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神如何完成他造人的目的(二)
【神造人原初的目的】我们已经看见,神造人的目的乃是要人得 他的生命,成为他的儿子。人的受造乃是照 神的形像和样式,以外壳来说,人已经像神了,人的样式和形状是像神的,但人里面还没有神的生命。人必须接受神的生命,才能达到神的目的。亚当的灵不是神的灵,乃是人的灵;亚当的灵如果接受神的灵,就能得 神的生命,而完成神的目的。宇宙中有四种灵——天使的灵、神的灵、人的灵、邪灵。有灵就有敬拜神的心。虽然狮子力大,猴子和狗有聪明,但它们没有灵,所以没有敬拜神的心,它们乃是低等动物。人是介於天使和低等动物之间。天使有灵与魂,没有体;低等动物有魂与体;但人有像天使的灵、魂,也有像低等动物的体和魂。低等动物在生物中是一层,人是一层,神的生命又是一层;神的生命远高於我们的生命。
人如此被造,是否神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不!神造万物时,末了都说,「事就这样成了」;惟独人被造後,没有说「事就这样成了」。为甚麽呢?因为事还没有成,神末句的话还没有说。这末句的话必须人自己来说,为此,神才将人放在生命树与知识善恶树前。只有当人选择正确时,神的目的才达到。
【神的目的受打岔】神造人原本是要人接受神的生命,使人与神有同样的生命,好作神的儿子。人的灵乃是为 接触神的灵,好得 神的生命,成为神的儿子,而完成神造人原初的目的。但神给人选择权,人是有自由意志的,所以神造人以後,就把人摆在两棵树跟前。受造而发展完成的人没有罪,乃是浑浑噩噩的。神把两棵树摆给人,就是设立了两个原则,生命树表示倚靠神,分别善恶树表示离神独立。这两棵树代表两种生命:生命树代表神的生命,分别善恶树代表撒但罪的生命。当人拒绝生命树时,就是拒绝神的生命,就是对神说,「我不接受你,我要单独作人。」
创世记二章十七节神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话不是刑罚的话,乃是天然的律。比方吃饭肚子能够饱,把手放在火里会烧痛,这乃是一种律。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必定死,这也是律。神没有说,你吃的日子,我罚你死;神没有如此说,我们也不可加此注脚。神乃是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反过来说,你不吃生命树,当然你就不能作神的儿子;对神来说,你仍是死的。神造人的目的,乃是要人作他的儿子,为此,他给人自由意志,要人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选择生命树,作神的儿子。
【神的补救】本来神只要作一步的工夫,就是叫亚当接受神的生命。人只要接受神的生命,神就能达到他造人的目的。但是亚当犯罪了,现在神就必须作两步的工作。神在伊甸园里只要作一步,就能成功他的目的,但人出了伊甸园後,神就必须作两步。首先神必须对付人的罪,其次他要叫人接受他的生命。神要人接受他的生命,这是神在万古以前所预定的旨意;而神对付罪,拯救罪人的救恩,乃是神的补救法。神原初没有要亚当犯罪,亚当犯罪乃是中途插进来的。所以神对付罪也是插进来的,不是原初预定的。比方,你每次坐车,绝没有定意要车子翻覆,乃是要平安到达目的地。但也许这次出了意外,车子翻覆了,你受伤了。这样,你就必须疗伤,并且修理车子,再开到目的地。同样的,神造人有他自己的目的,但人堕落了,所以神就必须作一件补救的工作,然後再把人带回到他的目的。
【神如何达到他原初的目的】现在我们就要来看,神如何拯救我们,如何使我们达到他原初造人的目的。人堕落以後,不只需要从罪里被救出来,也需要从「人」里被救出来。圣经的特点就是,罪人不必再作罪人,人也不必再作人。阿利路亚!我们可以不再作罪人,也可以不再作人。神是要人活出神的生命,说人所不能说的,作人所不能作的,活人所不能活的。不然,你还不过是在伊甸园里的亚当,还不是神心意里的人,还不是神的儿子。神的目的,乃是要把他的生命放在人里面,叫人活出他来。神在人里面,人就能成为神的儿子,就能顶平常的活出山上宝训。
【血的必须】人堕落之後,最大的问题,乃是人成了罪人,人有了罪。因 人有罪,所以圣经就说需要有血。利未记十七章十一节说,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希伯来书九章二十二节说,「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圣经里有四百多次说到血。人有罪,就必须受刑罚,这刑罚就是要流血。血出去就是生命出去,生命出去就是魂出去,魂出去就是人死了。
【逾越节的图画】旧约的逾越节乃是神救赎工作的一幅图画。出埃及记十二章二至十叁节说到逾越节。在逾越节里,神乃是藉 一只替死的羊羔,叫人的罪可以除去,免去神的刑罚。神告诉以色列人,灭命的天使要来,凡房屋的门楣和门框上没有涂羊羔血的,那家的长子必要被杀死。长子是罪人的代表,因为头一个人是出於地,乃属土(林前十五47)。以色列各家宰羊羔,把羊羔的血涂在门楣和门框上。这血乃是客观的,不是为人的,乃是给神看的。你在屋子内,你不能看见血,这血乃是给神看的。神是说,「我一见这血,」「我」字非常要紧。基督的血不是给你我看的,乃是给神看的。问题不是你怎样涂血、怎样对待血;问题乃是谁在看血。一个罪人可以向神说,「求你照你看血的价值,成就在我身上。」这是逾越节所成就的。
【合乎神的公义】有一次我去九江,在途中与一个回教徒谈道。我对他说,神若设立一个救法,必须与他的公义和圣洁相合,也就是说,这救法必须神看为好,我们也算为好。不是你想甚麽方法能得救,乃是你必须相信神的救法是足够的。公义的神若看为可以,不义的人当然也看为可以。神把一切都作好了,我们还要作甚麽呢?我们可以说,「感谢主,我的罪都得 赦免了,无论甚麽大小、光暗、高尚、下流、好坏的罪,主的血都遮盖了。现在我来见神,不必害怕了。」神说,罪都已经解决了,我也说罪已经解决了。这就是信心。
有一次慕迪与一个人谈话,这人怕基督的血不够洗他所有的罪。慕迪告诉他,假若挪亚的媳妇进了方舟,又怕方舟漏水,她会不会因此不得救?他说,当然不会。慕迪就指出他对基督的血的看法,并不能影响这血本身的功效。这就叫那人醒悟了过来。
【基督的肉】感谢神,藉 基督的救赎,我们的罪得解决了。但是罪得解决,不过是神作工的初步。如果你能够看见神在永世里所成功的,你就知道对付罪不过是补救的法子,你前面还有好长的路要走。当你被血赎回之後,你还必须吃羊羔的肉,过红海,出埃及,经过旷野,进入美地。以预表来说,这就是从世界出来,经过今世,进入千年国里。
从逾越节的图画里,我们能够看见,神的救法有两步:第一,血的救法,这是客观的,在外面的:第二,肉的救法,这是主观的,在里面的。你吃了东西,过叁个小时、六个小时,那些东西就变成你的一部分。同样,你吃羊羔的肉,就是基督的肉,基督的生命就成为你的一部分。这意思是你吃了基督的肉,从今以後乃是神在你里面活 。基督的肉代表神的生命。我们不光接受基督血的救赎,使罪得赦,我们也吃基督的肉,好得 他的生命。圣经中有两条线很清楚:第一,血的线;第二,肉的线。血是代表基督救赎的死,肉是代表基督非救赎的死。
今天的基督徒有一件顶大的难处,就是没有力量胜过罪。你有力量胜过罪麽?你有力量作一个完全的基督徒麽?恐怕所有的人都要说,没有。每一个基督徒身上都有一、二件罪是常常犯的。有的罪,你已经与它来往数十年,这罪是你自己私下的罪,这罪是你所专门犯的罪。比如有的基督徒态度刚硬,有的行事不义,有的作人不清洁,有的骄傲,有的心不清,有的吹毛求疵。这样的人是被血涂了,但是肉还没有吃。血的福音,叫人在神面前能够站立;肉的福音,乃是叫人活在世上,如同神的儿子当日活在世上一样。这个活的意义甚大,甚至比血的赦免更大。
【基督之肉的功用】现在我们要来看看主的肉的功用。在约翰福音六章五十一至五十八节,主没有注重他的血,只注意他的肉,因为他的肉成功生命树所没有成功的事。主说,他的肉是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不是说为罪人所赐的。他的肉乃是世人所缺乏的。神的目的乃是要人得 肉;血不过是手续,血不是神的目的。这里「世人」二字用得十分好,不是说「罪人」,乃是说「世人」。当时犹太人听到这里,不能会意,就说,「这话甚难,谁能听呢?」(60节)今天晚上在这里,必定有人心里也问这同一句话。二千年前,这话已经问了;今天你如果也问这句话,你可以在这段圣经里找到答案。
主由天上降下来,乃是作赐生命的粮。五十叁节把肉放在第一,把血放在第二,可见神所注重的是肉,不是血;血不是放在第一位。在这段圣经里有六次说到肉,四次说到血,并且血都是放在肉後面的。我们能够看见,血是次要的,不是主要的。赐生命的是肉,不是血。
五十四节主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在泉州遇到一位传道人,这人不吃血,并且到处教训人不要吃血。我对他说,「你不要光传主的血,也要传主的肉。」光要他的血,而不要他的肉,是不可以的。
五十七、五十八节需要有一点解释,「肉」就是代表主耶稣。「吃我」的意思是吃我的肉,因为肉是为 吃,血是为 喝。肉是可以吃的,意思是主耶稣已取了一个可接受的形态、可吃的形态。五十八节又有一个吃。只有吃,才能使我们达到神的目的,才能使我们作神的儿女。我们吃基督的肉,就是接受了基督的生命。我们在基督里所得 的,比我们在亚当里所得 的更多。亚当堕落,成为罪人;今天我们不仅恢复原来的地位,不再作罪人,并且藉 吃基督,作了神的儿子。如此,我们就达到了神造人的目的,而这目的乃是亚当所没有达到的。
在擘饼聚会里,我们看见杯,也看见饼。神的目的是在饼,不在杯。杯不过是补救的。神不是说喝杯,神乃是说擘饼。神的目的不是要叫他的儿子来钉死在十字架上,神的目的乃是叫他的儿子来把他的肉赐给人。神的儿子钉在十字架上,不过是补救的。擘饼不单叫人记念人是有罪的,更叫人记念人是缺乏生命的。希伯来书二章十四节说,世人因怕死而作奴仆,神的儿子乃是要藉 死,败坏掌死权的魔鬼。儿女既然同有肉与血,所以他也取了有肉有血的身体,好藉 肉身受死,来败坏掌死权的魔鬼。乃是先有肉,後有血;因是目的,血是手续。我得救後,有十年之久不明白饼的意义,我以为血是第一要紧的。我每逢擘饼时,面对血,就很会赞美;但面对肉时,就觉得可有可无。後来我才知道肉才是目的,所以肉由起头就有,血乃是到创世记叁章才有。
肉乃是指明由死释放出的生命:血乃是指明救赎的死。血为叫我们与神之间的拦阻能够除去,肉为叫我们得 神的生命,成为神的儿子,完成神造人的目的。
主设立晚餐时拿起饼来说,「你们拿 吃;这是我的身体。」(太廿六26)主是说「身体」,不是说「 首」。 首是表明死了,主是把他「身体」的肉给人吃,这表明主是把他活的生命赐给我们。我们能够看见,神始终的心意,乃是要人得 他儿子的生命,好成为他的众子。
我们要知道,接受神的生命乃是神直接的目的。因 亚当堕落了,所以神必须作两件事:第一,除去罪;第二,赐生命。或者说,第一,流血;第二,赐肉给人吃。
这一次聚会里,头几个晚上我们是先看客观的真理,末了几个晚上,我们才接下去看主观的经历。―― 倪柝声《神完成他目的的路和得胜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