有废掉人自由的意志和选择的责任;而人运用自由的意志,也决不会超越过神的豫知。
【神的豫定是对已经得救的人讲的】有些信徒自己对於豫定论一知半解,却喜欢向人讲说神的豫定,而所讲说的对象又往往是尚未得救的人,使得他们忿忿不平,因此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和阻碍。要知道,圣经里面谈到神的豫知、拣选和豫定,乃是对蒙恩的信徒题说的。在还没有得救以前,神乃是敞开着大门,欢迎人人进入,等到进入了救恩的门以後, 发现这门的内面写着:「你就是神所拣选和豫定的人。」
有人根据一处经节:「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他们这样绊跌也是豫定的」(彼前二8),就推断说,正如神豫定信徒得救一样,神也豫定一些人不得救。这个说法是错误的,理由如下:(一)神既然愿意万人得救(参提前二4),因此不可能事先就豫定某些人不能得救,因为这与他的心意相违背;(二)此处的「豫定」一词,在原文是「安放、放置」的意思,它与罗八29~30的「豫先定下」并弗一5的「豫定」不同;(叁)彼前二8正确的意思乃是:人并非受豫定不顺从,而是凡不顺从的人都必置於绊跌的地位——必因安放的石头而跌碎(参太廿一44)。
【『神的豫定』的特性】圣经说:「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豫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一5)。这节圣经告诉我们有关神豫定的叁方面:
(一)豫定的原因——神的爱:神的豫定与神的爱有关,因此,神只能豫定人得救,不能豫定人沉沦。一个人若因不顺从而沉沦,只能怪他自己刚硬、强项,不能怪神不爱他。
神因爱我们,就豫定我们;而神既然爱我们,就爱我们到底(参约十叁1)。因此,神的豫定也不会半途而废,他必使我们达到目标。
(二)豫定的根据——神的旨意:神是按着他自己意旨所喜悦的,来豫定我们。这话的意思是说,神豫定我们,是根据他的旨意,不是根据我们的情况;且是喜悦地豫定的,不是勉强地豫定的。
我们的神是「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神,所以他必「照着他旨意所豫定的,叫他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参弗一11~12)。神既定的旨意不会改变,也决不至挫折,终必成就,所以他在我们身上的豫定,也终必完满达成目标。
(叁)豫定的目标——使我们得儿子的名分:神豫定我们,不只是使我们作神的儿子,并且是使我们得儿子的名分。作神的儿子和得儿子的名分不同;作儿子重在生命,得儿子的名分重在地位和资格。作神的儿子,就是有神的生命;凡是相信并接受主耶稣的人,现在就已经是神的儿子了(参约一12),所以这是既成的事实,不是我们所要达到的目标。
按古代希腊风俗,父亲对於他的儿女有绝对的权力,一般儿女不能轻易承受父亲的产业,必须等到长大成人,经过立嗣子的手续,得到了「儿子的名分」, 能合法享有儿子一切的权利。所以「得儿子的名分」,是指我们的灵命必须长大成熟, 有资格可以承受神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