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表显
人的生命中,不单只是一生的几件大事而已,人的生命的表显,应是在微小日常的生活里。要知道一个人的灵性程度,不是看他在讲台上如何解经;不是看他在信徒的会中如何与人周旋;不是看他的公众生活;乃是看他日常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语,他的行止,他的待人接物。在基督人生活的初步里,信徒常有许多的「造作」,如爱心、信心、忍耐等等,多是从勉强而来。但是这样得来的灵性、美德是外面的;并不是因 神在心里作工,而发生出来的。所以,在人的面前,尚可隐蔽一些;在私居之时,就难免真我流露了!在这样的光景中,常缺真实恶罪的心。何以说呢?观其存心足了。若有些微的过失被人知道,就十分懊丧,难过得很。若无人知,则在神前的忧愁,就减少许多了!信徒处此光景,最好就是不要保守自己的「面子」。到神面前,承认自己的可恨可恶,藉 圣灵,支取十字架所成就的大工,治死自己,叫神的生命完全活在里面。天天与圣灵同工,学得如何「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认定他」。人若说,他是活在基督里,而在许多小事上,尚是显不出主的生命来,则他应当到神面前,求神指示他自己的真相。―― 倪柝声《基督徒的生命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