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特徵
【生命必然有其特徵】生命,从我们人看来,好像是难以捉摸的,是很抽象的;你很难把一个生命具体的摆在人面前,给人看见这个叫做生命。我们不能拿一个生命给人看,人也不能拿一个生命给我们看。许多基督徒虽然已经重生得着了生命,但对它仍然觉得生疏,不知道甚麽是出於生命的,甚麽不是出於生命的,因此显得不太关心生命的事,难怪他们得救多年,生命仍很幼稚,像哥林多的信徒一样,在基督里仍旧是婴孩(参林前叁1)。我们若想认识生命,首先必须了解生命的特徵;掌握了这些特徵,顺着特徵而行,便可以在生命上长进。
【生命乃是活的】每逢提到生命,我们就知道它是活的东西。无论是甚麽种的生命,不管是植物、动物、或是人类,只要是有生命的,必定是活的。生命一旦离开了躯体,便是死物一个。常听世人骂别人:「你是死的」,意思是说你这一个人太过呆滞、死沉,一点也显不出生命的气息、生命的模样。「活」是生命的第一个特徵,宇宙间所有的生命是如此,神的生命更是如此;神的生命是新鲜、活泼、刚强、有力的。
圣经说:我们的神是「又真又活的神」(帖前一9),他在我们的里面作生命,并不是一个道理,乃是一个实际,因此这个生命必然有其活泼的表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说他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启一18),我们若不按照他这生命而生活行动,就会变成「按名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启叁1)。圣灵是叫人活的灵(参林後叁6原文),然而我们若不理会他,反而叫他担忧(弗四30),圣灵就不会一直的与我们相争(参创六3原文),於是我们便感觉不出这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是「活」的来。
我们千万不要作「活僵 」,不要作「死的活人」,也不要作「半死半活」的基督徒。我们若要让我们里面的生命有活泼的表现,首先要顺着里面的生命而行,不要不理睬它,更不要去压抑它,它自必有生命活力的表现。其次,主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神的话也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参来四12;彼前一23),所以我们要以神的话来培养生命,好叫生命能显出它的功效来。
【生命是有感觉的】生命是有感觉的,神的生命更是有感觉的。生命,虽然是抽象而难以捉摸的,但是感觉是我们所能觉得的,是比较具体的。感谢赞美神,他所赐给我们的生命,是一个有感觉的生命,是能藉着感觉而知道的生命。所以,你能凭着你里面的感觉,来对你里面的生命有所认识。生命的感觉,是基督徒的特徵。没有生命,没有里面的感觉,就不是基督徒。
甚麽叫做生命的感觉呢?圣经说:「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八6)。这里的「死、生命、平安」就是说到生命的感觉。甚麽是「死」的感觉?一个人软弱到极点就是死,所以死的感觉,就是指软弱、虚空、沉闷、黑暗、痛苦之类的感觉;这些感觉都与死亡相关连,都是叫人感觉到死。甚麽是「生命」的感觉呢?生命的感觉和死的感觉正相对。凡是叫我们感觉到刚强、满足、活泼、明亮并畅快的,都叫我们感觉到生命,所以是生命的感觉。至於「平安」,当然不是指外面环境的平安,而是指里面心境的平安;人犯罪时就会有不安的感觉,反之,随灵而行就会有平安的感觉;神是人平安之源,人一远离神就会不安,人亲近神就有平安。
一个基督徒偶然被过犯所胜,他会觉得难受,这个叫做感觉。他犯罪的时候,会觉得不平安,觉得与神有隔膜,觉得里面没有喜乐,这个叫做感觉。因为神的生命是恨恶罪的,所以一个人如果得着了神的生命,他对於罪一定是有感觉的。他有这一个感觉,就证明他有了这一个生命。断不会有了神的生命,而没有神生命的感觉。这是不可能的事。神的生命不是虚无飘渺的,不是抽象的,神的生命是具体的。怎麽知道是具体的?因为有感觉。
人有了神的生命,不只对於罪的方面有感觉,并且这一个生命对於神的自己也有认识。我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灵,乃是儿子的灵,自然而然会觉得神是可亲近的,呼叫阿爸、父,也是非常甘甜的。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参罗八15~16)。认识神是父,乃是这生命的感觉。那一个感觉的存在,就是证明那一个生命的存在。
圣经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一4)。人在黑暗中,就不觉得罪,不觉得神;但是凡有神生命的人,里面必定有光,里面必定有感觉,叫我们觉得罪,觉得神,也觉得一切属灵的实际。这个里面的感觉,乃是从神的光照来的,乃是从生命来的,不是从人听来的。
【生命是有它的律的】我们在这里先要明白甚麽叫作「律」。律的意思就是一直如此,没有例外;并且是一种自然的力量,不需要人力去维持它。比方:地心吸力是个律。你不论抛甚麽东西(棉花或石头),在甚麽地方抛(中国或外国),在甚麽时候抛(今天或明天),你不必用手拉它下来,它就自然会落到地上来。这种情形就是「律」。
在我们的天然生命里头,有「罪和死的律」,所以,犯罪不是偶然的事,乃是在身体里有一个力量,一直拖着我们去犯罪。由此可见,罪是一个律。难怪我们凭着自己的意志力,不能胜过罪的引诱。
圣经说:「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八2)。许多基督徒并没有看见,在他们重生所得的新生命里面有一个「律」,也不知道这个「律」是有大能大力的。「罪和死的律」如何的有力量,「生命的律」更是有力量。信徒乃是靠着这生命的律,得以脱离罪和死的律。
以一个律去对付另外一个律是不需要花力气的。比方:氢气比空气还轻,这是一个律。氢气球不必用扇子 它,也不必用力量去支撑它,只要让它去,它就胜过地心吸力的律,升到空中去了。照样,以生命的律去解决罪和死的律,也不需要花一点力气的。「罪的律」使我们犯罪的时候,我们没有花力气;照样,「生命的律」把我们从罪中释放出来的时候,我们也不必花力气。比方:有人无缘无故的骂你,你本该大发脾气,但不知怎麽,你却莫名其妙的胜过这件事,不知不觉的过去了。这是生命之律的作用。
生命和「生命的律」是连在一起的;那里有生命,那里就有生命的律。我们不能说:我们得着了生命,却没有得着生命的律。凡是里面有生命的人,生命的律也在他的里面。许多基督徒的难处是不肯凭着生命去行事为人;基督徒如果靠生命活着,这「生命的律」就要发出功效。
【生命是会生长的】生命的另一个特徵,就是会生长;如果不生长,一定是出了毛病。例如小孩子天天在长大,等到他外面的体型长到极限,似乎不再长了,但身体里的细胞仍在新陈代谢,里面的智力仍在长,经验也仍在长。所以长就是生命的自然流露,不长就是死了。要知道自己有没有生命,就看我们的生命会不会长。
可惜有许多基督徒,似乎一直是婴孩,一直不会长大(参来五13;林前叁1),这是因为他们在生命的供给上出了问题。生命若要长大,便须要供应生命所必需的养分,否则就会衰竭、枯萎。生命为着要能长大,因此有吃喝食物的天然本能。一个初生的婴儿,天然的本能就是要吃奶,甚至吃得过量吐出来还想要吃。圣经说:「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 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彼前二2)。生命要长大,就必须吃灵奶,也就是读神的话。主耶稣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四4)。我们的肉身活着,需要靠物质的食物;我们里面的生命活着且长大,需要靠神的话。
【生命寻求交通】俗语说:「物以类聚」;任何一种的生命,都不喜欢单独,都喜欢与同类生命寻求交通,神的生命也不例外。生命的特徵之一,就是寻求同类生命之间的交通。生物和无生物之间,不能交通;而生物之间,若是生命不同,还是交不通。必须是同类的生物, 能彼此相交。圣经说:「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约壹一3)。从这里我们看见,基督徒彼此之间,以及基督徒和神之间,是交得通的,因为我们都有神的生命。神的生命,不只使我们可以有「横向」的交通,还可以有「纵向」的交通。
生命的本能固然是喜欢交通,但交通的深度,却往往受我们生命情况的影响和限制。比方,我们若犯罪,在黑暗里行,就无法与神相交(参约壹一6);若要恢复这个生命的交通,便须要向神认罪,在光明中行, 能彼此相交(参约壹一7~9)。因此,生命的交通,至少有两个要件:一是在光明中相交,二是在爱中相交(参腓二1~2)。
我们基督徒的生命,是寻求交通的生命。这个生命的特徵,使我们喜欢与基督徒交通往来,使我们喜欢聚会;故此,主耶稣称呼我们是「小群」(路十二32)。并且我们也喜欢和神灵交,故此我们常常祷告。